


崔秀妍 Senior Associate Attorney
崔秀妍
崔秀妍
“尽人事待天命——愿竭尽全力提供协助”
隶属刑事组的崔秀妍律师,曾历任陆军法务部法务参谋、法务部检察部长、陆军检察团京畿地区检察团第24检察队首席军检察官等职,具备侦查·指挥众多军事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 基于对军队司法体系与军刑法的深刻理解,她办理了枪托特殊暴力案件、男性军官准强奸·强制猥亵案件、擅离军职·侵占军用物品案件、士兵营内携带毒品案件等各类军事刑事案件,应对了军队特有的组织特性以及惩戒与刑事程序。 此外,她在强奸·准强奸、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驾驶员暴力)、业务侵占、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名誉毁损、跟踪骚扰、诈骗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刑事案件方面也拥有专业能力。 基于对刑事程序的深刻理解,崔秀妍律师从案件初期应对到庭审为止,提供无懈可击的辩护。
Experience
- (前) 陆军第1军团法务部检察部长(军检察官)
- (前) 陆军检察团京畿地区检察团24检察队首席军检察官
- (前) 陆军第2快速反应师团法务部法务参谋
- (前) 陆军第7军团法务部惩戒、国选辩护、国家诉讼执行
- (前) JY法律事务所
- (前)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站式国选辩护人
- (现)大尔云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Key Activities
- 陆军参谋总长表彰
- 陆军第1军团长、第7军团长、第2快速反应师师长表彰
- 国军监狱假释审查委员会委员
- 国军监狱惩罚审查委员会委员
- 陆军第1军团军事基地及军事设施保护审议委员会委员
- 陆军第2快速反应师惩戒委员会委员
Key Achievements
- 女军护理军官擅离军职侵占军用物案件(为观看士兵BTS「Jin」而擅自离队)
- 以强奸、准强奸不移送决定进行防御的案件
- 获《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的法律》违反(殴打驾驶员)宣告缓期判决的案件
- 获《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违反(利用摄像头等拍摄)宣告缓期判决的案件
- 获《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违反(利用通信媒体淫秽)无罪判决的案件
- 以业务侵占不起诉宽缓处分成功抗辩的案件
- 以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伤)不起诉宽缓处分成功抗辩的案件
- 以儿童保护案件(伤害)不处分决定成功抗辩的案件
- 名誉毁损、跟踪骚扰、冒充公务员资格、诈骗等告诉代理案件
- 针对非法侵入住宅、盗窃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案件
- 离婚调解等多起家事案件
- 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制作性剥削物等)等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件
- 枪支枪托特殊暴行案件
- 男军军官对女军士官的准强奸、强制猥亵案件
- 因虐待而退伍的案例
- 违反兵役法案件
- 士兵营内毒品带入案件
Education
- 梨花女子大学法学系毕业
- 庆北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法学系毕业
Certifications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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