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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的加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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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的加害方,若仅按过失比例,我的责任较大,但也有许多冤屈之处。 保险公司只是照本宣科地念着手册,对我的处境却像是置之不理、装作不知,让我感到憋闷和愤懑。 对被害人及其遗属,我怀有悔过之心,也想尽办法达成和解,我并非无耻之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事故,应当如何应对?

交通事故死亡事故

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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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想必您心情十分沉重。

虽难以判断您的具体情况,但因业务过失致人受伤或死亡的,相较于一般过失犯,处罚更重。

此种情形,将被处5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不过,您似乎已投保保险或加入共济,此种情况下,与被害人遗属达成和解最为重要。

若您所投保的保险或共济能全额赔偿诊疗费、住院费等治疗费用及损失,应尽快与遗属方达成和解,并取得处罚不愿书。

建议在熟悉刑事案件的律师协助下,向遗属方表达真诚的悔过与歉意,核算合理的和解金数额并予以支付,随后应取得对方承诺不再推翻和解的书面文件。

若将其提交侦查机关,或可免于处罚。

但需注意,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的和解金可能高达数千万韩元乃至上亿韩元。

若您当时属于醉酒驾驶,或存在无证驾驶、越过中央线等12类重大过失交通事故情形,案件性质将完全不同。

此时仅凭处罚不愿书无法阻却刑事处罚,因此需更为充分地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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