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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

韩国《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是为了确立加盟事业的公平交易秩序,并使加盟总部与加盟店经营者在平等基础上相互补充、均衡发展而制定的。

1.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 | 概念说明

大倫律師事務所对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概念的说明

韩国《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是为了在特许经营行业中确立加盟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公平交易秩序,并保护加盟店经营者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加盟事业是指有偿提供使用特定商号、商标、商品、经营方式等的权利,并由经营者以此为基础开展一定经营活动。

在韩国国内,特许经营行业正以餐饮业为中心向美容、教育、零售、物流等多种行业扩展。随着加盟店经营者与加盟总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强制交易、不公平合同等问题频繁发生,该法的适用也日益重要。

为缓解这些结构性问题并营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一直在持续修订。特别是近年来,该法还将“平台型加盟事业”“非面对面加盟事业”等纳入适用范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产业结构。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书的登记与提供、加盟费相关事项、对不公平交易行为的禁止与制裁,以及禁止加盟总部对加盟店经营者实施不当强迫或限制行为等。

该法还包括加盟合同相关内容,并保障加盟店经营者依据《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组建团体的权利。

近期也出现了加盟店经营者因组建此类团体而遭受不利待遇并通过判决获得权利救济的案例。为维护各自权利,建议加盟总部与加盟店经营者就《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的制定目的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是一项综合性法律机制,不仅用于调解纠纷或规制不公平行为,还旨在确保加盟事业整体结构的透明度与稳定性,并兼顾消费者保护和产业发展。

其主要目的之一,是保护考虑开设加盟店的拟创业者,防止其因加盟总部提供夸大信息或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收益结构而签订合同。

该法还通过促使加盟总部与现有加盟店经营者维持以持续支持和相互尊重为基础的合同关系,防止加盟总部单方面滥用权力。

此外,《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还规定由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履行加盟事业相关举报、审查、纠纷调解、制裁等职能,从制度上支持整个产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与可持续性。

2.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 | 主要内容及条款说明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时的处罚幅度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的核心可大致概括为以下方面。

信息披露书制度、加盟合同记载事项规定、禁止不当转嫁费用、强化合同解除条件、纠纷调解制度的运行。


▶信息披露书制度
:加盟总部必须最迟在签订合同14日前,向准加盟店经营者提供已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登记的“信息披露书”。该文件包含加盟总部的财务状况、合同条件、最近3年内加盟店数量增长及闭店情况、诉讼记录、开始营业后的收益结构等详细信息。

如未提供信息披露书或提供虚假信息,加盟总部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或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加盟合同必须记载的事项
:合同中必须包含经营内容、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条件、合同期限、解除条件、经营区域设置、禁止营业期限等事项。如有遗漏,加盟店经营者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请求损害赔偿。


▶广告费及促销费转嫁限制
:加盟总部要求加盟店承担广告费时,必须事先明确约定其比例和项目,并取得加盟店经营者的书面同意。

不明确的费用请求将被视为不公平交易。


▶禁止不当解除合同及拒绝续约
:加盟总部在合同期限内任意解除合同或拒绝续约时,必须证明存在正当理由,并至少提前180日通知加盟店经营者。


▶纠纷调解制度
:通过韩国公平交易调解院运行的纠纷调解程序,可以迅速且以较低费用解决纠纷。该程序虽无强制力,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具有与判决类似的效力。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时的处罚幅度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可能受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被举报至侦查机关并受到刑事处罚。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时的处罚幅度如下。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的行为处罚幅度
未提供信息披露书即收取加盟费2年以下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提供虚假或夸大信息5年以下徒刑或3亿韩元以下罚金
因加盟店经营者申请纠纷调解等
而对其实施不利行为
3年以下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未履行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关于加盟费提存、提供信息披露书等的
措施命令
3年以下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不当强迫改善店铺环境承担不超过施工费用40%的金额,并采取纠正措施、缴纳课征金
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采取纠正措施并缴纳课征金
不当限制营业时间采取纠正措施并缴纳课征金
不当侵入经营区域采取纠正措施并缴纳课征金

3. 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 | 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大倫律師事務所就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提供的协助事项


违反《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受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纠正命令、课征金、刑事举报、注销加盟事业登记等非常严厉的制裁。

加盟店经营者组建团体并采取共同应对措施时,加盟总部可能因经营形象受损、集体诉讼、抵制品牌等遭受实际经营损失,进而导致企业信誉下降、特许经营扩张能力减弱等后果。

此外,未办理加盟事业登记即签订合同的,加盟事业本身可能被认定无效。

企业预防与应对策略

1. 确保信息披露书准确并定期更新
加盟总部必须每年一次向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更新登记信息披露书,任何人均可通过公平交易委员会系统查阅登记信息。

盈利能力分析、闭店率、品牌声誉等以数据为基础的项目尤其应接受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咨询,以保持客观性。即使轻微的虚假内容也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内部审查体系。


2. 加盟合同标准化及定制调整
应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供的标准合同为基础,补充符合行业特点的条款并用于拟订合同。

例如,以供应食材为主要业务的餐饮特许经营企业应将物流费结算标准、流通利润结构等明确写入条款,并应根据不同加盟店经营者的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建立与加盟店的协商体系并预防纠纷
通过与加盟店经营者定期举行座谈会或运行协商机制,加强沟通体系,可以预防加盟总部单方面作出决定所引发的矛盾。

此外,还可以运行投诉受理系统、线上匿名举报渠道等,加强事前风险识别能力。


4. 全面书面记录合同权利与义务
所有协议和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留存,包括电子文件。除加盟合同外,商品供应合同、运营手册、纠正命令履行报告等各种相关文件也可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建立系统化的保管体系十分重要。


5. 对加盟事业负责人开展法律培训并建立合规体系
为使实务人员理解并遵守《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引,应安排定期内部培训,建立与法务团队的协作体系,并制定风险管理指南等。

特别是在推出新品牌时,必须将加盟事业登记及信息披露书事前审查列为必要环节。

遵守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的实务检查清单

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确认

登记并提供信息披露书

信息披露书是否已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登记并保持最新状态?
是否在签约前至少14日向拟加盟者提供?

☐

加盟合同包含法定记载事项

合同是否按照法定要求记载经营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合同期限、解除条件等?

☐

明确加盟费以外的额外费用

是否提供了培训费、装修费、设备费等加盟费以外费用的详细明细及依据?

☐

提供事前说明书

是否在签约前留出充分时间向拟加盟者提供事前说明书?

☐

明确约定广告费及促销费分担并取得同意

是否已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加盟店承担的广告费及促销费等,并取得其同意?

☐

防止侵犯经营区域的措施

是否已进行考量并发出通知,以避免新加盟店开设侵犯现有加盟店的经营权?

☐

遵守合同解除及拒绝续约程序

是否未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或拒绝续约?
是否遵守事前通知规定(至少提前180日)?

☐

是否使用标准合同

是否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或相关协会建议的标准加盟合同作为基本格式使用?

☐

是否运行加盟店经营者协商机制

是否已建立与加盟店经营者定期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开展合作共赢协商等沟通渠道?

☐

告知纠纷调解制度及使用方法

是否事先向加盟店经营者说明纠纷调解程序,并建立纠纷发生时的应对体系?

☐

建立加盟店经营支持系统

是否定期提供加盟店运营所需的培训、营销等实际支持?

☐

违规风险法律审查体系

是否建立定期审查合同及信息披露书的流程?

☐

对加盟事业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是否定期开展《加盟事业法(特许经营)》及公平交易法律法规相关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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