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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外情第三者的损害赔偿
对婚外情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胜诉

[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协助案例] 在大倫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协助下,向婚外情第三者(女性)提出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

委托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当事人,决定对实施不忠行为、侵害夫妻共同生活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提起诉讼。

1. 委托大倫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当事人

本案当事人为向实施不忠行为、侵害其配偶权利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委托了大倫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

委托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经过

本案 当事人 原本与配偶 及子女 一同 经营着 和睦的 家庭。

但当事人偶然 在配偶的 即时通讯 软件中 发现了 性方面的 对话 内容,从而得知了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的存在。

因这种 不忠行为, 家庭 走向 破裂, 当事人 决定 对妨害 夫妻共同生活的 婚外情第三者(女性) 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金 请求诉讼,从而委托了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

对婚外情第三者诉讼的相关法令

第三者对婚姻破裂负有责任的情形

指公婆、岳父•岳母、妾或配偶的通奸对象等不当干涉婚姻生活,致使婚姻走向破裂的情形;或者遭受公婆、岳父•岳母的殴打、虐待或侮辱,以致强求其继续维持婚姻生活被认为过于苛刻的情形等。


- 最高法院2004年2月27日宣告2003므1890号判决等

对婚外情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诉讼的注意事项

在夫妻因不和与长期分居致使夫妻共同生活破裂,夫妻生活的实体已不复存在且客观上达到无法恢复的程度之后,即便第三者与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另一方配偶也无法向该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

- 最高法院2004年2月27日宣告2003므1890号判决等

虽可向对夫妻婚姻破裂负有责任的婚外情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符合下列条件时则不属于请求对象。

1. 婚外情第三者无法知晓我方配偶已婚事实的情形

2. 在发生婚外情行为之前,婚姻关系事实上已经终止的情形

2. 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提供的协助事项

大倫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通过与当事人的细致沟通,制定了策略。

被告明知原告存在仍实施不忠行为这一点

大倫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 提交了 当事人配偶 与被告的 即时通讯 对话记录, 证明了不忠行为。

对话 内容中 充斥着 淫秽的 表述; 被告 明知 当事人配偶 为已婚人士 且育有 子女, 却仍然 实施了不忠行为。

据此,律师强调 被告的严重 不忠行为 是导致 家庭破裂的 直接原因。

原告因被告遭受的精神痛苦巨大这一点

当事人为了 配偶与子女, 10年间 一直努力 维系 和睦的 家庭。

然而, 因被告 与配偶的婚外情, 家庭 在瞬间 走向了破裂。

据此, 当事人 因背叛感与冲击,正在接受 精神科治疗。

被告的不忠行为致使家庭破裂因而负有支付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责任这一点

被告 介入 当事人的 夫妻 共同生活, 实施不忠行为, 致使原本和睦的 家庭走向破裂。

被告 侵害了 其作为配偶的 权利, 并造成了 相当程度的 精神痛苦, 因而负有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责任, 据此恳请 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

3. “对婚外情第三者诉讼的结果,胜诉”

法院采纳了大倫的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主张,作出了“被告应向原告支付1,800万韩元”的判决。 本案中,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提交了被告与案外人的对话内容,证明了不忠行为,从而得以成功请求到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

若想对婚外情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本案 是 当事人在大倫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的 协助下, 成功请求到 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案例。

若想 对婚外情第三者 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金, 证明 不忠行为 并证明 因此 遭受痛苦 这一事实, 发挥着 最重要的 作用。

大倫律師事務所为每一起案件 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积极 为当事人提供协助。

倘若 您正 因 上述 情形而遭受痛苦, 欢迎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 婚外情第三者(女性)索赔诉讼律师 委托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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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基于大伦律师事务所(有限)的真实业务案例改编撰写,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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