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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措施决定
撤销措施决定撤销处分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协助 | 在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协助下“撤销”校园暴力纪律处分

委托人为撤销校园暴力纪律处分而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来到大田办公室寻求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协助。

1. 委托人寻求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协助的缘由

委托人因强制猥亵受到纪律处分,在与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咨询后,为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处分而来到大田办公室。

向大田行政诉讼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

这是将案件委托给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

事发当天,委托人与关系亲近、相互有好感的女同学进行了交谈。

因相互有好感,期间有过身体接触,也像平时一样开玩笑。

然而几天后,委托人遭到女同学以🔗强制猥亵为由举报。

因此,委托人受到🔗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作出的第4号处分。感到委屈的委托人希望撤销该处分。

为此,委托人找到大田行政诉讼律师,请求提供协助。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介绍案件相关法律规定

▶ 韩国《关于预防及应对校园暴力的法律》第17条之3(行政诉讼)

① 对教育长根据第16条第1款及第17条第1款作出的措施有异议的被害学生或其监护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② 对教育长根据第17条第1款作出的措施有异议的加害学生或其监护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③ 教育长应将根据第1款及第2款提起行政诉讼的事实通知被害学生、加害学生或其监护人以及被害学生、加害学生所属学校,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参加诉讼事项。
※ 请求期限:自知悉处分之日起90日以内、自处分作出之日起180日以内提出请求

▶ 韩国《行政诉讼法》第23条

① 提起撤销之诉不影响处分等的效力、执行或程序的继续进行。

② 提起撤销之诉后,为防止因处分等、其执行或程序继续进行而产生难以恢复的损害,在认定存在紧急需要时,审理本案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停止处分等的全部或部分效力、执行或程序的继续进行。
但是,通过停止处分等的执行或程序继续进行即可实现目的时,不得停止处分的效力。

③ 执行停止可能对公共福祉产生重大影响时,不得准许。

④ 申请作出第2款规定的执行停止决定时,应对申请理由予以释明。

⑤ 对第2款规定的执行停止决定或驳回决定,可以提起即时抗告。在此情况下,对执行停止决定提起即时抗告,不具有停止执行该决定的效力。

2.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协助事项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与在校园暴力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组成了专项工作组。

在与委托人进行咨询后,为使其请求获得支持,律师提出了以下主张。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强调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较低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提交了事发时在同一地点的目击者陈述以及两人的对话记录等,并强调被害人的陈述可信度较低。

▶ 两人平时关系亲近,会互相开玩笑并有轻微的身体接触等

▶ 被害人的陈述与目击者的陈述不一致

▶ 所称受害行为发生后,被害人仍与委托人一起吃晚饭并有身体接触

▶ 被害人先对委托人进行了身体接触

▶ 所称受害行为发生后,被害人并未立即将相关事实告知调查机关或父母

▶ 没有足以认定委托人强行猥亵被害人身体的证据

3. 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协助结果:“撤销处分”

审判庭采纳了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主张,并作出“撤销被告对原告作出的社会服务、接受特别教育处分”的判决。

如需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协助

上述案件中,委托人在大田行政诉讼律师的协助下,获得了撤销校园暴力纪律处分的判决。

如果像本案委托人一样受到不公正的纪律处分,宜与专业律师共同采取专业应对措施并提起行政诉讼。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平均执业经验达20年以上的专业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积极为委托人提供协助。

如果您正因与上述案件相同的情况而面临困难,请随时联系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大田行政诉讼律师寻求协助。

대전행정소송변호사

本内容基于大伦律师事务所(有限)的真实业务案例改编撰写,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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