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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 协助为解除基于虚假事实的不动产合同而收集证据的案例

这是一位请求协助收集证据的委托人的故事。委托人请求为解除基于虚假事实的不动产合同而收集证据,证据调查中心(合作单位)提供了协助。

1. 请求协助收集证据的委托人

请求协助收集证据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请求协助收集证据的委托人的故事。

委托人经熟人介绍签订了一份不动产买卖合同。

卖方B先生说明该不动产毫无瑕疵,也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是拥有完整所有权的不动产,对此信以为真的委托人支付了5千万韩元定金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然而之后,委托人得知该不动产已与第三人处于假登记(预告登记)纠纷之中。

卖方B先生此前已与第三人签订了相同的买卖合同,因此委托人实际上处于无法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的境地。

卖方B先生隐瞒这一情况,基于虚假事实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当委托人试图解除合同时,卖方却主张自己冤枉并拒绝返还。

委托人怀着茫然的心情来到了大倫证据调查中心。

因为需要能够证明卖方虚假陈述以及不动产实际纠纷状态的客观证据。

委托人希望解除合同并完整地取回定金。

收集证据,独自应对的方法是?

如此,若希望对基于虚假事实的不动产进行🔗合同解除,仅凭主张对方撒了谎,是无法在法律纠纷中获胜的。

必须满足韩国《民法》所要求的要件,而证明这些要件的责任在于委托人。

1.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誊本、土地台账等公共资料
2. 收集能证明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后言论的资料
3. 现场确认及拍照
4. 发送内容证明
5. 为应对纠纷确保额外证据


然而实际上,由个人独自完成上述所有过程存在诸多不易之处。

例如,如果缺乏能证明对方虚假陈述的具体情形、能证明合同签订前后违反说明义务的资料、对现场情况的客观核实等,就可能拿不回定金。

因此,虽然可以参考上述程序,但最好借助专家的帮助,进行专业的证据收集并制定法律策略。

2. 为收集证据提供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证据调查中心专家协助

通过收集证据,为解除不动产合同提供了协助。

证据调查中心,现场调查及事实关系确认

证据调查中心亲自走访该不动产现场,调查了第三人假登记权利人的占有及使用实际情况。

通过对现场相关人员的访谈以及照片、影像资料,确保了能表明卖方已向第三人表示交易意向并推进合同的情形证据。

证据调查中心,登记簿誊本、假登记明细分析

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土地台账等公共簿册进行了全面调查,客观地梳理出存在第三人假登记、作为买方的委托人无法取得所有权转移的事实。

证据调查中心,协助获取通话录音·即时通讯记录

与委托人一同整理并保存了卖方所作出的、与合同签订前说明不一致言论的录音文件及即时通讯对话内容,并将其作为证据予以确保。

证据调查中心,代理发送内容证明

证据调查中心与大倫律师一起,基于证据调查结果,向卖方迅速发送了载有解除合同意思表示及返还定金请求的🔗内容证明。

在此过程中,系统地整理了委托人的法律主张,并为日后的诉讼做了准备。

3. 收集证据的结果,成功返还定金

在证据调查中心与专业律师为收集证据提供协助的结果下,委托人得以将已支付的定金5千万韩元全额取回。

如上述案件所示,这是因虚假事实而签订的合同,为了取回因此支付的定金,需要能够证明对方虚假事实的具体且客观的证据。

若不收集证据,就无法充分主张自身权利,也可能无法取回定金。

如果您正为不动产合同纠纷而苦恼,最好寻找一家能够提供专业🔗证据调查中心与专业律师协同应对的律师事务所。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处理过多起不动产合同纠纷相关案件的专业律师与事务所内的证据调查中心协作,共同提供诉讼所需的合法证据收集与法律服务。

大韩民国排名第9的大倫律師事務所(依据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是以资深专业律师为核心、提供一体化(One-Team)法律服务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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