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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不予移送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汽车旅馆业主涉嫌青少年混宿,以不予移送决定终结

当事人因被指涉嫌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而向大倫刑事专业律师寻求协助,其是一位经营汽车旅馆的业主,被指控允许青少年混宿。

1.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案件内容

这是一位因需要协助应对涉嫌违反青少年保护法案件而找到本法人刑事专业律师的当事人的经历。

当事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型汽车旅馆,平日里严格核查出入顾客的身份,一直严禁青少年出入。

然而某天,一名女性来到前台,要求"告知她男朋友入住本旅馆的房间号"。

当事人告知"需要说出预订人姓名才能查询",但该女性回答连姓名都不知道。

对此,当事人以"无法确认身份,因此不能提供客房信息"为由坚决拒绝,但该女性突然称"其实自己被男朋友性侵了",要求交出客房钥匙。

当事人说明按照程序在没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无法交出客房钥匙,但该女性随即向警方报案,此后当事人便以"违反青少年保护法"的嫌疑接受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查明该女性为青少年身份,并提出"当事人是否默许了青少年与成年男性混宿"的疑问。

对此,当事人为洗清蒙受的冤枉嫌疑,请求了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案件内容

2.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青少年保护法的概念

青少年保护法是为保护青少年免受有害环境影响、帮助其形成健全的人格与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对青少年免于遭受性剥削、出入娱乐场所、接触淫秽物品等社会与伦理风险进行规制,尤其严格禁止针对青少年的有害行为及有害场所的营业行为。

根据《青少年保护法》第2条,"青少年"是指未满19周岁的人,但迎来满19周岁当年1月1日的人除外。

青少年保护法禁止的行为

青少年保护法第30条禁止以下行为。

· 以营利为目的对青少年进行性招待或斡旋的行为

· 让青少年从事以酒、舞蹈、歌唱进行的陪客行为或加以斡旋的行为

· 以营利或演出为目的强迫青少年从事淫秽行为

· 以演出为目的让人观看青少年的残疾或畸形等的行为

· 利用青少年或指使青少年乞讨的行为

· 虐待青少年的行为

· 让青少年在街头招揽顾客的行为

· 让青少年男女混宿的营业行为或提供场所的行为

· 利用青少年从事茶类配送或对此加以默许的行为

尤其是让青少年混宿的营业行为,是对经营汽车旅馆、住宿场所、乡村旅馆等的经营者经常适用的条款,若明知对方为青少年仍加以帮助或默许,则会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时的处罚程度

行为

处罚程度

斡旋青少年性招待行为

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斡旋青少年陪客行为、淫秽行为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剥削青少年等

5年以下有期徒刑

青少年混宿、招揽行为等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因此,若住宿场所经营者被认定允许或帮助青少年混宿,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

刑事专业律师为证明当事人无犯罪嫌疑,提供了以下具体协助。

① 证明汽车旅馆的出入管理体系
为强调当事人平日里在核查所有住客身份证后才允许入住这一点,提交了张贴在前台的"未核验身份证不得入住"告示以及出入记录作为证据。

② 取得CCTV影像证据
通过取得旅馆入口与前台的CCTV,证明该女性出入旅馆的时间仅为要求客房钥匙时进行短暂对话的时间,此后并无实际住宿或进入客房的事实。

③ 强调履行营业上的注意义务
当事人主张,作为住宿场所经营者,其已诚实履行了作为法定义务的身份核验程序。

并以青少年作出虚假陈述或伪装成成年人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主张,强化了无犯罪嫌疑的论理。

④ 保持对案件经过陈述的一致性
有条理地梳理了当事人自案件初期起便一贯陈述"未提供客房钥匙",且侦查机关取得的通话记录及CCTV可佐证这一点。

4.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案件结果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 | 案件结果

通过刑事专业律师的法理辩护与证据提交,警方判断"没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晓或帮助了青少年混宿的事实",最终作出了不予移送的决定。

当事人在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不仅避免了刑事处罚,还得以避免停业、课征金处分等行政制裁。


如果像本案当事人一样的汽车旅馆业主等涉嫌违反青少年保护法,建议按以下方式应对。

主要争点

抗辩论理

实务应对策略

是否知晓青少年身份

入住前是否核验身份证很重要

身份证核验程序、取得CCTV证据

住宿业者是否存在故意、默许

须有客观认识才能处罚

提交营业指南、员工培训资料

是否存在混宿事实

确认实际住宿、出入记录

提交出入、结算、CCTV记录

侦查初期应对

保持陈述一致性

在辩护人在场下协调陈述

预防对策

强化有害行为防范系统

完备内部规定、培训手册

违反青少年保护法案件的结果,会根据事实关系与是否知晓而截然不同。

尤其对住宿场所经营者而言,"是否知晓对方为青少年"、"是否有帮助的故意"是核心争点。

像当事人这样虽遵守了程序,却仅凭青少年的陈述便接受调查的情况下,通过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迅速取得客观证据、证明已尽到营业上的注意义务,是作出无犯罪嫌疑判断的关键。

因此,若因蒙受冤枉的违反青少年保护法嫌疑而接受调查,从侦查初期阶段起便与律师一同制定系统的应对策略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您涉嫌违反青少年保护法,请立即通过🔗法律咨询预约制定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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