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 法律动向

支付上市公司收购款项的瞬间即发生损害?明确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韩国最高法院判决

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因信赖虚假财务信息而参与收购的情形下,损害于何时发生——韩国最高法院就此作出了提出重要标准的判决。

原审认为,证券公司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承接证券并支付款项的时点即为损害发生的时点,并判断自该时点起经过10年之后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已因时效而消灭。

韩国最高法院也原样予以认可,判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损害并非在交易之后发生,而是在支付收购款项的时点已经实际发生。(韩国最高法院2026年1月8日宣判2025다211537、2025다211538判决)

1. 上市公司收购 | 案件概要

本次事件是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发生问题的案件,证券公司主张其信赖虚假财务信息并承接证券后遭受了损害,据此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中国X公司推进了将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为基础的证券存托凭证在韩国国内有价证券市场上市的程序。

在此过程中,多家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联合承销商参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的结构,证券公司负有在公开募集过程中出现未认购份额(失权股)时须予以承接的责任。

本案中同样因认购率低迷而出现失权股,原告证券公司依据合同承接了相应份额,并于2011年1月17日支付了收购款项。

问题在此后暴露。上市后不久交易即被停止,通过特别审计查明该公司实际的银行余额与财务报表存在巨大差异。

最终该证券被终止上市。

在此过程中查明的核心在于,银行职员出具的银行询证函是伪造或虚假制作的文件。

基于该虚假资料制作了会计法人的审计报告,并反映在证券申报书中。

对此,证券公司以“因虚假资料而误判了上市公司收购”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争议焦点梳理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如下。

2. 上市公司收购 | 韩国最高法院的判断

上市公司收购 | 韩国最高法院的判断

韩国最高法院就本案作出如下判断。

损害在支付收购款项的时点发生

韩国最高法院判示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若因虚假资料而作出了错误的价值评估,则损害在支付收购款项的时点即立即实际发生。

即,此后即使发生终止上市或交易停止等情形,这也不构成将损害发生时点向后推迟的事由。

以错误价值‘已经买贵了’这一行为本身即为损害

韩国最高法院的逻辑如下。

  • 虚假银行询证函 → 财务报表失真
  • 错误的企业价值评估
  • 以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承接

在此结构中,认为损害并非因日后价值下跌而发生,而是在以错误价格取得的瞬间即已发生。

交易停止·终止上市不影响损害的发生时点

韩国最高法院还驳回了如下主张。

  • 损害在交易停止之后才现实化
  • 价值在终止上市之后才得以确定

对此,韩国最高法院判示交易停止或终止上市只是使损害得以确定的要素,而非将损害发生本身向后推迟的事由。

此外,对于部分补救措施(例如授予认股权证),也认定这只是损害在日后有所减少,与损害发生的时点无关。

即,这仅是损害额计算的问题,而非损害发生时点的问题。

诉讼时效自收购款项支付日起算

最终,韩国最高法院作出了如下结论。

  • 损害发生时点:收购款项支付日(2011年1月17日)
  • 长期诉讼时效:自该时点起10年

因此,判断此后提起的诉讼已因时效而消灭,从而驳回了上告。

3. 上市公司收购 | 实务核心标准

通过本次判决梳理出的与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的法律标准如下。

判断要素

内容

损害发生时点

收购款项支付时点

损害结构

以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取得

事后事件

交易停止·终止上市无影响

损害回收

仅为损害额调整要素

诉讼时效

自收购款项支付日起算

参与上市公司收购或IPO时,务必核查以下事项。

强化尽职调查

  • 核验银行询证函等外部确认资料的真伪
  • 建立会计资料的双重验证机制
  • 构建对核心资产(现金等)的直接确认程序

风险管理

  • 在承接合同中设计责任分配结构
  • 明确出现虚假信息时的责任范围
  • 利用保险或担保机制

诉讼应对

  • 以损害发生时点为基准立即应对
  • 建立诉讼时效管理系统
  • 在初期阶段进行法律审查

责任结构及应对要点

主体

风险点

应对策略

证券公司

尽职调查不足、依赖虚假资料

强化验证程序

银行

出具虚假询证函

强化内部控制系统

会计法人

审计可信度问题

验证流程升级

企业

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本次判决是就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的损害发生时点与诉讼时效标准作出确定的重要案例。

特别是在企业实务中,具有如下意义。

即,再次确认了上市公司收购并非单纯的投资行为,而是结合了法律责任与时效管理的高风险交易这一点。

大倫律師事務所就上市公司收购、IPO、证券承接合同、尽职调查风险审查、金融纠纷及损害赔偿诉讼等全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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