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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多家媒体关注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欢迎阅读采访、法律评论与专栏文章。

亚洲经济
2021-07-30
서초구 민사변호사, 대여금반환청구 소송 ‘승소’…신속한 진행이 관건
瑞草区民事律师贷款返还请求诉讼‘胜诉’……迅速推进是关键
大纶律师事务所(代表沉在国)于上月18日宣布,在昌原地方法院晋州分院民政第一庭审理的贷款纠纷案中获胜。 大纶律师事务所介绍,被告当时通过义务劳动与孩子同学的家长B先生结成了天然关系,并向B先生借了钱用于生活费且未偿还。 A先生还劝说他向资本银行、储蓄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贷款,接受贷款的B先生因此遭受了2亿韩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当时代表原告的大纶首尔办事处(瑞草区)的民事律师表示:“如果债务人处分资产并进入重整或破产程序,那么收到资金就会变得更加困难”,“通过迅速诉讼收回债务和延迟损害赔偿将会更加困难”。他说:“我提起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还款。”他还表示,“当时的案件是关于要求返还贷款的诉讼,如果获得有利的裁决并获得执行权,可以选择金融机构并查封对方账户等,如果有余额,可以通过催收令将金额填充到保证金中。”他补充说,“有很多方法可以追回这笔钱,因此与法律助理一起处理会很有帮助。”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因拿不到钱,往往是抱着希望而没有经过任何特殊程序就将钱交出来的。但是,为了在未来发生法律纠纷时将经济、时间和精神上的损失降到最低,债权人必须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补充说,“写欠条、录音或留下短信也是一种选择。”他建议,“与其现金交易,不如使用留下证据的银行转账或检查留下记录的交易。”记者Sora Lim mail00@asiae.co.kr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1&oid=277&aid=0004600931
亚洲经济
2021-07-30
창원 민사전문변호사, 혼인 사실 숨기고 금전 편취한 여성에 손해배상 소송 승소
昌原民事律师赢得对隐瞒婚姻和贪污金钱的妇女的损害赔偿诉讼
一名男子在申请中自我介绍为单身女性,并与他见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赡养费,并获胜。据法律界报道,19日,昌原地方法院裁定,在男子向已婚女子B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根据原告的诉讼理由,应支付6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金。 B向A介绍自己的丈夫是姐夫,孩子是侄子,并谎称自己已婚,继续交往了近一年。此外,他还以生活费、偿还父亲债务等理由向A先生借钱约100次,而当A先生要求他还钱时,他却屏蔽了自己的电话和信息,不还。 A觉得奇怪,就去B先生家,发现他的就业信息和家庭关系全部是虚假信息。随后,A先生对B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和赡养费。据此,法院判决该女子因非法行为造成损害,应支付6000万韩元的赔偿金。当时担任诉讼代表的大纶律师事务所民事律师表示,“由于该已婚男子谎称自己单身,多次造成经济损失,我们决定继续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补充道,“这是一种欺骗行为。” “我们正在向刑事律师提出欺诈投诉,涉及与未付款项相关的事宜,例如挪用现金。” 大纶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表示,“通过申请隐藏身份,以金钱为目的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所以我们需要谨慎收集可以作为证据的数据,比如对话内容、通话内容、转账记录等,以防有人在类似情况下受到伤害。” “这必须通过援助来解决,”他补充道。记者 Lim So-ra mail00@asiae.co.kr查看原文 - https://m.news.naver.com/read.nhn?mode=LSD&sid1=101&oid=277&aid=0004596371
纳弗新闻
2021-07-30
이웃에게 성희롱 피해 여성…부산변호사, 정신적 피해 주장 ‘법원 손해배상 결정’
遭受邻居性骚扰的女性受害者……釜山律师声称精神受到损害,“法院决定损害赔偿”
去年10月,一名男子因向女邻居发送性侮辱、侮辱性短信并向她投掷物品致其受伤而被判处罚款。釜山地方法院西部分院以伤害、侮辱、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等罪名立即起诉的A先生(74岁),被釜山地方法院西院判处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计划,并缴纳500万韩元罚款。当时,A先生曾3次引起受害人的性羞耻和厌恶。发送含有该内容的短信后,受害人闯入受害人家中并扔出塑料牛奶盒,造成受害人受伤。受害人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法院确认赔偿金额为550万韩元。原告当时的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沉在国代表律师)表示,“被告经常发送性骚扰短信,原告因侵入住宅、受伤、工作干扰等而感到疼痛”,“我们调取了通话记录、短信、112报告处理记录、就医确认、伤情诊断、事实确认等证据,证明原告的精神状态”。损坏。”他继续说道。他建议,“利用通讯网络的数字性犯罪不会给受害者造成创伤,但会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因此,如果你遭受性骚扰短信等,你应该在具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寻找解决方案,而不是忍受。”在线新闻团队记者 onnews@dt.co.kr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1&oid=029&aid=0002576414
首尔经济
2021-07-30
형사전문변호사, 공인중개사법 위반 피고인 2심서 무죄 받아내
刑事律师二审宣判被告违反房地产许可法无罪
【首尔经济】去年9月因违反房地产许可法而受审的A先生(72岁)在上诉法院被判无罪。当时,一审认定他有罪并判处罚款,但昌原地方法院刑事一庭认为没有犯罪证据,因此推翻了一审判决,宣布他无罪。根据现行《房地产经纪法施行细则》(第20条),房地产经纪人从经纪客户处获得经纪销售报酬。规定不得从任何一方收取超过9/1000的报酬。被指控在完成价值3100万韩元的房地产交易时收取超过法定报酬的销售经纪费的A先生否认了这一指控并声称自己无罪,但未被接受,并于2月被判处支付400万韩元的罚款和80%的法律费用。据此,A先生上诉后进行了二审,上诉法院裁定A先生举手。当时,代理A先生上诉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表示,“我们通过深入研究原告关于被告人如何以及从谁那里收到钱款的陈述前后不一致,准备了证据和辩护”,并补充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7条第2项,承认犯罪必须证明无可置疑,因此我们应诉此案的目的是纯真。”他接着解释道,“关键是我们能够找到无可辩驳的证据,比如事发当天被告存入其账户的钱是过去债务人的还款,而且原告声称支付经纪费的地点、时间和金额完全不同。”与此同时,A先生正在以诬告和伪证罪起诉第一审原告。原告代表大纶律师事务所(沉载国代表律师)表示,“原告在二审中得以无罪释放,但在审判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专注于自己的主要工作等精神和经济上的痛苦”。他补充说,“基于原告寻求对被告进行严厉惩罚的意愿,我们将追究被告的虚假指控和伪证责任。” / 记者 Kim Dong-ho dongho@sedaily.com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1&oid=011&aid=0003666123
新闻报道
2021-07-30
지역 기자 공갈미수·공갈 혐의…형사전문변호사 무죄 이끌어
涉嫌勒索未遂、勒索当地记者……刑事律师导致无罪释放
10月17日,昌原地方法院晋州分院刑事一庭以敲诈勒索未遂罪和勒索罪等罪名,宣判当地报纸记者A某(50岁)无罪。检察官指控被告人A犯有敲诈勒索罪,称其在当地报纸担任记者期间,发表批评当地企业的文章,并勒索企业订购广告,以广告费名义收受金钱。检察官法庭关于未遂敲诈勒索案,据报道,在场证人表示,“我从未从受害人那里听说被告威胁或勒索过他。”遭受敲诈勒索的目击者也证实没有受到威胁,称“没有受到威胁,也没有提到发表批评文章”。当时被指定为辩护律师的刑事律师沉在国(律师事务所大纶)在辩护中表示:“要认定构成勒索罪的威胁,必须有足以限制某人的决策自由或对其进行恐吓以干扰他执行决策的自由的程度的伤害。”“通知是必要的”,并补充说,“报道非法行为的行为不应该被承认”。勒索受害者经营的公司的活动并要求其投放广告构成敲诈勒索行为。”此外,关于被告的指控,他引用了最高法院的裁决,即仅仅报道批评文章和社论以及要求广告的事实不能被视为威胁对方作为敲诈勒索的手段。此外,关于企图敲诈勒索的指控,他说,“作为当地一家报纸的记者,被告的职责之一就是接收广告。”有人认为,“报道企业的违法行为,撰写文章批评县政府的不合理行为,是被告作为报社记者应该做的事情”。据此,因起诉书未证明犯罪,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25条后段规定,宣告其无罪。在线新闻团队记者 onnews@dt.co.kr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1&oid=029&aid=0002574043
每日
2021-07-30
법무법인 대륜, “황혼재혼으로 상속·유류분 갈등 증가...가사전문변호사 조력 있어야”
大纶律师事务所,“黄昏再婚导致遗产继承纠纷增多……必须有专门处理家政事务的律师协助。”
近年来,随着婴儿潮一代进入老龄化社会,“暮光离婚”和“暮光再婚”数量迅速增加。相应地,随着离婚、再婚等遗产继承状况的变化,继承问题也成为新的冲突根源。尤其是黄昏再婚的情况下,很多情况下都是带着孩子再婚的,但是当再婚双方都有孩子或者再婚双方之间有了新孩子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大纶律师事务所的案例。#委托人的父亲在没有通知委托人的情况下再婚,委托人居住在国外,并将财产赠与配偶后去世。然而,配偶故意试图自己继承财产,却没有告知委托人。客户发现此事较晚,最终卷入财产纠纷。据此,大纶通过赠与税申报明细、财务交易明细、不动产登记原因确认等计算出储备的基本财产,以确定赠与财产的规模。此外,由于基于客观、充分审查后获得的证据使法院信服,他在要求返还保留部分的诉讼中胜诉。当时负责该诉讼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家庭事务律师表示,“确保保留部分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个困难的过程,需要单独准备,包括确定死者的基本资产”,并建议在家庭律师的帮助下做好充分准备。他特别建议,“要求返还保留股份的权利的时效是从得知继承和赠与开始之日起一年,而且很短,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不到10年,因此尽快找到解决方案至关重要。”他接着说:“最近,黄昏离婚引发的继承问题增多,大纶律师事务所拥有由家庭律师和离婚律师牵头的继承团队。我们已经组建了离婚团队,正在建立预防和应对黄昏离婚引发的继承问题的协作体系。”他补充道。大纶律师事务所目前根据在首尔、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蔚山、水原、昌原、清州、全州、议政府、春川、晋州、济州 每日记者 Kim Yun-seong (kimys@dailian.co.kr)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3&oid=119&aid=0002368588#
纳弗新闻
2021-07-30
법무법인 대륜, ‘사이버명예훼손’ 형사전문변호사 조력 필요해
法务法人大纶,‘网络诽谤’需要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
近来,“网络诽谤”随着网上恶意言论导致名人不幸的新闻一起成为热门话题。网络诽谤不仅仅涉及名人。如果看看警察厅10月份公布的“网络诽谤、侮辱案件数量”,就会发现,从2014年的8880起大幅增加到去年的15926起。韩国正在遭受网络诽谤和侮辱。线下也不例外。有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照片会在网上被冠上“钟00”、“男00”、“女00”等名字,造成尴尬。在这些情况下,年龄、职业、成长经历等个人信息通过所谓的“人肉搜索”而泄露,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等二次伤害。这是釜山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所描述的案件。 #曾经发生过一起事件,被告因对担任讲师的客户A的班级不满,通过社交媒体的评论表达了不满。 A先生试图澄清误会,但被告不予理睬,甚至向A先生的个人社交媒体熟人发送诽谤信息,嘲讽客户A。A先生因该事件压力大而失眠、抑郁,谣言迅速蔓延,不顾事实取消讲座,造成二次损害。当时,负责的刑事律师权衡了该案,并向法院提交了“诽谤人格、举报虚假事实妨碍业务”的诉状。法院根据损害事实进行应诉,收集了有效且具有对抗力的证据,判给被告500万韩元的赔偿金。他解释说,他被判处一韩元罚款。网络诽谤、侮辱行为,传播速度快,接触人数不定,损失巨大,恢复难度大。因此,专家强调,“静静地等待局势过去只会让局势变得更糟。重要的是要在早期阶段迅速、可靠地做出反应,以减少损失。”他还建议,“如果你因为一时的失误而无意中成为加害者,你应该寻求有丰富案件经验的刑事律师的帮助。”另一方面,在首尔、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蔚山、水原、昌原、清州、全州、议政府、春川、晋州、济州等地被视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大纶律师事务所于25日在首尔开设了办事处。特别是,由刑事律师、民事律师、家事律师、离婚律师等各领域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详细信息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找到。电子报纸网络记者Hung In-woo (inwoo@etnews.com)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3&oid=030&aid=0002854444#
首尔经济日报
2021-07-30
상해치사 혐의 피고인 ‘무죄’...법무법인 대륜 부산 형사전문변호사 사례 눈길
伤害致死罪被告人“无罪”……法务法人大纶釜山刑事专门律师案例引关注
[首尔经济] 刑事案件在案件初期如果没有律师的协助,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情况,因此专家认为,尽可能在刑事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准确的法律分析,尽早做出应对非常重要。大型律师事务所大纶律师事务所建议,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分析刑事律师的专业陈述,发现矛盾尖锐的主张中的矛盾点非常重要。 大纶本案是被告有代理的案件。有一名被告和一名受害人在婚前同居。当醉酒的受害人在浴室里看到牙刷并怀疑被告有外遇时,双方发生了争执。结果,受害人在接受硬膜下出血治疗时死亡,被告被控过失杀人罪,但被无罪释放。当时的承办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审理原则破案。特别注意伤口的形状。针对检方认为被告打伤受害人并导致其死亡的意见,他们强调了被告关于受害人摔倒在客厅地板上的说法。此外,据称受害人当时喝醉了酒,由于向被告扔烧酒瓶以及桌子上的食物被打翻,导致地板很滑。此外,受害者的身体患有酒精性肝病,即使受到轻微的外力也很容易出现瘀伤。尸检报告显示,受害人除后脑勺外,头部、颈部等身体部位没有受伤,也没有试图防御袭击的迹象。此外,受害人摔倒后,犯罪嫌疑人拨打119后,再次检查119是否出动并采取救援措施,第一名医护人员的证词回应称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受伤现场发现的血迹是被告的事实,受害人是被告人的事实,以及他们随后立即通了两分钟电话的事实引导了审判。据此,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称:“在刑事审判中,认罪必须以严格的证据为基础,并具有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力,仅凭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承认起诉书,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承认起诉书。” “一般来说,在因尖锐冲突或不公平指控而需要解释的情况下,从早期阶段指定一名刑事律师来处理案件非常重要,”他说。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仔细分析案件,收集证据,建立逻辑结构来反驳起诉书,以主导审判。”另一方面,计划于25日在首尔开设新办事处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刑事律师;我们有民事律师、离婚律师和家庭事务律师。/记者金东浩 dongho@sedaily.com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1&oid=011&aid=0003654314
我的日常
2021-07-30
법무법인 대륜, “보이스피싱 범죄에 연루됐다면 형사전문변호사 통한 초기 대응이 중요해”
大纶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涉及电信诈骗犯罪,请务必通过刑事律师尽早做出回应。”
随着电信诈骗犯罪变得更加复杂,损害类型也变得更加多样化。除了冒充检察官、警察、金融监督院等政府机构或威胁绑架家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受害者之外,通过暴露银行账户或个人交易信息而遭受电信诈骗惩罚的人数也在增加。上述电信诈骗中间交付和提款方式,利用近期经济衰退的契机,以紧急贷款为诱饵,查找账号并存入大量身份不明的资金,然后以存款错误或△为由,以就业为由要求汇款。方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化,比如索要账号、支票卡、密码才能提取受害人存入的资金;使用来电显示限制拨打电话发送现金并请求代理购买比特币;要求将客户存入的款项汇至借名账户以减税。此外,恶意代码是通过智能手机的短信和应用程序植入的,当受害者致电金融机构确认时,他们会连接到电信诈骗组织的呼叫中心。因此,他们无疑可能参与犯罪。对此的处罚并不轻。即使没有犯罪意图,如果因出租银行账户等行为而招致受害人,也很难逃避责任。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可处以最高 3 年监禁或最高 2000 万韩元罚款,而涉及通过欺骗行为获取财产利益的欺诈可处以最高 10 年监禁或最高 2000 万韩元罚款。在协助、教唆诈骗的情况下,根据参与诈骗的程度,处罚有所不同。 大纶律师事务所表示,为了避免被诈骗手段所欺骗,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不知情的同谋,建议在得知受损情况后立即联系刑事律师,从一开始就明确应对。即使他们声称不公平,电信诈骗团伙的实际成员也声称,“我被高薪兼职广告欺骗了,而且自己并不知情”,因此在没有法律帮助的情况下,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不容易。 大纶也是类似的情况。 大纶也是类似的情况。由于需要账户信息才能找到兼职工作,他被骗借了四张支票卡,并索要支票卡和密码。他通过电信诈骗作为中间手段帮助涉案客户,案件以小额罚款告终。报告。 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Jae-guk Shim表示:“如果你突然通过电信诈骗参与犯罪,你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公平的原因而受到惩罚。因为在调查阶段的陈述可能会影响审判,所以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位有电信诈骗案件经验的刑事律师,并有效证明没有故意。”他补充说:“如果你准备了良好的辩护意见和辩护,你可以减轻量刑。”同时,大纶律师事务所在首尔、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蔚山、水原、昌原、清州、全州、议政府、春川、晋州和济州设有律师事务所。我们拥有众多成功宣告电信诈骗诈骗无罪的案例,并针对所有诉讼组织了由各领域专业律师、律师助理、法律文员组成的专业工作组,并提供定制化应对方案,在业界获得良好评价。欲了解更多详情和咨询,请访问大纶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和代表号码。 [照片=大纶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Shim Jae-guk](记者吕东恩)deyuh@mydaily.co.kr)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sec&sid1=102&oid=117&aid=0003294636
BBS NEWS
2021-07-30
윤자영 변호사, "교통사고 뒤 상태만 묻고 현장 벗어난 운전자 '도주치상'"
尹自英律师:"交通事故后只询问状况便离开现场的司机构成'逃逸致伤'"
■ 谈话:尹子煐律师■ 主持人:记者李浩相 ▷ 李浩相:是时候展现律师的眼光了。今天,我联系的是尹贾勇律师。律师,你在吗? ▶尹子瑛:是的,你好。这是尹子英。 ▷李浩相:是的,律师。你最近怎么样? ▶ 尹子煐:是的,我做得很好。 ▷ 李浩相:我们报道的第一个案例是,一名50多岁的人发生交通事故,只询问了受害者的情况后就失踪了,被判处罚款。 ▶ 尹子英:是的。 5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A先生在清州市清原区道路上驾车撞倒了正在过人行横道的9岁男孩B。然而,事故发生后,A先生只是询问B女士的情况,并没有将这一事实告知她的监护人或警方。另据了解,他离开事发现场时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识别其身份的联系方式或姓名等信息。与此同时,B女士也因此次事故受伤,需要两周的治疗。据此,检察机关以违反特定犯罪从重处罚法和逃亡致人死亡罪对A先生进行草率起诉,并处以500万韩元罚款。 A先生声称已采取一切防护措施。现在,A先生声称,当他在审讯过程中看到受害人的情况时,他回应说受害人没事,并且他履行了《道路交通法》规定的提供救济的义务。据此,法院指出,法院虽能认定撞人后受伤的可能性较高,但强调仅询问了9岁儿童“还好么……”后就离开现场,未提供被告姓名、联系方式,也未与受害人联系监护人等,表明其未履行道路交通法第54条规定的救助义务。于是,他随后在儿童保护区对受害人进行电击,未采取保护措施,并在被告的坚持下让年幼的受害人出庭作证。由于简易令定刑过低,因此增加了罚款,判处他700万韩元的罚款。 ▷ 李浩相:这意味着法院判定该男子逃跑了。不采取防护措施。我想任何一个司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律师。 请您解释一下,当发生此类事故时,司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证明司机没有逃跑。 ▶ 尹子煐:是的,有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可能会说没有受伤,没事,但强烈拒绝住院治疗。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判例法也考虑到受害人尽管知道自己遭受了伤亡,但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并离开事故现场,导致无法确定事故肇事者或不采取行动就逃跑的情况。特别是,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您将需要联系或面对监护人。如果您无法联系监护人,您需要联系警方并说明情况。另外,如上述情况,认为被害人没事而不采取任何行动,也可以构成逃逸致人伤害罪。现在,正如我前面提到的,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获取您的个人信息以及警方的配合。 ▷ Ho-sang Lee:那么,律师,如果我们说,例如,你造成了这次事故,可以给受伤者一张名片吗? ▶ Ja-young Yoon:是的,正如之前的先例中提到的,如果可以确认肇事者,则很难认为是离家出走,所以给一张名片也很好。这就是方法。 ▷ 李浩相:啊,不过无论如何,为了以防万一,最重要的是联系保险公司或者报警,让他们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件。 ▶ 尹子英:是的。这是正确的。 ▷李浩相:我们来看看下一个案例。我记得有一则新闻,说一名60多岁的男子酒后驾车撞楼。 60多岁的人被判缓刑... ▶ 尹子英:是的,2月4日凌晨2点左右,A先生在曾坪邑的道路上驾驶汽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042%,这是吊销驾照的标准,然后冲进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 B先生在一家便利店门口躲避时摔倒,受伤两周。 A 先生因驾驶致人死亡罪名受审。法院判处他两年监禁和四年缓刑,并责令他完成 120 小时的社区服务和 80 小时的守法驾驶课程。 法院判决,考虑到A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较高,但他正在反思犯罪行为,且独自赡养年迈的母亲,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李浩相:我们处理过很多酒驾案件,每次处理的时候,我们都感觉酒驾案件中有很多是累犯,也就是惯犯。尽管如此,还是缓刑。惯犯越多,刑罚不是就越重吗?但在本案中,他是惯犯,甚至冲进便利店,因此被判缓刑。看来给予了很多宽大处理。 ▶ Ja-young Yoon:据了解,A先生在2008年也曾因酒后驾驶被处以100万韩元罚款的简易命令。距离他第一次因酒后驾驶受到处罚已经过去了相当长的时间。正如裁决书中所言,他正在反思犯罪这一事实似乎已被视为量刑因素。 ▷李浩相:我明白了。刚才律师解释的时候,我看了法院的判决书,发现是被告。所以,你说醉酒司机独自赡养年迈母亲的事实也被考虑在内。似乎存在当被告是唯一有经济能力的家庭成员时惩罚程度会降低的情况。 ▶ 尹子英:是的,没错。当被告人作为家庭中唯一从事经济活动的成员被捕时,其他家庭成员的生计是否实际上可能受到威胁,有时被称为量刑数据。虽然此类经济活动是众多量刑因素之一,但存在此类情形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减刑或缓刑。最后,如果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判处较高的刑罚,那么即使有这样的理由,逮捕似乎也无法避免。 ▷ 李浩相:如果你对家人的生计负责,你就不应该酒后驾车。我们来看看最后的事件。多年来,公司资金达13亿韩元。太棒了。 30多岁的女人。曾有过被判处重刑的案件。 ▶ 尹子英:是的。 A先生在清州一家公司负责资金管理,因2013年2月至2020年2月7年间99次挪用公司资金13亿韩元被起诉,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A先生以向CEO支付预付款为名,操纵了交易细节。据了解,该公司资金因此被挪用。 据了解,他甚至使用自己女儿的储蓄账户来掩盖自己的罪行。据了解,A先生最终将这笔钱用于生活费、股票投资等个人用途。法院判决A先生犯罪时间较长。据说挪用公款的规模很大,看来受害人的犯罪行为也对受害公司的财务困难造成了影响。他指出,没有认真努力从损害中恢复过来,并表示量刑的原因是犯罪是缜密、有计划的,所以犯罪性质不太好。 ▷ 李浩相:你说犯罪性质不太好。我突然想到,律师,一般的贪污罪和商业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 尹子煐:简单说一下挪用公款的事。贪污是指占有他人财产的人贪污或拒绝归还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 5 年监禁。处以1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简单来说,如果你租了车,租期结束后也不归还,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上述情况,可以认定为商业侵占罪。在工作中贪污的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为商业目的而截留他人财物的行为,即构成商业侵占罪。因此,与一般贪污罪不同的是,该罪的刑罚最高可达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处以3000万韩元的罚款。如果贪污金额超过5亿韩元,如上述情况,则适用特定法律,可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李浩相:我是一名30多岁的女性,肝脏很大。他们偷走了13亿韩元。好的。律师,谢谢您今天的发言,两周后我会再次见到您。 ▶ 尹子英:好的,谢谢。 ▷ 李浩相:到目前为止,你一直和《律师之眼》的律师尹子英在一起。来源:BBS NEWS (https://news.bbsi.co.kr) 查看原文 - http://news.bbsi.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303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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