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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可以以网络诱骗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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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最近她似乎在和通过随机聊天App认识的一名男大学生互通消息。 我偷偷看了一下,发现有“拍一张穿校服的腿部照片发来”这样的消息,虽然孩子实际上并没有发送照片,但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以网络诱骗处罚那名男性吗?

网络诱骗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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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所说的 情况, 看来 有 可能 属于 在与受害 儿童 建立信任后 加以 利用, 试图实施 性 虐待或 剥削的 “网络诱骗” 犯罪。

所谓网络诱骗, 是指不直接见面, 而 通过即时通讯·SNS·聊天App等网络空间,加害者在与受害者形成亲密感后加以利用,性虐待·剥削行为 得以 实施的情形 而言。

此类行为 根据《儿童青少年 性保护 相关 法律》 第15条之2, 可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3,000万 韩元以下罚金, 是可能 受到处罚的犯罪。

如果 发现 子女 正在 遭受 网络诱骗的 情况, 可立即向警察(112) 或 117(儿童·青少年·女性保护紧急举报)举报, 并请求侦查。

这时 确保聊天 记录、 对方 资料、 截屏 画面等 证据资料 并 留存这一点 很重要。

此外, 即使 照片 实际 并未 发送, 以 性 剥削 为目的的 要求 本身 也可能构成犯罪, 因此建议尽快 举报,并向专家 接受咨询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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