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厌倦了不专业或带有广告性质的法律解答?
由大纶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由大纶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Q
若要提起利用通信媒体淫乱罪控告,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
浏览量8,999
通过熟人认识的一个人不断发送要求进行性行为的消息。 虽然目前尚未发生实际的损害,但这种行为本身能否提起控告呢? 另外,我想了解如果要提起利用通信媒体淫乱罪控告,需要哪些程序和证据。
利用通信媒体淫乱罪控告
A
相关咨询的解答
作者: 郑赞宇
您所说明的情况可能属于利用通信媒体实施的淫乱行为, 即利用通信媒体淫乱罪,根据《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可提起相关控告。
所谓利用通信媒体淫乱罪,是指为刺激或满足自己或他人的性欲,通过电话、 短信、SNS、 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向对方传递引起性羞耻感或厌恶感的言语、 文字、 图片、 影像等的行为。
因此,即使没有实际的性侵害或身体接触, 仅凭出于性目的发送淫秽短信或图片、影像本身,也可以提起相关控告。
进行控告时,预先确保对方发送的短信、 通话记录、 聊天截图、 发送的淫秽物副本等具体证据非常重要。
在证据明确确保、利用通信媒体淫乱嫌疑被认定的情况下, 加害人 可能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性暴力处罚法第13条)。
在此过程中,证据收集与控告状的撰写、 提交程序等,若能获得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便可更安全、准确地进行。
由于迅速举报与系统性应对是预防损害的关键, 因此建议在专家的协助下推进相关控告。
大伦的核心优势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均由专业律师审核后
以专业方式进行,因此采取预约制。
电话咨询
1800-7905
全年365天24小时受理咨询


在线咨询
为委托人提供
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聊天咨询
KakaoTalk频道
大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