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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著作权保护期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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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生前作为小说家活动,撰写了多部作品。然而父亲1年前去世,我正在了解遗留小说的著作权及其权利承继问题。父亲的著作物如今仍在出版社销售,想了解我们家人能否主张对该著作物的著作权人权利,以及著作权保护期间维持多久。若父亲身后著作权仍受保护,也请一并说明该权利在法律上应如何行使,将不胜感激。

著作权保护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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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法务法人大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不止于"创作者生前的权利",在身后一定期间内也对其遗属予以保护。

如委托人所询问,逝者生前创作的小说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保护对象,若著作权的存续期间尚存,则继承人可承继并主张该权利。

著作权是就人类的思想或情感创作性表现的成果所产生的权利,文学、艺术、学术全般的著作物是其保护对象。

尤其小说·诗·论文·演讲·剧本等均被分类为"语文著作物",为获认定为著作物无需另行的登记程序或申报。

即,自创作行为完成的瞬间起法律保护便自动产生。

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创作著作物之人,就逝者亲自创作的小说而言,其著作权人生前是令尊。

著作权保护期间在著作者生存期间以及死亡后70年间存续。

即,若令尊于1年前死亡,则该著作权自死亡当年次年1月1日起算,有效至2094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继承人可承继并行使令尊生前持有的复制·散布·公演·公众传送等经济权利。

继承人所承继的是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

即,是控制因著作物利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例如,对于小说的印刷·出版或电子书散布、电影化或电视剧化合同的签订、二次著作物(改编·翻译等)利用的许可等行为,继承人可以主张其权利。

不过,著作人格权(著作物是否公表、署名权、同一性保持权)仅归属于著作者本人,不予继承,继承人可以防止侵害著作者名誉的行为,或应对不当的歪曲。

著作权人对著作权侵害者可采取违反著作权法的刑事控告、请求停止及预防著作权侵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销毁非法复制物等法律措施。

若继承人为著作权保护及权利主张需要具体程序或既有合同效力的检视,建议在专家的帮助下制定关于著作物保护的管理策略。

大纶通过多领域法律专家的系统策略,帮助解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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