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残疾人性侵害 | 概念

- 2. 残疾人性侵害 | 处罚程度

- 3. 残疾人性侵害 | 代表性类型

- - 残疾人性侵害实际案例
- - 残疾人性侵害特征
- 4. 残疾人性侵害 | 犯罪嫌疑人立场应对方法

- - 犯罪嫌疑人独自应对方法
- 5. 残疾人性侵害 | 被害人立场应对方法

- - 通过陈述辅助人制度等进行的保护
- - 确保医学资料
- - 独自应对方法
- 6. 残疾人性侵害 | 实务辩护要点

- - 犯罪嫌疑人辩护要点
- - 代理被害人时的辩护要点
- - 残疾人性侵害的争点
1. 残疾人性侵害 | 概念

残疾人性侵害是指侵害残疾人性自主决定权的一切形式的强制性、非自愿性的性行为。
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性,韩国《刑法》以及《性暴力处罚法》《残疾人福利法》《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以下简称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等对此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尤其是,由于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而难以正常表达意思或判断能力低下的情形下实施的犯罪较多,因此针对残疾人的性犯罪往往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这是其特点。
2. 残疾人性侵害 | 处罚程度
若实施了残疾人性侵害,根据《性暴力处罚法》及《残疾人福利法》,将受到如下处罚。
| 强奸罪 | 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 类似强奸罪 | 5年以上有期徒刑 |
| 性骚扰、性暴力行为 |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
残疾人性侵害等针对残疾人的性犯罪属于会受到极高量刑处罚的重罪。
3. 残疾人性侵害 | 代表性类型

下面来看残疾人性侵害的代表性类型。
1、以智力·精神障碍者为对象的强奸及强制猥亵
对智力水平较低或患有精神科疾病的人进行威胁或欺骗而实施性行为的情形。即使被害人未能明确表达拒绝意思,也可能被视为未经同意的行为。
2. 设施·机构从业人员利用优越地位实施的性侵害
在福利馆、设施、医院等处工作的相关人员利用职位进行性剥削的情形,在量刑上会被特别加重。
3. 由监护人、家人实施的性犯罪
当加害人是被害人的监护人或家人时,被害人难以报案,受害情况可能会被长期隐瞒。
此种情形下,侦查机关会一并调查是否存在虐待及惯常性。
4. 诱发残疾人同意错误的性行为
滥用情感纽带,或以金钱资助为代价诱导发生性关系的情形,即使没有明示的强制力,也可能被认定负有刑事责任。
残疾人性侵害实际案例
下面来看残疾人性侵害的实际案例。
1. 对患有智力障碍的亲生女儿实施10年性侵害的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因涉嫌对患有智力障碍的亲生女儿实施长达10年的性侵害而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A某首次实施犯罪时,被害人年仅12岁。
法院表示其身为亲生父亲却背弃了责任与人伦,将被害人作为发泄自身错误性欲的对象,可责难性极大,罪责严重",据此判处有期徒刑8年。
2. 性侵害女友患智力障碍妹妹的30多岁男性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名30多岁男性利用交往女性的妹妹因智力障碍而难以行使性自主决定权的状态实施性侵害,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表示其利用了需要保护的被害人的状态,罪质极为严重,据此判处有期徒刑6年。
3. 性侵害·猥亵患智力障碍未成年信徒的牧师在二审被判处6年
因涉嫌性侵害或强制猥亵患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信徒而被起诉的70多岁牧师,在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考虑到其与1名被害人达成和解、没有超过罚金刑的刑事处罚前科、因年事已高健康状况不佳等因素,在二审最终被判处6年。
残疾人性侵害特征
下面来看智力障碍者性暴力的特征。
-智力障碍者通常难以区分性暴力与亲密感。
-包括近亲强奸在内的强奸比例较高。
-在智力障碍者中,轻度智力障碍者遭受性暴力侵害的比例较高。
这是因为轻度智力障碍者在学习方面相较于其他智力障碍者具有较高的智力能力,对外部活动没有限制,因此暴露于性暴力的机会较多。
-性暴力加害人大多是被害人认识的人。
即便是陌生的加害人,也会经历为与受害儿童建立亲密感的诱导(grooming)过程;由于加害人平时与其有亲近关系或是认识的人,被害人更加难以表达拒绝。
-性暴力时大多利用金钱或物品进行引诱,且多数情况下不伴随暴力,因而性暴力受害得以持续。
-在陈述性暴力受害情况时,智力障碍者难以做到有逻辑且一致的陈述。
-若在遭受性暴力后未能在短期内获得教育、咨询、治疗等支持,二次、三次受害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还可能出现因模仿而产生的加害行为。
4. 残疾人性侵害 | 犯罪嫌疑人立场应对方法
下面来看在残疾人性侵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立场上的应对方法。
对犯罪嫌疑人而言,仅凭嫌疑本身就可能对其社会生命造成重大打击,因此初期应对极为重要。
1. 保持陈述一致性
侦查机关会集中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初期陈述与被害人陈述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2. 确保与是否同意相关的证据
能够表明残疾人在特定时点判断能力充分的精神鉴定资料、咨询记录、短信·即时通讯记录等,可能会起到有利作用。
3. 提示与被害人关系前后的情况
围绕是否同意的争点,不仅取决于被害人的状态,还会从关系形成过程与脉络中加以评价。需要说明双方是否有长期的相互交往、是否存在金钱·利害关系等。
4. 应对任意同行·强制侦查
残疾人性侵害案件可能会立即导致紧急逮捕或申请羁押令状。
可能需要采取拒绝任意同行或推迟调查的策略。
犯罪嫌疑人独自应对方法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这都是难以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应对的案件,但若不得已必须独自应对,应按如下方式准备。
-在接到调查日程通知后立即整理陈述要点
-保管所有短信·KakaoTalk·电话通话记录
-确保关于被害人精神·身体状态的客观信息
-事先掌握CCTV位置、行动路线等,准备提出调取请求
-自首及被害人不希望处罚
-真诚悔过
-无刑事处罚前科
-相当程度的损害恢复
5. 残疾人性侵害 | 被害人立场应对方法
残疾人性侵害的被害人往往难以完整行使自身权利。
因此需要如下程序性保护措施与策略。
通过陈述辅助人制度等进行的保护
残疾人被害人可以获得陈述辅助人的指派,由于不稳定的表达可能会降低可信度,因此获得专业机构的帮助极为重要。
性暴力与虐待儿童案件的被害人在沟通方面存在困难时,可以获得陈述辅助人的帮助。
陈述辅助人是指在遭受性暴力、虐待儿童犯罪或人口贩卖等犯罪侵害的儿童以及遭受犯罪侵害的残疾人在警察或检察机关接受调查、或在法庭上作证时,帮助其进行沟通的专家。
遭受性暴力·虐待儿童·人口贩卖等侵害的儿童·青少年以及遭受犯罪侵害的残疾人,可以获得陈述辅助人的帮助。
随着《残疾人福利法》修订,对所有犯罪案件中作为被害人的残疾人也予以支持。
2. 陈述辅助人事先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态、沟通能力。
3. 促使侦查机关或法院提出符合被害人当前状态与水平的针对性提问。
4. 陈述辅助人在调查或作证时陪伴在被害人身旁,帮助被害人在心理上保持安定感、从容地进行陈述。
此外,若将陈述当时的心理状态或身体表现以影像录制物形式保存,则即使日后陈述发生变更,也可以初期陈述为基准接受判断。
确保医学资料
性暴力证据采集试剂盒、妇产科诊疗记录、心理咨询意见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据力。
独自应对方法
-尽可能尽快向112或支援中心报案
-确保医院诊疗及精神科咨询记录
-以陈述书或日记形式记录当时的情况
-向可信赖的熟人说明事件经过并确保佐证
6. 残疾人性侵害 | 实务辩护要点
在残疾人性侵害案件中,专业律师会以如下策略为重点开展辩护。
犯罪嫌疑人辩护要点
-督促对被害人精神障碍程度与判断能力进行鉴定
-收集除关于是否同意的陈述之外的客观情况证据
-提交与被害人关系前后的情况及沟通证据
-在侦查进行过度时主张程序违法性(无令状逮捕等)
代理被害人时的辩护要点
-通过确保陈述辅助人及咨询记录来补强陈述可信度
-证明与加害人关系的持续性及反复行为
-凸显事件在社会结构上的弱势性(设施内优越地位等)
-通过身体·精神鉴定等鉴定委托来强化证据
残疾人性侵害的争点
残疾人性侵害案件除法律要素外,还有人权·福利·医疗要素综合发挥作用。
因此,从案件初期起就必须制定明确的策略与法律应对,且相比单纯的性犯罪案件需要更为细致的处理。
若处于必须独自应对的情况,则尽快记录·整理本人立场并系统性地收集相关证据是当务之急。
但如有可能,无论是被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获得专业的法律协助都是最安全、最有效的应对方法。
本法人另设有性犯罪应对组,在针对残疾人的性犯罪案件中也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积累的专业技能,提供因情况而定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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