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01Divorce by Agreement
协议离婚程序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时,无需经过审判,只需由法院确认离婚意思即可离婚的程序。法院不会确认财产问题,因此财产问题需另行处理。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申请确认协议离婚意思
依据: 《家庭关系登记法》第75条第1款,《家庭关系登记规则》第73条
夫妻一同到管辖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家庭法院出庭,提交申请书、夫妻双方的家庭关系证明书和婚姻关系证明书各1份,以及抚养事项协议书(有未成年子女时)。
下一步: 离婚指导·建议咨询说明
夫妻一同前往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明书。如有未成年子女,还必须一并提交写明抚养费和抚养权如何安排的协议书。该协议书的内容日后会成为领取抚养费的依据文书,因此要慎重填写。
- 所需时间
- 自接受指导之日起,经过冷静期(有子女3个月,无子女1个月)后至确认期日
- 费用
- 证明书签发费和送达费(送达费金额请向受理的家庭法院确认)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 1
夫妻就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后,两人一同前往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协议离婚意思确认申请书。需要家庭关系证明书和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有未成年子女,还要一并提交写明亲权人、抚养人、抚养费和探视(与孩子见面的方式)的抚养事项协议书(《家庭关系登记法》第75条第1款)。该协议书在确认期日会形成抚养费负担笔录,因此要写得具体。
- 2
申请当天在法院接受关于离婚程序的指导。必要时会被建议接受专业咨询人员的咨询;如有未成年子女,还会接受关于子女抚养的指导(《民法》第836条之2第1款)。接受该指导之日即为计算冷静期的起点。
- 3
冷静期(重新考虑的期间)自接受指导之日起开始。有未成年子女(包括怀孕中的胎儿)的为3个月,没有的为1个月(《民法》第836条之2第2款、第3款)。这段期间过后,才会进入下一步——确认期日。
当前步骤 - 4
在确认期日,夫妻再次一同到法院,确认离婚意思和抚养事项协议内容。此时制作的抚养费负担笔录与确定抚养费的家庭法院审判一样,成为执行依据(《民法》第836条之2第5款,准用《家事诉讼法》第41条)。因此,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时,无需另行起诉即可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拖欠2次以上的,还可以申请直接支付命令(直接从对方工资中领取的方式)(《家事诉讼法》第63条之2)。
- 5
确认结束后领取协议离婚意思确认书誊本。但拿到这份确认书并不代表已经离婚,因为必须办理离婚申报,离婚才成立。
- 6
自领取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区、邑、面办事处办理离婚申报,离婚才成立(《家庭关系登记法》第75条第2款、第3款)。超过3个月,确认即失去效力,必须从头重新申请。
- 7
协议离婚程序不确认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需要另行写好协议书;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必须在离婚后2年内向家庭法院申请财产分割审判。超过这一期限就不能再请求财产分割。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3个月 / 1个月第3步 冷静期
- 3个月第6步 离婚申报
准备与确认事项
- 领取家庭关系证明书和婚姻关系证明书后,夫妻一同前往家庭法院。申请必须两人一起办理。
- 如有未成年子女,填写写明亲权、抚养人、抚养费和探视的抚养事项协议书。这些内容会原样成为抚养费负担笔录。
- 确认冷静期(有子女3个月,无子女1个月)的届满日和确认期日。
- 确认期日夫妻一同到法院。双方都必须出庭。
- 自领取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离婚申报。超过期限就要重新办理。
- 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金需另写协议书,或在离婚后2年内申请审判。因为协议离婚程序不处理这些问题。
需要律师的情形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抚养费、探视条件尚未理清的情况;需要一并写好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金协议书的情况。
对方一再拖延确认期日出庭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协议书内容日后难以变更,而财产协议必须以可执行的形式留存。

当前位置(3/6)
第3步 · 冷静期 (숙려기간)
现在要做的事
申请后并不会立即离婚,而是要经过重新考虑的期间(冷静期)。 有未成年子女(包括怀孕中的胎儿)的等待3个月,没有的等待1个月。 这段期间过后才会举行确认期日。
- 确认冷静期(有子女3个月,无子女1个月)的届满日和确认期日。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4步 · 确认期日
冷静期过后,夫妻再次一同到法院,确认“是否真的有离婚意思”以及抚养协议内容。
此时制作的抚养费负担笔录与确定抚养费的法院审判具有同等执行力。 因此,日后拿不到抚养费时,它就是强制收取的依据。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3个月 / 1个月第3步 冷静期
依据: 《民法》第836条之2第2款、第3款
- 3个月第6步 离婚申报
依据: 《家庭关系登记法》第75条第2款、第3款,《家庭关系登记法》第76条,《家庭关系登记规则》第79条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抚养费、探视条件尚未理清的情况;需要一并写好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金协议书的情况。
对方一再拖延确认期日出庭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协议书内容日后难以变更,而财产协议必须以可执行的形式留存。
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 Q应该去哪个法院?必须两人一起去吗?
- 是的,必须两人一起去。夫妻须携带身份证和印章,一同前往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家庭法院,律师或家人不能代为前往。这是因为法院要直接确认本人的离婚意思。如果一方住在国外,可以通过驻外使领馆(所在国的韩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如果一方正被关押在监狱,则通过该监狱的监狱长确认离婚意思。
- Q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费用是多少?
- 基本材料是夫妻各自的家庭关系证明书、婚姻关系证明书各1份,居民登记誊本,身份证和印章。如有未成年子女,须按照法院格式填写并提交抚养事项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明亲权人、抚养人、抚养费和探视(与孩子见面的方式)。申请所需费用(送达费等)可向受理的家庭法院咨询。申请书格式可在法院民愿室和大法院电子诉讼网站获取。
- Q冷静期可以缩短吗?
- 是的,可以。在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况下,可能难以继续等待。如果用材料(诊断书、告诉状等)说明这一情况,法院可以缩短或免除冷静期。在申请受理时一并提交事由书即可,是否接受由法院决定。因此,充分附上支持该情况的材料非常重要。
- Q确认期日有一方不出庭会怎样?
- 缺席一次时,法院会重新安排日期。但如果收到出庭通知后两次都不出庭,则视为撤回申请。这样就必须从头再来。冷静期也要重新经过。因此,如果难以按期出庭,最好提前联系法院申请变更日期。
- Q离婚申报可以只去一个人吗?
- 是的,可以。领取确认书誊本后,两人中的一人前往市、区、邑、面办事处申报即可。离婚申报书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印章)。但如果附上确认书誊本,则视为已有2名成年证人的签名。因此不需要另行取得证人签名。另外,如果在申报前对方向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意思撤回书,申报将不被受理。所以拿到确认书后,最好不要拖延,尽快申报。
- Q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金(慰谢料)如何确定?
- 协议离婚程序不处理这些问题,因此需要另写协议书。但普通的协议书即使对方不遵守,也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因此,如果金额较大,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在公证处制作公证书,或经家庭法院调解取得调解笔录。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应在离婚后2年内申请财产分割审判。
需要律师的情形
- 协议离婚程序不确认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需要另写协议书,或在离婚后2年内申请财产分割审判。超过这一期限就不能再请求财产分割。
- 抚养费负担笔录是执行依据(《民法》第836条之2第5款)。因此,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时,无需另行起诉,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或直接支付命令(拖欠2次以上时)等方式领取。但执行文要在办理完离婚申报后才签发(《家庭关系登记规则》第78条第5款)。
相关法律
- 《民法》第834条至第839条之3
- 《家庭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第7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