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03Family Registration Non-contentious Proceedings
家庭关系登记非讼程序
这是在更改姓名(改名)或更正家庭关系登记簿中错误记载的内容时,取得法院许可的程序。关键在于充分证明申请理由。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申请许可
依据: 《民事诉讼等印花法》第9条第5款,《民法》第781条第6款
在改名、更正、变更姓本许可申请书上附上基本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和事由疏明材料,提交给管辖家庭法院。
下一步: 审查·查询说明
向家庭法院申请更改姓名(改名)、改正错误记录(更正)或更改姓氏(变更姓·本)的许可。在申请书上一并附上证明书和支持理由的材料。法院根据提交的材料作出判断,因此最好从一开始就充分准备。
- 所需时间
- 因法院和案件而异,请向受理的法院确认
- 费用
- 印花费(改名、登记簿更正1,000韩元,变更姓·本5,000韩元)、送达费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 1
改名、变更姓·本、家庭关系登记簿更正(改正错误记录)、变更登记基准地,在没有对立当事人的情况下由申请人与法院之间进行。在许可申请书上附上基本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和支持理由的疏明材料,提交给管辖家庭法院。由于没有对方当事人,法院主要根据这些材料作出判断。
- 2
法院通过书面材料审查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改名时,必要情况下法院会查询前科和信用信息,确认其目的不是隐瞒犯罪或规避法令上的限制(《改名许可申请案件事务处理指针》第3条第1款);变更姓·本时,法院可以听取父母和13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家事诉讼规则》第59条之2第2款)。能否充分说明并证明(疏明)理由决定着结果,因此要具体准备事由书和材料。
- 3
在变更姓·本或未成年人改名等有必要的案件中,法院会传唤申请人和关系人(子女、生父等)进行询问(直接听取陈述)。这是为了直接确认对子女和家庭的影响。
- 4
法院将许可或驳回决定通知申请人。被驳回的,可以补充理由后重新申请或提起抗告。看决定书中记载的驳回理由,就能知道需要补强什么。
- 5
自收到许可决定誊本之日起1个月内(变更姓·本为自裁判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区、邑、面办事处申报,登记簿才会实际变更。只取得许可而不申报的,不会变更。申报完成后,还要接着变更居民登记、身份证、存折的名义,才能把生活中的记录全部更新。
当前步骤 - 6
影响亲属、继承关系的重大事项(亲子关系等)的更正,不能通过本程序进行,必须取得确定判决才能更正。因为这会影响其他家人的权利。因此,申请前需要确认自己的事情属于哪种程序。
当前步骤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该程序没有法定期限。
准备与确认事项
- 领取基本证明书和家庭关系证明书。这些是基本附件。
- 准备支持申请理由的疏明材料(改名事由书、子女福利材料、登记簿错误证明)。这些材料决定是否获得许可。
- 变更姓·本的,做好应对法院征询生父意见的准备。
- 自收到许可决定誊本之日起(变更姓·本为自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居民中心)申报。申报后记录才会实际变更。
- 申报完成后,变更居民登记、身份证、存折的名义。应先更换身份证。
需要律师的情形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改名已被驳回过一次的情况;生父反对变更姓·本的情况。
需要更正亲子关系等影响继承的登记簿内容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类案件可能需要补强材料或应对询问,也可能需要转入取得判决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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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步 · 向登记机关申报
现在要做的事
自收到许可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居民中心(市、区、邑、面)申报,记录才会实际变更。 变更姓·本的,自裁判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 只取得许可而不申报的,记录保持不变。
- 自收到许可决定誊本之日起(变更姓·本为自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居民中心)申报。申报后记录才会实际变更。
- 申报完成后,变更居民登记、身份证、存折的名义。应先更换身份证。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是最后一步。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后续步骤没有法定期限。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帮助:改名已被驳回过一次的情况;生父反对变更姓·本的情况。
需要更正亲子关系等影响继承的登记簿内容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类案件可能需要补强材料或应对询问,也可能需要转入取得判决的其他程序。
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 Q向哪个法院提交?
- 因申请种类而异。改名向申请人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家庭关系登记簿更正向登记基准地(原本籍)的家庭法院提交。变更姓·本向子女(案件本人)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没有家庭法院的地区由地方法院(支院)负责,也可以通过大法院电子诉讼提交。
- Q需要开具哪些材料、各几份?费用是多少?
- 改名需提交基本证明书(详细)、家庭关系证明书(详细)、居民登记抄本各1份以及改名事由书。还要附上支持理由的材料(同名家人的文件、被嘲笑的材料等)。改名申请的印花费为1,000韩元,送达费另按法院确定的金额缴纳。变更姓·本还需要子女与母亲、继父的家庭关系、婚姻关系证明书。因为需要确认家庭关系。
- Q需要多长时间?
- 所需时间因法院和案件而异,请向受理的法院确认。变更姓·本时,法院可以听取父母和13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 Q未成年子女的改名、变更姓本由谁申请?
- 由父母(亲权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父母已离婚的,由被指定为亲权人的一方申请。为子女福利所需时,父亲、母亲或子女可以请求变更姓·本。法院可以听取父母和13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因为结果会直接影响子女的生活。
- Q被驳回了怎么办?
- 可以补充理由后重新申请或提起抗告。改名的关键是用具体材料证明“因这个名字而遭受的不便”。因此首先要确认驳回理由并补强材料。根据决定种类不同,争议程序也不同。变更姓·本的驳回审判,必须自收到之日起14日内提起即时抗告。改名驳回决定只能以违反法令为由提起抗告。因此收到决定书后应立即确认。
- Q取得许可后要做什么?
- 自收到许可决定誊本之日起1个月内,向住所地的市、区、邑、面办事处(居民中心)办理改名申报,登记簿才会变更。申报完成后,先重新办理居民登记证。因为只有有了新身份证,才能依次变更驾驶执照、护照、存折、保险、银行卡、不动产登记的名义。
需要律师的情形
- 如果改名可被视为滥用改名申请权,例如意图策划或隐瞒犯罪、规避法令上的限制等,则不予许可(大法院2005年11月16日 2005스26 决定)。法院在必要时会查询前科和信用信息以确认这一点(《改名许可申请案件事务处理指针》第2条及第3条第1款),因此充分证明(疏明)理由非常重要。
- 登记簿更正中,影响亲属、继承关系的重大事项不能通过本程序,而必须取得确定判决来更正。因为其他家人的权利也会随之改变。
相关法律
- 《家庭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第99条(改名)、第104条、第105条(更正)、第112条(抗告)
- 《民法》第781条第6款(变更姓·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