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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业务等
妨害业务等不予移送

妨害业务罪协助案例 | 发布英语幼儿园退款评价,妨害业务等不予移送

因涉嫌妨害业务罪及诽谤而被控告的委托人当时即将接受调查,但在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不予移送决定,案件得以结案。

1. 涉嫌妨害业务罪的委托人

这是委托人在因涉嫌妨害业务罪及诽谤即将接受警方调查之际,前来本法律法人求助的案例。

案件经过

妨害业务罪 网络恶意评价 散布虚假事实 妨害业务控告 获取证据材料 损害赔偿请求

委托人在为子女报名英语幼儿园时,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的学费。

就读到第4个月时,委托人因情况有变,决定让子女均停止就读,并要求退还剩余2个月的费用。

但是,退款金额却被错误计算。

对此,委托人作为家长自然难免产生疑问,在多次询问后仍未得到明确说明,最终将相关情况分享到妈妈论坛。

不过,该帖是以家长间共享信息为目的,基于客观事实及本人经历撰写的评价。

然而,培训机构方面以诽谤及散布虚假事实妨害业务为由提出控告,委托人在即将接受警方调查之际前来本法律法人求助。

2. 妨害业务罪嫌疑人的辩护策略

妨害业务罪 以欺骗手段妨害业务 妨害经营行为 受理虚假举报 应对警方调查 刑事处罚幅度


为帮助因涉嫌妨害业务罪及诽谤而被控告的委托人,本法律法人的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围绕以下要点,积极否认涉嫌事实。

刑事律师的策略 | ① 核查委托人情况及初步应对

在初次咨询阶段,刑事律师仔细了解了委托人在妈妈论坛发布的帖子实际包含哪些内容、是否陈述虚假事实以及是否具有诽谤目的。

律师还分析了控告的主要内容,确认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散布虚假事实、是否具有故意以及是否具有诽谤目的。

刑事律师的策略 | ② 查明事实关系并获取证据资料

为具体证明委托人在退款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情况,刑事律师提交了以下资料。

∙ 与英语幼儿园的通话及KakaoTalk聊天记录

∙ 退款金额明细及说明资料

∙ 发布帖子时的截图

这些资料成为证明委托人的帖子属于基于客观事实和亲身经历撰写的评价的重要依据。

刑事律师的策略 | ③ 强调符合“公共利益”

刑事律师主张,妈妈论坛上的帖子并非单纯诽谤,而是出于以下目的发布。

∙ 提供有关培训机构退款制度的信息

∙ 为防止其他家长受害的公共利益目的

从法律原理来看,这是一项否认“诽谤目的”并强调提供信息具有公共利益性的策略。

刑事律师的策略 | ④ 主张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刑事律师强调,该帖所述并非虚假事实,也未写明控告人培训机构的名称,仅仅是个人评价及意见表达。

此外,律师还通过从法律原理上说明涉嫌事实本身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并援引判例,有说服力地主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处罚对象。

韩国大法院2021. 9. 30.宣判的2021도6634号判决

在韩国《刑法》规定的妨害业务罪中,“散布虚假事实”是指散布客观上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事实,单纯表达意见或价值判断不属于该情形。

结合全部内容的主旨来看,如果重要部分与客观事实相符,仅在细节上略有差异或只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表达,尚不存在妨害他人业务的风险,则不属于该情形。

3. 妨害业务罪案件协助结果,不予移送

妨害业务罪 在营业场所滋事行为 妨害业务成立 是否参与共同犯罪 推进刑事和解 罚金刑从轻处理

经刑事律师针对妨害业务罪及诽谤指控积极应对,调查机关认定委托人的行为不具备刑事处罚要件,作出“不予移送(无犯罪嫌疑)”决定。

委托人在刑事律师的帮助下应对这起不实控告,得以 摆脱法律责任,并在 未受损害的情况下结束案件。

妨害业务及诽谤相关信息

妨害业务罪在以妨害他人正当业务为目的散布虚假事实,或以欺骗手段或威势妨碍业务开展时成立(韩国《刑法》第314条)。


尤其是网上帖子、评价、妈妈论坛帖子等引发的“因散布虚假事实而妨害业务”问题频繁出现,近年来也常见于培训机构、医院、小微商户等服务业经营者之间的纠纷。

问题在于,“虚假事实”与“意见表达”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


因此,调查机关会综合考虑帖子的整体语境、社会情况和表达方式等因素,对以下内容作出判断。

▷ 是意见还是事实?

▷ 是否具有公共利益目的?

▷ 是否确实存在妨害业务的风险?

妨害业务的处罚幅度

法律条款

处罚幅度

韩国《刑法》第314条

5年以下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另一方面,根据韩国《信息通信网法》规定的诽谤罪,无论陈述真实事实还是虚假事实,只要相关内容可能降低特定人员的社会评价,就可能成立。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 通过信息通信网公然

∙ 揭示真实或虚假事实

∙ 损害他人名誉

此时,处罚幅度会根据所揭示事实是否虚假而有所不同。

诽谤罪的处罚幅度

陈述事实

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陈述虚假事实

7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若遭到刑事控告

若像上述情况一样遭到不实控告,具体梳理案件发生的背景、当时的情况以及相关言论的语境尤为重要。

只有在进行法律分析的同时获取证据并制定应对策略,才能避免遭受不应有的处罚。

大倫律師事務所会在咨询后根据案件类型安排适合的案件专业律师,并通过梳理委托人陈述、获取相关证据、提交律师意见书及陪同接受警方调查等系统性应对,提前防止产生不利误解。

此外,还会根据案件性质,在必要时与证据调查及心理咨询专家等特殊领域专业人士协作,减轻委托人的负担。

如果因遭到不实刑事控告而感到无所适从,建议通过🔗预约法律咨询获得法律协助。

韩国排名第9的律所大倫(以2025年韩国国税厅增值税申报为准)通过多领域法律专家制定系统性策略,协助解决案件。

妨害业务相关FAQ

Q. 仅撰写评价也可能构成妨害业务罪吗?

A. 单纯发表评价或意见本身,并不会立即构成妨害业务罪。

通常须存在“散布虚假事实”或“通过欺骗手段或威力实施妨害”的情形,方可成立。

因此,如果评价有事实依据且具有公益目的,则摆脱妨害业务嫌疑的可能性较高。

Q. 在线评价或社交媒体帖子为何会引发妨害业务罪控告?

A. 如今,消费者经常通过妈妈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评价。

这是因为,如果其中对特定商家不利的内容扩散,经营者往往会主张其属于“因散布虚假事实而妨害经营”,并以妨害业务罪提出控告。

尤其是在经营者之间,将妨害业务罪与“诽谤”一并提出控告,已经成为应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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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基于大伦律师事务所(有限)的真实业务案例改编撰写,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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