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与案例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不予移送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辩护案例 |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的大学生委托人获“不予移送(无犯罪嫌疑)”

本案中,委托人因涉嫌韩国《刑法》规定的强奸(乘人无法反抗)而接受警方调查,但在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了系统应对,最终促成警方作出不予移送(无犯罪嫌疑)决定。

1.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 面临处罚风险的委托人经历

大倫性犯罪专业律师办理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案件的案情

因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而请求协助应对警方调查的委托人,是一名在读大学生。

详细情况

委托人在与熟人私下聚会后,因双方同意发生的性关系而卷入刑事程序。

事件发生在学期末熟人聚会后继续进行的酒局中。委托人认为,自己与对方单独交谈后,双方自然发展为性关系。

但事发一段时间后,对方以自己当时醉酒、难以正常判断或反抗为由提出了控告。

委托人因此一夜之间成为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的犯罪嫌疑人并接受调查。

委托人认为对方当时能够表达意愿并了解现场情况,因此仅是被提出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一事,就让其感到十分不安。

详细情况

委托人在与熟人私下聚会后,因双方同意发生的性关系而卷入刑事程序。

事件发生在学期末熟人聚会后继续进行的酒局中。委托人认为,自己与对方单独交谈后,双方自然发展为性关系。

但事发一段时间后,对方以自己当时醉酒、难以正常判断或反抗为由提出了控告。

委托人因此一夜之间成为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的犯罪嫌疑人并接受调查。

委托人认为对方当时能够表达意愿并了解现场情况,因此仅是被提出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一事,就让其感到十分不安。

2.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 确定应对方向

在本案中,性犯罪专业律师没有采取单纯否认嫌疑的方式,而是选择先从调查机关必须证明哪些事项入手,对应对策略进行系统梳理。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除被害人陈述外,是否有充分的客观资料能够支持犯罪成立。

因此,律师将协助重点放在按照各项构成要件拆分并审查调查机关的判断要素上。

对被害人状态的客观核实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若要成立,必须以被害人在案发时处于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状态为前提。

控告人主张,其因饮酒而无法正常判断或反抗。

但律师对该主张是否反映案发时的实际状态提出了疑问。

根据调查过程中查明的情况,案发前后可以观察到对方持续与人交谈并自行移动。

律师以这些情况为依据,重点阐明难以断定对方当时处于无法反抗状态。

▶ 协助要点

ㆍ 饮酒事实与无法反抗并非同一概念
ㆍ 被害人的实际行为与反应是判断依据
ㆍ 客观情况与陈述是否一致

对主观故意成立的反驳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并非仅因结果发生即可成立的犯罪,还必须同时证明行为人的认识与意图。

控告人主张,委托人明知其处于该状态并加以利用。

但性犯罪专业律师着重指出,以案发时的情况来看,难以认为委托人认识到对方处于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状态。

律师尤其依据韩国大法院2018도9781号判例提出,酒精性记忆断片与意识丧失状态应当予以区分。

在此基础上,律师强调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主观构成要件并未得到满足。

结合调查进程整理资料

在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的案件中,调查机关往往会依赖被害人陈述作出判断。

因此,性犯罪专业律师着力收集能够核实陈述可信性的资料。

委托人认真配合了DNA鉴定、参考人调查等调查程序。

律师还以能够确认案发前后移动情况的影像资料为中心,重构了事件的时间线。

这些资料被用于对照陈述与客观情况。

3.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 应对结果“不予移送”

大倫性犯罪专业律师应对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结果为不予移送

针对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调查结果,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予移送决定。

调查机关考虑的事项

调查机关综合考虑了以下情况。

▷ 虽确认发生过性关系,但未发现强制或利用对方状态的情况

▷ 缺乏能够证明被害人失去意识或明确表示拒绝的客观资料

▷ 难以仅凭被害人陈述断定其处于无法反抗状态

▷ 难以认为犯罪嫌疑人认识到对方处于该状态

据此,调查机关认为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构成要件难以得到满足。

委托人在收到调查终结通知后表示,自己终于能够回归日常生活,并对此感到安心。

调查机关考虑的事项

调查机关综合考虑了以下情况。

▷ 虽确认发生过性关系,但未发现强制或利用对方状态的情况

▷ 缺乏能够证明被害人失去意识或明确表示拒绝的客观资料

▷ 难以仅凭被害人陈述断定其处于无法反抗状态

▷ 难以认为犯罪嫌疑人认识到对方处于该状态

据此,调查机关认为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构成要件难以得到满足。

委托人在收到调查终结通知后表示,自己终于能够回归日常生活,并对此感到安心。

4.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 成立要件与处罚幅度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是韩国《刑法》第299条规定的犯罪,须符合以下要件方可成立。

▶ 韩国《刑法》第299条(强奸、强制猥亵——乘人无法反抗)

利用他人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的状态实施奸淫或猥亵的,依照第297条、第297条之2及第298条的规定处罚。

▶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成立要件

ㆍ 被害人处于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状态
ㆍ 存在利用该状态实施的奸淫或猥亵行为
ㆍ 行为人对该状态具有认识与主观故意

如果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被认定,将受到以下处罚。

▶ 处罚幅度

韩国《刑法》第299条(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3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判断标准相关判例

根据韩国大法院2018도9781号判决,在涉及饮酒的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案件中,法院会区分被害人所称的状态属于酒精性记忆断片,还是酒精性昏迷,并据此进行审理。

▶ 记忆断片与酒精性昏迷的概念区别

▷ 记忆断片:
因短时间内大量饮酒导致记忆形成过程发生障碍,事后无法回忆相关时段的状态

▷ 酒精性昏迷:
因酒精的镇静、催眠作用进入睡眠状态,意识本身已经丧失的状态


※ 记忆断片可能属于记忆障碍,但难以仅凭这一点断定当时存在认知功能或意识状态障碍。

相反,如果处于酒精性昏迷状态,则可能被评价为案发时已经失去意识,因而被认定为心神丧失状态的可能性会提高。

在判断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时,韩国法院认为,即使被害人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如果其受酒精影响,形成意思的能力或抵抗侵犯其性自主决定权行为的能力显著降低,也可能属于无法反抗状态。

▶ 法院综合考察的判断要素

▷ 案发时的饮酒量、饮酒速度及经过时间

▷ 被害人平时的酒量及饮酒后的记忆障碍

▷ 被害人当时的行为、移动状态及感知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 CCTV、目击者等客观资料

▷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相识经过及案发前后的情况

也就是说,在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案件中,韩国法院不会仅因被害人陈述“不记得了”,便直接认定其处于心神丧失或无法反抗状态。

同样,也应谨慎对待仅根据被害人的部分行为或片段表现,便断定其只是处于酒精性记忆断片状态的做法。法院将以案发时的实际意识状态和应对能力为中心,综合全部情况作出判断。

5. 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 | 若您目前面临此类情况

大倫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的委托人需要律师协助

在被提出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嫌疑的案件中,调查初期以何种方向梳理事实关系,往往会影响此后的判断。

尤其是在涉及饮酒的案件中,核心争议并非仅凭被害人陈述作出判断,而在于该陈述与客观情况之间有何联系。

大倫律師事務所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应对

本法律法人从案件初期阶段开始,具体审查事发时的情况,梳理陈述内容与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应对调查程序。

如果您因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即将接受警方调查,建议通过🔗预约性犯罪专业律师法律咨询制定系统的应对策略。

韩国排名第9的大倫律師事務所(以2025年韩国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数据为准)提供以信赖为基础的法律服务。

大倫律師事務所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应对

本法律法人从案件初期阶段开始,具体审查事发时的情况,梳理陈述内容与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应对调查程序。

如果您因涉嫌强奸(乘人无法反抗)即将接受警方调查,建议通过🔗预约性犯罪专业律师法律咨询制定系统的应对策略。

韩国排名第9的大倫律師事務所(以2025年韩国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数据为准)提供以信赖为基础的法律服务。

준강간혐의

本内容基于大伦律师事务所(有限)的真实业务案例改编撰写,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对于未经授权的转载、复制及传播等侵权行为,本所将依据相关法律采取措施。

强奸(乘人无法反抗),想要更详细、更快速的咨询?

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信息

查看与本案例相关的法律信息。

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大伦的核心优势

大伦的核心优势 背景
大伦独有的AI·IT技术
驱动的诉讼策略

大伦独有的AI·IT技术 驱动的诉讼策略

240余名
核心成员

240余名 核心成员

每月*experience_cnt*件以上
案件办理经验

每月1,200件以上 案件办理经验

* 2025년 월평균 기준
遵守大韩律师协会广告规定第4条第1款

了解
更多优势
了解更多优势 箭头
申请咨询

相关成员

查看更多
金洛亨 律师

金洛亨

T. 070-7510-1820

担任大邱地方法院院长、釜山高等法院法官的经历

金永钦 律师

金永钦

T. 070-5221-2387

担任釜山高级检察厅检察官、首尔西地方检察厅检察长的经历

金根洙 律师

金根洙

T. 070-5221-2805

首尔东部分部检察长、釜山地方检察厅检察长经历

赵祥洙 律师

赵祥洙

T. 070-5117-3709

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五部检察长、光州地方检察厅顺天分厅副检察长的经历

徐奉何 律师

徐奉何

T. 070-7510-1755

议政府地方检察厅检察长、釜山西分厅检察长经历

李东根 律师

李东根

T. 070-7510-2018

性犯罪律师

主要案例

查看更多

相关业务领域

查看更多
查看案件负责体系

其他语言咨询

热门专栏

查看更多

上一篇

盗窃控告 | 独自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盗窃案,争取到“暂缓起诉处分”

下一篇

强制猥亵案件律师协助案例 | 涉嫌强制猥亵·殴打的委托人获不起诉

查看列表
Quick Menu

聊天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