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与案例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协助实施卖淫嫖娼的委托人获得“暂缓起诉处分”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协助了因实施卖淫嫖娼、为避免受到处罚而寻求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就其卖淫嫖娼嫌疑成功获得了暂缓起诉处分。
2.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卖淫处罚法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所违反的🔗卖淫处罚法规定如下。
《卖淫处罚法》第2条(定义)
① 本法所使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1. 所谓“卖淫嫖娼”,是指以不特定人为对象,收受(收受)或约定收受金品或其他财产上的利益,实施下列各目之一的行为或成为其相对方。
甲. 性交行为
乙. 利用口腔、肛门等身体部位或器具实施的类似性交行为
《卖淫处罚法》 第21条(罚则)
① 实施卖淫嫖娼者,处1年以下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科料)。
▲拘留 :在1日以上、不满30日的期间内关押于监狱的刑罚 ▲科料 :课以支付2千韩元以上、不满5万韩元的一定金额义务的刑罚 |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根据《卖淫处罚法》,面临被判处1年以下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的危机。
3.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协助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为避免委托人受到处罚而展开了协助。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委托人承认过错并进行反省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对本案中前往该店一事,毫无疑问地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并进行反省。
委托人没有丝毫辩解的想法,对因一时幼稚的好奇心而实施犯罪的事实只感到痛苦和羞愧。
委托人深刻反省,撰写了数十页反省文。委托人下定决心,即使现在也要悔改自己的过错,并终生反省地生活下去。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委托人无任何前科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从过去到现在从未实施过违反《卖淫处罚法》的行为,也没有因此接受警方调查或受到处罚等任何犯罪前科。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委托人长期向慈善团体捐款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多年来一直向慈善团体捐款,今后也计划继续捐款。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 | 委托人完成了再犯预防视频教育
原州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完成了性犯罪再犯预防视频教育。
委托人为不再重蹈覆辙正竭尽全力,并下定决心今后也将持续完成此类教育。

本内容基于大伦律师事务所(有限)的真实业务案例改编撰写,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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