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人工智能基本法 | 韩国继欧盟后建立AI监管体系

- 2.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法律定义及5项主要内容

- 3.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政府伦理标准与强化责任趋势

- - 对企业规定透明度、告知义务及用户保护义务
- 4.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政府职能、扶持及政策梳理

- 5. 人工智能基本法 | 企业准备事项与核心应对策略

- - 确保服务阶段的安全性与责任性
- - 顺应韩国境内外AI监管趋势完善全球合规体系
- - 加强组织层面的AI伦理、安全与运营教育及程序
- 6. 人工智能基本法 | 产业竞争力应以AI素养为基础

1. 人工智能基本法 | 韩国继欧盟后建立AI监管体系

《人工智能基本法》,即韩国首部综合性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关于人工智能发展和构建信赖基础等的基本法》,将从明年起施行。
由此,韩国将继欧盟之后成为第二个建立综合性AI监管体系的国家。
《人工智能基本法》旨在平衡产业发展与用户保护、风险管理两大方面。
因此,制造、平台、金融、医疗健康等领域中提供AI服务的大多数企业都将受到直接影响。
企业是否提前做好准备,可能会导致应对成本和监管风险出现较大差异。
下文将梳理《人工智能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以及企业目前需要准备的切实应对策略。
2.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法律定义及5项主要内容
为在迅速变化的AI技术环境中明确监管、保护与责任标准,《人工智能基本法》直接规定了相关核心概念。
第2条以人工智能系统为中心提出了以下基本定义。
∙ 人工智能
:以电子方式实现人类所具有的学习、推理、感知、判断和语言理解等智能能力
∙ 高影响人工智能
:对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及基本权利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
∙ 生成式人工智能
:模仿输入数据的结构和特征,生成文字、声音、图片、视频及其他各类成果的人工智能系统
∙ 人工智能产业
:开发、制造、生产或流通人工智能或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
∙ 人工智能经营者
: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且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法人、团体、个人及国家机关等
据此,不仅AI软件,搭载AI软件的机器人、基于传感器的自动化装置及边缘设备等也都可能成为监管对象。
根据明确的定义条款,企业能够识别“我们的服务中哪些属于AI,又属于哪一类别”。
3.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政府伦理标准与强化责任趋势
《人工智能基本法》第27条明确规定,政府是解决AI伦理问题的主体。
据此,政府可以制定并公布体现以下要素的AI伦理原则。
∙ 可靠性
∙ 可及性与公平性
∙ 人的尊严
∙ 共同体价值
此外,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将为切实落实伦理原则制定实践方案,并负责通过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普及伦理意识。
这些原则也将成为企业制定AI政策及内部指南的标准。
对企业规定透明度、告知义务及用户保护义务
《人工智能基本法》第31条对AI经营者规定了以下核心义务。
尤其在使用高影响AI或生成式AI时,确保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
1. 确保透明度的义务
▷ 明确标注相关成果由生成式AI生成
▷ 提供与现实相似的图像、声音等“虚拟成果”时
▷ 有义务作出可让用户立即识别的标注或告知
违反上述规定时,可能被处以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因此企业应提前完善UI/UX、告知文案及客户说明标准。
2. 高度风险管理义务
《人工智能基本法》第32条要求AI经营者以AI全生命周期(Life Cycle)为基础履行确保安全性的义务。
尤其是训练所使用的累计计算量超过总统令规定标准的大规模AI模型,将适用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企业需要履行的主要义务如下。
∙ 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风险缓解措施
∙ 持续监控安全事故并建立快速响应体系
∙ 定期向政府(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提交安全相关信息
4. 人工智能基本法 | 政府职能、扶持及政策梳理

《人工智能基本法》也规定了政府的责任。
∙ 确保AI安全性(运营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
∙ 推动技术开发、产业扶持与标准化
∙ 培养专业人才并制定引进海外人才的政策
∙ 运营AI相关监管与监督体系
尤其是从2025年11月起,《施行令》制定案正式发布立法预告后,关于高影响AI判断标准、生成式AI成果告知义务、确保安全性的义务及人工智能影响评估等具体实务规定开始逐步制定。
政府正在广泛听取产业界及专家意见,并计划在初期设置至少1年的行政罚款指导期,为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这意味着对企业而言,“政府的监管方向—扶持方向—伦理标准—监督标准”正在同一框架内逐步落地。
因此,民营企业也需要据此迅速完善内部AI战略、风险管理流程及透明度告知体系等。
5. 人工智能基本法 | 企业准备事项与核心应对策略
随着《人工智能基本法》施行,企业将面临需要证明AI开发和运营具有责任性、透明度与安全性的环境。
尤其是涉及高风险、高影响AI的企业,准备不足时受到制裁及承担损害赔偿的风险将会增大,因此需要采取先行应对策略。
在《人工智能基本法》时代,从AI开发初期即适用法律和伦理标准的预防性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获取训练数据时,应彻底核查是否侵犯著作权。由于韩国没有TDM(文本与数据挖掘)免责条款,因此必须审查是否符合韩国《著作权法》第35条之5(著作物的合理使用)规定的标准。
此外,应以遵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本要求,系统履行假名化与匿名化处理、取得同意及判断合法依据等各信息处理阶段的法律要求。
同时还应建立 旨在尽量减少算法偏差(Bias)的数据集审核、引入XAI(可解释人工智能,即以人类能够理解的方式说明AI决策过程的技术),以及基于性能指标(F1-score等)的准确性验证体系。
还应尽早判断正在开发的AI是否属于高影响人工智能,并检查是否履行《人工智能基本法》要求的确保人工介入可能性等附加义务。
确保服务阶段的安全性与责任性
在AI模型作为实际服务提供的阶段,输出成果的合法性、安全性及用户保护是核心问题。
需要建立过滤及验证体系,以提前防止AI生成内容可能侵犯著作权、与既有著作物相似,以及因幻觉(Hallucination)产生虚假信息等问题。
此外,还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生成深度伪造、仇恨言论等违法或有害内容。
由于用户输入数据(提示词)中可能包含个人信息,因此应完善运营政策,全面满足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同意、最少收集原则、目的限制及保障用户权利(要求说明权、拒绝权、要求复核权等)等要求。
还应建立投诉处理和损害救济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阶段的责任性。
顺应韩国境内外AI监管趋势完善全球合规体系
企业不仅需要应对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还应建立能够应对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美国FTC指南等全球多重监管体系的合规制度。
尤其是计划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需要满足风险分类、CE认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QMS)及透明度义务等严格条件,因此有必要尽早准备。
在韩国境内,识别高影响AI、确保安全性与透明度以及遵守以人为本原则均属必要要求,因此应实施同时兼顾韩国境内与海外监管的一体化合规政策。
加强组织层面的AI伦理、安全与运营教育及程序
AI并非只涉及开发部门,因此必须建立公司整体层面的伦理与安全教育体系。
需要持续开展教育,确保开发、企划、营销、客服及运营人员都能理解▲AI伦理原则、▲数据处理标准、▲著作权与个人信息规定、▲《人工智能基本法》的告知义务等内容。
尤其是适用于自动化个人信息处理的用户权利保障程序,应与运营及客服部门紧密衔接。
此外,AI模型在开发完成后,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发生性能下降的模型漂移问题。
因此,必须定期进行性能验证、偏差检查和安全测试,并建立重新训练流程;同时还应另行制定事故应对及应急预案。
发生模型故障、安全漏洞等事故时,建立能够迅速恢复的体系也是降低法律责任的关键。
分析用户反馈并将其用于改进模型的机制,同样是提高企业可信度的必要因素。
6. 人工智能基本法 | 产业竞争力应以AI素养为基础
政府正以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和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为中心,完善政策方向、安全标准、标准化及监督体系。
因此,企业需要将这些国家政策与内部AI战略相衔接,建立AI治理体系。
企业需要建立技术开发、数据管理、法务与合规、安全、企划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并实施成文的内部规定,才能尽量降低监管应对成本。
《人工智能基本法》的施行不仅意味着加强监管,也可期待市场向“安全、负责任地使用AI的企业引领市场的结构”转变。
仅凭技术能力已不再足够,数据管理、透明度、质量控制及遵守伦理标准等将成为新的竞争要素。
尤其是使用高影响AI、生成式AI的企业,从告知义务 → 确保安全性 → 个人信息保护 → 持续监控,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应对能力将成为决定企业可信度的核心资产。
如对AI相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高影响AI判断或今后应对监管风险存在疑问,建议请能够提供人工智能产业咨询的企业专业律师,对企业的AI运营体系进行定制化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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