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详细情况

- -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 2.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法院的判断

- 3.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大倫的策略

1.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详细情况
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A某,是一部描写罹患痴呆症的父亲与家人之间矛盾的戏剧剧本(以下简称“原告剧本”)的著作权人。被告B某以该主题为基础先撰写了故事梗概*,随后请求原告撰写部分剧本。
原告因此将自己完成的剧本提供给被告,被告对其进行修改和改编后,以自己的戏剧剧本(以下简称“被告剧本”)进行了演出。
原告主张被告未经许可复制并使用了原告剧本中的独创性要素,遂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主张,被告剧本与原告剧本在人物、情节和台词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属于未经许可复制独创性表达。
原告还主张,被告侵犯了原告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表演权以及创作演绎作品的权利(演绎作品创作权),因此应当赔偿被告通过演出取得的销售额的20%,即约2,900万韩元。
此外,原告认为被告的演出构成著作权侵权,要求停止演出,并要求注销被告的著作权登记。
*故事梗概:对戏剧、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完整情节所作的简要概述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排他性、专有性权利。作品种类多样,包括诗歌、小说、音乐、美术、电影、戏剧、计算机程序等。作者依法享有对这些作品的各项权利。
🔗著作权诉讼是在著作权受到侵害时提起的诉讼。
在韩国的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① 财产损失赔偿请求
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取得的利益金额可被认定为损失额。在此情况下,可以用法定赔偿额替代实际损失额,就每部被侵权作品请求1,000万韩元以下的损害赔偿;以营利为目的侵权的,可以请求5,000万韩元以下的损害赔偿。
② 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因著作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精神损害,或被认定有恢复名誉的必要,可以请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韩国的刑事诉讼中,可能受到的处罚如下。
侵犯著作财产权等权利的情形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侵犯著作人格权、损害作者名誉或进行虚假登记的情形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2.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法院的判断
审理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法院作出了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
法院委托韩国著作权委员会进行鉴定的结果显示,两部剧本在主题、主要人物和情节展开方式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法院同时认定被告剧本增加了新的事件和背景,并存在结构上的差异,因此认为被告剧本并非对原告剧本的简单复制,而是增添了新的独创性的演绎作品。
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复制权、表演权受到侵犯的主张,但认定演绎作品创作权 受到侵犯。此外,被告在演出时未将原告标明为原作者,因此法院认定构成署名权侵权,并判令被告支付3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是,依据演绎作品也可以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原告提出的另一项请求,即注销著作权登记的请求。
3.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大倫的策略
本文分析了地方法院就该著作权侵权诉讼作出的判决。该判决认可被告演绎作品的独创性,同时以侵犯原告署名权为由,判令被告支付300万韩元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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