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侵犯商标权,详细情况如何?

- - 侵犯商标权,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2. 侵犯商标权,一审法院如何判断?

- 3. 侵犯商标权,专利法院如何判断?

- - 侵犯商标权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 4. 侵犯商标权,大倫有何策略?

1. 侵犯商标权,详细情况如何?
提起侵犯商标权诉讼的原告是青年企业A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有机零食等产品。
A公司注册了“Ai-O”商标,并一直通过网络商城销售商品。
其间,销售婴幼儿辅食产品的大型企业B公司以“Agi-O”的名称销售配方奶粉、婴幼儿辅食和零食产品。此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禁止在普通食品上标示、宣传“婴儿”一词,B公司遂将商标改为“Ai-O”并开始销售产品。
对此,A公司主张B公司因故意或过失使用与其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销售产品,侵犯了其商标权,并提起诉讼请求赔偿10亿韩元。
A公司特别主张,B公司通过网络搜索广告等方式宣传产品,导致A公司的广告曝光量减少,其销售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侵犯商标权,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标权诉讼,是指商标权人以外的第三方无正当理由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实施流通、宣传该商品等行为时提起的诉讼。
■ 侵犯商标权的成立条件
✔ 商标权合法有效存在
✔ 在商标权保护范围内使用
✔ 无正当权限的违法使用
✔ 作为商标使用,而非用于其他目的
✔ 不属于权利效力受限制情形的使用
■ 侵犯商标权的法定刑
实施侵犯商标权或专用使用权行为的人,可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2. 侵犯商标权,一审法院如何判断?
审理侵犯商标权诉讼的韩国地方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主张,认定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
审判庭判决称:“除部分产品外,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应当赔偿A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法院还认为:“综合考虑被告的市场支配力、广告份额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力等因素,该侵权行为也对A公司销量下降产生了直接影响。”
但法院考虑到侵权行为对商标显著性的损害及受损规模,仅在A公司请求的10亿韩元中认定5亿韩元为赔偿金额。
3. 侵犯商标权,专利法院如何判断?
B公司不服原审法院对侵犯商标权的判断并提起上诉,但审理上诉案件的韩国专利法院维持一审判断,认定B公司侵犯商标权,并追加认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
审判庭表示:“原告与被告在相同行业竞争,显然因商标侵权遭受了经营损失。”由此明确认定B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此外,法院针对“明知构成侵权仍继续使用商标的期间”,按两倍认定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额。
侵犯商标权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下面为您说明韩国专利法院认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B公司在一审中被认定,即使“Ai-O”商标已被确定无效,仍实施了故意侵权,法院判令其按两倍赔偿相关损失*,损害赔偿总额为7亿韩元。
审判庭指出:“B公司是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的领先企业,凭借其在食品行业的地位和资本实力占据网络搜索关键词,封锁了A公司的商业机会。”
此外,法院还以B公司在商标被确定无效之日后仍未删除社交媒体上的侵权商标广告为由,认定其为救济损害所作的努力并不充分。
* 损害赔偿总额7亿韩元 = [5亿韩元(商标侵权开始至确定无效之日前的损失额)] + [1亿韩元(确定无效之日至追加侵权日的损失额) 2(惩罚性损害赔偿)]
4. 侵犯商标权,大倫有何策略?
我们分析了法院的一项判决:在侵犯商标权已获认定、涉案商标被确定无效的情况下仍再次使用该商标,因此法院判令其加付惩罚性损害赔偿。
如遭遇商标权侵权,可先发送内容证明函或公函,向侵权人发出警告。
如果此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侵犯商标权除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可就侵权造成的销售损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如需相关帮助,请向大倫律師事務所 🔗知识产权组寻求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