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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多家媒体关注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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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金钱
2025-11-10
논란의 사이버 렉카…증거수집 확보 가능 美 디스커버리 제도는?
备受争议的网络巨魔……可确保证据收集的美国证据开示(Discovery)制度是什么?
隐藏在网络平台匿名背后的网络黑客以及恶意评论者肆意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危险程度。虚假事实的传播和肆意诽谤不仅对名人,也对普通民众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和物质伤害,但难以识别肇事者的现实却让受害者产生了深深的无助感。最近,YouTuber“Pteokga”和“Taldeok Camp”经营者的身份被曝光并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系列事件,为这一绝望的局势带来了重要的转折点。海外平台用户的身份,仅通过国内司法程序几乎不可能追踪,但通过美国联邦法院的证据披露系统来确保其身份。这向市场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息:在匿名的庇护下不再是安全的。到目前为止,当向国内调查机构提出投诉以查明嫌疑人时,调查机构会要求国际合作,只有在海外平台武断地确定需要回应时才能收到具体信息。因此,由于美国法律制度的性质,在陈述事实时并不将诽谤或侮辱视为犯罪,因此拒绝提供信息或需要等待数年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美国联邦法典第 28 章第 1782 条(28 U.S.C. §1782)的证据开示程序正在成为为外国诉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非常有效的手段。事实上,据业内人士透露,该系统的使用正在不断增加,今年已提起数十起相关诉讼。也就是说,通过该系统,可以从在外国法院程序中不具有直接强制力的美国公司合法获取IP地址、订阅者信息、匿名用户的访问记录等可识别数据,并可以作为在海外诉讼中证明事实的决定性线索。在此过程中,不仅个人,企业、事业单位也可能遭受诽谤、信用受损、商业秘密泄露。诸如此类的损坏案例数量正在增加。它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例如实时损害企业形象或降低公共机构的信任。然而,仅通过国内程序很难删除基于海外服务器的内容或验证创作者的身份,从而延误了实际的损害救济。这一现实表明,企业和公共机构还需要有系统的数字风险管理和利用全球法律体系(例如美国第1782条等)的应对策略。那么,要通过证据发现系统有效应对网络诽谤,需要做哪些准备呢?首先,必须满足联邦法第 1782 条要求的法律要求。在向美国法院提出“外国诉讼证据开示申请”时,必须在法律上详细说明:①信息主体(平台公司)存在于相关法院的管辖范围内;②申请人是外国诉讼的利害关系方;③所请求的信息对于在国内进行损害赔偿诉讼是绝对必要的。特别是,在此过程中,美国法院重点关注该行为是否构成申请人所在国韩国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或犯罪。换句话说,关键是根据韩国法律,利用事实、证据和相关判例,系统地向美国法院证明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最终,这一过程需要韩国和美国律师之间有机的法律和程序合作。接下来,需要建立一个兼顾成本和时间效率的综合策略。证据发现程序结构复杂,将美国联邦法第1782条诉讼与韩国身份确认后将进行的主要诉讼有机地联系起来。过去,分别向美国当地律师事务所和国内律师事务所请求案件的双重结构导致了数亿韩元的成本和沟通效率低下,但最近,通过在美国直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一站式办理手续,可以大幅降低成本。更令人鼓舞的是,可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快速处理匿名用户的身份识别,并可以实际减轻损害。现在网络生态系统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中心,保护自己免受匿名攻击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生存问题。尽管程序难度和不可预测的变数仍然存在,但积极运用发现系统等先进的法律手段将是提前预防网络违法行为、积极维权的最可靠策略,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事后应对。中小企业团队[查看全文] 有争议的网络破坏者...美国有什么可以确保证据收集的发现系统? (快捷方式)
KBC光州广播
2025-11-10
층간소음 항의하러 갔다가…협박 혐의로 송치된 30대
因抗议楼层噪音前往…30多岁男子因涉嫌胁迫被移送
为了投诉楼层间的噪音,她到楼上说:“我去查一下她去的托儿所。”检察官表示,“我没有看到任何亵渎或武力的使用……我无法断定这些言论有任何伤害。”一名因楼层间噪音冲突而对邻居孩子发表威胁言论而被移交检方的妇女被无罪释放。议政府地方检察厅决定对上个月17日以威胁罪名被送交的30多岁的A先生不予起诉。 6月左右,他被指控上楼抱怨楼层之间的噪音,并威胁邻居B的孩子,称“我会查出你去哪个日托中心”。 A先生否认了这一指控。他声称自己去那里只是要求减少楼层之间的噪音,并没有威胁他的意图。当时,B先生以“孩子还小,听不懂”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反驳说他的言论是为了证实事实。检方反驳了A先生,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检方表示,“尚未确认嫌疑人是否对受害人咒骂或使用武力”,并补充道,“很难断定嫌疑人的言论中是否有对儿童进行伤害的具体提示。”何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郑在峰律师解释说:“必须根据当时的情况以及与被害人的关系等情况来做出决定。”他解释说:“通过解释A先生所经历的楼层之间的噪音情况以及他反复要求B先生不要这样做的内容,我们证明了该言论没有恐吓的意图。”#楼层间噪音#威胁#检方判决#事件朴石浩(haitai2000@ikbc.co.kr)[查看全文] 我去投诉楼层之间的噪音……30多岁的人因涉嫌恐吓而被送去(链接)
韩国日报
2025-11-10
아빠 병원에서 임상시험하고 처방한 그 약, 아들 회사에서 만들었다
在我父亲的医院进行临床测试并开出的药物是我儿子的公司生产的。
[健康贸易]<1>被称为可疑三角恋临床试验圣地的首尔A医院,因推销代表性制药公司生产的药品,涉嫌违反药事法和公平贸易法。 A医院:“优惠待遇?副作用?首尔的A医院大家都知道,是政府指定的综合性二级综合医院,负责当地的基本医疗,规模也相当可观。根据民主党议员徐美花办公室从韩国健康产业振兴院得到的数据,该医院去年的收入达1625亿韩元。A医院被称为“临床试验圣地”。临床试验是对人类(患者或健康成年人)进行的研究活动,以确认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A医院在“生物等效性测试”(仿制药临床试验)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该测试确定仿制药(仿制药)是否表现出与现有药物(原研药)相同的疗效。由于它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因此进行的测试数量是无与伦比的。韩国日报统计了2021年至今年8月向食品医药品安全部报告的仿制药临床试验数量,1437例中,有569例(39.6%)在A医院进行,与排名第二的B医院(386例,26.9%)存在显着差距。我们的骄傲也很大。在该院临床试验中心网站上,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一直引领国内临床试验的发展”。他们补充说,这是一个“世界一流的临床试验机构”和“突破性的努力和进步”。据说该临床试验中心的年销售额约为200亿韩元。它表现良好是有原因的临床试验须经食品药品安全部批准。可能需要有足够的设施和专业人员,例如药品储藏室。截至去年9月,全国已批准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约208家。 A医院是如何成为仿制药临床试验压倒性领先者的?业内人士列举了三个主要原因。首先是设施和人力。仿制药临床试验是对专利到期的现有药物与仿制药的疗效进行比较的试验。重要的是要通过统计确认其在体内的吸收率与现有药物的吸收率相当。因此,必须控制参与者的睡眠、起床、饮食等外部条件。药物治疗和采血也必须同时进行。这就意味着住宿、住宿、管理人员都必不可少。 A 医院是少数能够负担得起这些费用的医院之一。临床研究中心自2011年开业以来,已扩建、扩建了3次以上。据说医务人员还专门从事仿制药的临床试验。食品医药品安全部药效相当室主任洪正熙表示:“换句话说,医院集中在某家医院意味着该医院擅长仿制药临床试验。”价格竞争力和位置不容忽视。三级医院,如大学医院,主要开展重症和罕见病的临床试验。这既困难又昂贵。另一方面,仿制药的临床试验只需要检查体内的吸收率。与大学医院相比,价格不到一半。制药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就A医院而言,费用约为2亿韩元。”该医院位于首尔,距离地铁站200米半径内,这也是招募测试参与者的优势。我儿子的药物正在他父亲的医院进行临床试验。然而,业界真正关注的是以A医院为中心的独特的“临床试验生态系统”。这是因为医院多年来建立的业务结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关键是A医院的董事长。他是医疗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曾担任韩国医院协会会长和韩国中小型医院协会会长。作为现任政府的公共机构负责人,他因与前总统尹锡烈的密切关系而经常受到关注。大儿子是医院院长,二儿子是行政中心主任。行政中心主任为副院长。当然,没有理由认为家族管理很奇怪。然而,当I制药公司出现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 I制药公司是该院董事长于2019年收购现有制药公司创建的,目前仍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1.03%)。首席执行官是董事长的次子,他也拥有8.92%的股份。医院和制药公司通过临床试验相互形成“推拉关系”。父亲的医院负责儿子制药公司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 2020年6月以来,药企共向食品药品安全部注册仿制药临床试验13项,且全部在父亲所在医院进行。二儿子还担任医院的行政主任。行政主任负责医院临床试验中心的工作。这意味着他创造的药物的临床试验正在他管辖的一家医院进行。经过临床试验……爸爸的医院批量采购儿子的药临床试验后粘附力仍在继续。分析韩国日报从食品药品安全部获得的数据、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HIRA)和国民健康保险院向徐美花议员办公室提交的数据以及A医院的处方记录,I制药公司从2020年至今共获得了食品药品安全部批准的32种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一半(至少15件)供应给A医院,物品比例约为46.9%。处方量也不小。父亲所在的医院被发现仅在医院内就开出至少60万片儿子制药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促进胃肠蠕动,缓解炎症和疼痛。门诊处方量比这个还要高。同期,医院开出至少879,000种院外药品(2021年约为209,000种,2022年为330,000种,2023年为300,000种,2024年为40,000种)。据说每天的出院病人人数约为1,000至1,500人。韩国日报对A医院方圆500米范围内的8家药店进行检查后发现,有2家药店有开I制药公司反流性食管炎药物的记录。该医院的“推”重点是该制药公司业务的早期阶段(2021-2022年)。 2021 年总处方量的 37.4% 和 2022 年 28.1% 是在我父亲的医院开的。该数字基于提交给 HIRA 的规范。这意味着实际医院处方率可能更高。一位了解医院情况的人士表示,“据我了解,I制药公司主要生产A医院使用的药品”,并补充道,“我认为他们是想让钱在‘家庭内部’流通。”因此,I制药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 2020年销售额约为13,568.2亿韩元,四年内增长了约13倍,去年达到约172亿韩元。一位制药行业人士表示,“对于一家新制药公司来说,进军大医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成就’。”而A医院则表示,“我们从I制药公司购买的是胃粘膜保护剂等廉价的常规处方药。”A医院说“没问题”,真的是这样吗?医院说没问题,但真的是这样吗?本文询问了来自医学、法律和学术领域的 22 名专家。他们首先指出了利益冲突的问题。临床试验相关法律,例如《药品安全规则》等,要求申办者(制药公司等)和实施机构(医院等)相互监督,以正确验证药物的效果和副作用。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同时负责委托人和执行机构,或者存在家庭关系,即使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也很难妥善保留支票。京畿道一家临床试验中心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进行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受到基金会(医院)和主席的影响,那么很可能会出现偏倚。”如果不进行检查,参与者的权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侵犯。例如,如果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报告。然而,在A医院这样的结构中,这个问题很可能被忽视或掩盖。韩国健康医学研究院研究员朴恩正表示:“在这种结构下,很难正确应对出现的问题。”许多人违反了《药事法》等现行法律据解释,有足够的范围将其视为违反《药事法》等现行法律。食品医药品安全部顾问律师、该律师事务所大纶医疗医药集团负责人李瑞亨指出,“如果临床试验主办方和实施机构实际上是同一单位,但临床试验报告是隐瞒的,且药品项目是食品医药品安全部批准的,则可能构成违反食品医药品安全部的行为(妨碍公务),干扰食品医药品部的行为”。 K&L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公平交易委员会前委员金成镇表示,医院采购药品的审查工作也属于公平交易法的违法行为,“根据公平交易法,委托、委托购买药品可以被理解为不公平支持行为”。临床试验可以理解为给公司开药的补偿,即经济利益(回扣),在这种情况下,董事长家属可以被指控失信,而我药业公司可以被指控失信。” A医院强烈反驳这一说法。对于临床试验的进行,他表示:“I制药公司将临床试验委托给A医院,因为它是一家优秀且值得信赖的机构。临床试验是由A医院的6名医生专业、独立地进行,不能被认为存在利益冲突。”对于药品采购,他否认有优惠的可能性,称“药师委员会由10名专家组成,负责药品的选择和管理。”该院临床试验中心运营负责人表示,“临床试验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部的监督下进行的,因为有单独的临床试验分析。”机构,不会发生隐瞒副作用等令人担忧的问题。”[查看全文] 韩国日报 - 在我父亲的医院进行临床测试和处方的药物是我儿子的公司生产的(链接) 韩国日报 - 父子之间可疑的临床试验生态系统......排名第一的招聘公司也密切“站在我们这边”(链接)
2 个地方,包括“我的每日”
2025-11-10
법무법인 대륜, 주한외국기업연합회·스카이즈코리아와 3자 MOU 체결
大纶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外国企业协会、Skyes韩国签署三方谅解备忘录
加强我们作为专门从事企业环境的法律合作伙伴的作用...定制法律服务 - 大纶 “这将是外国公司拓展法律市场的重要转折点。” 大纶律师事务所10日宣布,与韩国外国企业协会(KOFA)和营销专家Skys韩国签署了三方谅解备忘录,为在韩外国企业建立稳定的定居和法律支持体系。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于6日在大纶汝矣岛总公司举行。会议在 Park One 举行,大纶代表金国一、Skyes 韩国董事崔伊善、韩国外国企业协会常任代表金正哲、AND4 代表李熙京出席。 KOFA是代表国内外企业权益并支持商业活动的非营利组织,Skyes韩国是一家提供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营销的商业解决方案和咨询的专业公司。 大纶通过该协议专注于全球企业环境。我们决定加强作为法律合作伙伴的作用,合作为KOFA会员企业建立系统的法律支持和管理支持基础设施。具体来说, ▲提供企业法务、人力资源、税务、公平交易、重大事故处罚法等定制化法律咨询服务 ▲利用Sky韩国的AI和营销能力,推进法律服务推广和数字化活动 ▲与KOFA会员企业的高管和员工共同举办法律研讨会培训和交流活动等。我们计划提供协助。特别是,我们计划积极应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并根据各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各国文化差异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KOFA执行代表Kim Jong-cheol表示:“为了让外国企业在复杂的监管环境下继续稳定地在韩国市场开展活动,对法律环境的深入了解和定制化支持至关重要”,并补充道,“我们希望会员企业能够通过这份谅解备忘录获得更实际的法律支持。” 大纶首席执行官Kim Kook-il表示:“大纶在公司法、国际交易和税务等各个领域积累了为外国公司提供咨询的经验。我们将继续合作,使与KOFA和Sky's Korea的合作能够成为外国公司拓展法律市场的重要转折点。”我们基于多种任务发展了全球法律服务能力。最近,我们在纽约世贸中心开设了 SJKP 律师事务所,加速扩展我们的全球网络。记者千周英 (young1997@mydaily.co.kr)[查看全文] 我的日报 - 大纶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外国公司联合会和韩国Skyes签署三方谅解备忘录(点击此处) 法律负责人 - 大纶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外国公司协会和韩国 Skyes 签订三方谅解备忘录(链接)
韩国经济
2025-11-10
7년째 잠든 의료데이터 5000만건…디지털헬스케어법이 깨운다 [대륜의 Biz law forum]
沉睡7年的5000万条医疗数据……数字医疗法觉醒【大纶的商业法论坛】
卫生福利部推动制定基本健康和医疗数据法 必须首先解决现有法律体系中的冲突和概念混乱 韩国是一个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医疗保健基础设施和超过 5000 万人的庞大电子病历 (EMR) 的国家。然而,这一宝贵的数据资源却受困于复杂的法律体系,陷入所谓的“数据悖论”,使其无法得到妥善利用。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厚生省再次大力推动制定《数字医疗保健促进及医疗数据利用促进法》(以下简称《数字医疗法》),作为医疗保健数据使用的基本法。为了使这部法律能够成功制定,必须在颁布前解决现有法律体系的关键一致性问题。它会成为摆脱“数据悖论”的垫脚石吗?目前韩国医疗保健数据利用不足的根本原因是自2020年三部数据法修订以来法律冲突和概念混乱加剧。在临床研究等实际环境中,《生物伦理法》(临床研究的管辖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引入假名处理的概念)同时适用,导致监管管辖权的冲突。 《生物伦理法》下的“匿名化”概念与国际公认的匿名化不同,同时,它包含了《个人信息法》下的假名化概念,因此含糊不清。这种概念上的混乱自欧盟(EU)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施以来已被指出7年多,需要改进的问题也已被指出7年多了,但却是一个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在应该首先遵循法律标准的领域出现了极大的混乱,根据《个人信息法》制定的《健康和医疗数据利用指南》仍然只是行政指南,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 2018 年或 2020 年对现行法律进行一致的修改,工业发展将会加速得多。这是一个尽管放松了监管但由于法律之间缺乏一致性而实际上增加了企业负担的案例。 《数字医疗法案》不应成为“屋顶”监管,而应履行其作为“系统维护者”的使命,纠正法律之间现有的支离破碎的关系。这意味着这部法律的真正成功不仅仅取决于简单地颁布新法律,而是取决于全面解决现有法律之间冲突的“法律和制度弹性”。激活“数据使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卫生福利部必须实施一项法律,平衡激活数据使用和保护数据的冲突价值观。 特别是在商业用途方面,可以考虑通过向信息主体提供透明度和加强数据控制权来确保公众信任的措施,例如探索基于MyData的动态同意方法。只有当经过最少数据处理的数据能够在公众同意的情况下安全地收集时,才能促进其高附加值的使用。这很快将成为加速敏感医疗数据使用的关键驱动力。这就是为什么《数字医疗法案》寻求通过对高风险敏感信息提供额外同意并规定对尝试重新识别的处罚来合法建立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数字医疗保健法》必须提供最高概念的定义,以解决《个人信息法》中的假名处理概念与《生物伦理法》中的匿名化概念之间的冲突。此外,要把现行行政指南中的使用标准和审议程序吸纳到分则法规中,提供法律依据,增加法规的稳定性,彻底消除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富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必须通过电子病历标准化来克服。 EMR标准化是加速数据使用(例如传输和组合)的基本要素。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例如难以获得预算、术语标准的多样性以及各机构的电子病历形式多种多样,与其重要性相比,进展缓慢。标准化不足,加深了高水平综合医院、中小医院、诊所之间的信息化差距,造成了富人越富、数据越富的现象。对于初创企业和小型企业来说,由于数据收集过程中的初始壁垒较高,因此很难进入市场。最终,像美国一样,各个组织自行收集大规模数据或依赖政府主导的国家项目,这是拖慢相关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数字医疗法案》为卫生福利部制定和公布电子病历系统高效管理标准奠定了基础,政府必须据此制定详细政策,为标准化工作提供强劲的政策动力。如果《数字医疗法案》成功颁布,将成为将数据精准医疗、人工智能诊断辅助、定制化健康管理服务正式引入医疗领域的制度分水岭。然而,这前提是《数字医疗法案》适当地保持了现有法律的一致性。 2026年是韩国数字医疗的重要转折点。 如果这次只增加监管,而忽视法律之间的冲突和概念的混乱,即使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医疗基础设施,我们在数据利用的竞争力上也会一再落后。这次,我们必须完成一致的医疗数据法律体系,以夺回自2018年以来过去7年失去的时间。确保法律一致性是《数字医疗法案》成功的关键。 <Hankyung Law&Biz 撰稿> 李瑞亨,律师事务所大纶律师[查看全文] 沉睡7年的5000万条医疗数据……数字医疗法觉醒【大纶的商业法论坛】(快捷)
韩国经济电视台等4个地方
2025-11-10
“함께 걷는 나눔의 첫 걸음”…공익사단법인 인연법, 사회공헌 활동
“共享的第一步,一起走”……关系法、公益法人、社会贡献活动
发育障碍者“万宝梦挑战”负责人金国日表示:“我们将把第大纶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知识扩展到社会责任领域。大纶号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公益协会‘仁延法’宣布开始首次正式的社会贡献活动。仁延法参加了2019年11月在首尔永登浦公园举办的‘第一届万宝梦挑战赛’。第一,参加了由发育障碍人士和志愿者共同举办的“梦想一万步挑战”活动,是由Dream Plus支援中心主办,彩票委员会、东行彩票、KORAIL、永登浦区社会福祉协议会、Lunch For You等赞助的活动。这是一项在参与者完成一万步步行课程后,向当地社区赠送一套分享包的捐赠活动。活动现场,包括60名发育障碍人士、志愿者和监护人在内的约170人完成了比赛并参与了捐赠。“这次曼博梦想挑战赛是与有需要的邻居团结一致的起点,”他补充说,“这将成为将大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知识拓展到社会责任的实践模式。”通过定期的志愿者工作和区域联系计划来帮助弱势群体。”此前,大纶律师事务所于今年早些时候作为公益法人成立。制定《关系法》,认真开展针对法律盲点的弱势群体的公益活动。 “关系法”是“关系”(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法律的结合体,具有加强社会团结、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公共价值的含义。第一任董事长为前总检察长金五洙,经法务部批准,于9月30日以非营利法人形式成立,并被正式指定为公益法人。未来,NK Law计划通过为单亲家庭、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支持以及定期开展志愿者和赞助项目等方式扩大公益活动范围。此外,还计划通过针对法学专业和法学院有志者的导师和实习项目,培养为公共利益做出贡献的法律专业人才,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可持续的社会贡献体系。记者 朴俊植 parkjs@wowtv.co.kr[查看全文] 韩国经济日报 - “共享的第一步,一起走”...关系法、公益法人、社会贡献活动(看这里) 首尔新闻 - “共享的第一步”...关系法、公益法人、社会贡献活动(点击此处) 财税报 - 约170人与公益法人“曼博梦想挑战赛”一起参加“曼博梦想挑战赛”(点击这里) 法律时报 - [Law Firm iN] 大纶成立、参加“曼博梦想挑战赛”(前往此处)
国际报纸
2025-11-10
"임금체불 책임을" 요청에 명예훼손 소송 낸 온그룹 항소 기각
Ongroup 针对“拖欠工资的责任”请求而提出的诽谤上诉被驳回。
该集团以集团旗下资产公司发生的不公平解雇及拖欠工资行为,向集团董事长等人追究道义责任为由,提起诉讼,也被上诉法院驳回。据法律界9日报道,釜山高等法院民事第5庭(李在旭院长)驳回了Ongroup财团会长正根和Ongroup医疗财团会长尹善熙对4名被解雇的Ongroup Asset员工提起的诽谤诉讼的上诉。在3月26日宣判的一审中,法院也驳回了Ongroup的诉讼请求。 Ongroup 辩称,其形象因员工提出的虚假问题而受损。其目的是,尽管“Ongroup Asset”通知了员工解雇事宜,但责任却转嫁给了“Ongroup”。 Ongroup Asset是一家成立于2023年8月的资产管理公司,第一大股东为Ongroup。安集团资产因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困难而被关闭。与此同时,去年1月,该公司用一条短信解雇了员工,称“由于管理困难,我们将无限期关闭,正在裁员”。员工们举行集会,反对郑会长等人,要求停止裁员并清算4200万韩元的拖欠工资。去年4月,釜山劳动关系委员会接受了员工的救济请求,承认不公平解雇案的非法性。一审法院认定,不公平解雇的责任在于决定暂停安集团资产的股东或关联公司(安集团)。 Chung Chung 和 Yoon 主席分别拥有 Ongroup Asset 25% 的股份,Ongroup 拥有 50% 的股份。据此,法院判断停业决定极有可能是基于其意愿,不予受理。代表员工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郑佑荣律师表示:“员工们从未表示拖欠工资的责任方是安集团,只是要求大股东安集团采取负责任的行动。”他补充说:“虽然员工是工人,但On集团的董事长是大股东,也是一位在釜山地区经营一家大型医院的著名医生,因此员工的抗议实际上是最后的手段。“它被接受了,”他解释说。记者Shin Sim-beom met@kookje.co.kr[查看全文] Ongroup 针对“不支付工资的责任”请求提出诽谤上诉被驳回(链接)
KBC光州广播
2025-11-07
건물주 대신 부동산 관리하며 보증금 가로챈 중개업자…징역 5년
代替房主管理房地产并侵吞保证金的中介…获刑5年
代表业主签订租赁协议……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代表业主管理房产并盗取押金,被判入狱5年。水原地方法院平泽分院判处因诈骗罪受审的40多岁男子A先生5年有期徒刑。 A先生代表业主签订了从2022年开始的为期约2年的租赁合同。他被指控35次向包括B先生在内的16名租户收取约13亿韩元的押金。经查,该楼业主当时正在国外居留,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入境,于是将押金管理权委托给A先生,并确认A先生利用此实施犯罪。法院判处A先生有期徒刑5年。法院表示,“被告将收到的押金用于个人用途,然后在与现有租户续签合同时再次收取大量押金。”他说,“犯罪性质不好,因为他投资了股票和硬币,并将其用于自己的业务开支。”随后他透露了量刑理由,称“犯罪时间长、受害人数多、损害数额很大,给受害人造成经济困难。” B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尹成镇律师表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欺骗’是指在财产交易关系中违反彼此必须遵守的诚实信用义务的所有行为。”他解释说,“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强调A先生借用了业主的名义,欺骗他相信不会有任何欺诈行为,因此能够被判处有期徒刑。”退押金有问题,钱被偷了。 #业主 #存款 #经纪人 #刑期 朴石浩 (haitai2000@ikbc.co.kr)[查看全文] 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代表业主管理房地产并窃取押金……入狱 5 年(链接)
女子造船
2025-11-07
“사랑 아닙니다, 사기입니다”... 내 돈을 노리는 달콤한 덫, ‘로맨스 스캠’
“这不是爱情,这是一个骗局”......我的钱的甜蜜陷阱,“浪漫骗局”
还有比电信诈骗更复杂、更残酷的犯罪行为。这是一场“浪漫骗局”,不仅摧毁金钱,还摧毁心灵。这起罪行真正可怕的地方在于,那个付出了爱、时间和金钱、他相信真正理解他的人所经历的背叛感、自责感和深深的失落感。我们从大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韩道英那里了解到了日益发展的恋爱诈骗的真相以及打破恶性循环的预防和应对方法。“我想见见你,但我负担不起。你能给我一些钱吗?”我爱你这句话是多么甜蜜啊。如果是一个懂我、外表完美的陌生人的告白就更是如此。如果你们通过长时间的SNS信息交流变得比朋友还要亲密,就不容易怀疑他们的诚意。他终于说他会来看我。但你需要钱来见我吗?你会怎么办?爱情诈骗是一种以浪漫感情为诱饵建立关系,然后利用这种信任诈骗金钱的犯罪行为。他们主要通过SNS或聊天应用程序向受害者表达感情,并长期持续进行情感交流,当信任加深时,他们会以支付生活费、投资基金、运输费用等各种理由索要金钱。他们巧妙地操纵受害者的心理,让他们无法断绝关系。受害人要么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要么意识到后却转身走开,无法逃脱。事实上,在投资诈骗受害人群体中,有无数帖子询问“这也是爱情骗局吗?”即使答案是肯定的,大多数人也会否认。这是因为我不能承认这段关系是假的。损害正在迅速增加。直到2020年,网络钓鱼仅占所有网络钓鱼犯罪的一小部分,但随着大流行后约会应用程序和SNS的使用激增,损害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仅去年上半年就发生了682起恋爱诈骗案件,损失金额达454亿韩元。因此,警察厅将恋爱诈骗与电信诈骗一起列为经济犯罪,并大力打击。就在10月初,一个与中国诈骗组织合谋向288名受害者勒索334亿韩元的国内组织被捕。 # 赞美、哄骗、坚持 钻研孤独和匮乏的“假”爱情骗局与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有何不同? 电信诈骗是一种在短时间内索取金钱的直接犯罪,而浪漫诈骗则通过形成“融洽(信任关系)”来涉及长期欺诈。他们与受害者保持了几年的浪漫关系,从少量的金额开始,逐渐要求更多的金额。所以最终造成的损害与电信诈骗一样大。肇事者通常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尽管这种情况即使在单方面的关系中也可能发生,但最常见的是通过 SNS、聊天应用程序和约会应用程序等在线空间来实现。他们窃取名人照片或利用人工智能操纵人们伪装成外商、医生、军人等。他们还通过在个人资料中发布奢侈品、豪车、海外旅行的照片来强调自己的“富有”形象。通过以迷人的方式表达赞美和爱意来降低警惕。一旦关系开始,有没有特定的欺骗模式?一开始,会请求“经济帮助”,以免受害者感到负担。那些对爱情感兴趣的受害者会寄钱,因为他们害怕破坏这段关系,或者出于怜悯和内疚。有时他们会提出建设性建议,例如投资,或者通过提出无意义的理由(例如存款请求或账户错误)诱导直接汇款。此外,有时受害者会被用作犯罪工具,例如帮助吸引投资者进行欺诈性投资或将其用作交付现金的手段。这是一起受害者变成加害者的案件。除了经济损失之外,它还会导致其他损失吗?犯罪者与受害者建立了牢固的关系并窃取私密的个人信息。由于他们声称处于约会关系,因此他们不仅获得社会和财务信息,还获得性材料,例如受害者的露骨照片。如果关系后来破裂,可能会导致二次伤害,例如威胁传播信息或索要性剥削材料。我想知道为什么受害者如此毫无防备。爱情骗局的受害者往往社交网络狭窄或情感孤立。在这种情况下,当有人不断地表现出善意的话语、同理心和兴趣时,你就会开始相信他们是真正理解你的人。因此,与其他犯罪不同的是,犯罪者表现出兴趣和感情,而不是威胁。重点是凝聚共识。他们提供有关生活的建议,并通过共同谈论他们的未来来从心理上纠缠受害者。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令人难忘的例子吗?我有一位女性客户,她独自抚养孩子。 这是一个案例,一名男子通过社交媒体联系我,自称是“医生和江南大厦业主的儿子”,被骗以生活费和投资基金为借口汇出大量资金。我甜言蜜语地表示要对客户的孩子负责,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最后还贷款寄了钱。他们告诉我这很可能是一个骗局,但我更怀疑他们的说法。肇事者其实是一名健身教练,直到我被跟踪并亲眼目睹他在健身房工作后,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 # 如何避免陷入感情陷阱?如有疑问时“保持距离”,损坏后“保持联系”。受害者为何错过司法救济的“黄金时机”?因为这是一种“煤气灯操纵”的状态。你很容易错过正确的回应时机,因为你很难认出这是一个骗局,因为你认为这是一段浪漫的关系,而且很难摆脱已经建立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诉讼本身是由于失去信任的冲击而放弃的。讽刺的是,受害者往往相信骗子的话,而不相信律师的真诚建议。如果您已经是受害者,您首先应该做什么?浪漫骗局每天都在演变。即使是律师,当他们听到损害时,也会想,“我也可能是受害者。”如果您遭受了损害,“初步反应”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您必须立即向您的金融机构申请暂停付款,并确保您不会完全切断与肇事者的联系。这是因为与对方保持联系的时间越长,越有利于侦查机关抓捕、获取证据。您应该尽快联系律师以制定案件策略并获得适合您情况的法律援助。是否有可能逮捕肇事者或追回损失?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从金融公司或平台获得补偿。恋爱诈骗属于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诈骗罪,挪用金额超过5亿韩元的,将受到加重处罚。如果您滥用您的账户、存折、支付应用程序等,您还将受到额外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的处罚。然而,由于大多数受害者被认为是“自愿汇款”,因此让金融公司或平台运营商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很困难。因此,在收到资金转移或投资建议时,最好保持理性判断,保持冷静和怀疑。是否有机构支持来防止受害者受到心理冲击或二次伤害?大多数爱情骗局的受害者因为羞耻和自责而隐藏自己的受害经历。 随之而来的是回避他人、抑郁和失去信任等心理后遗症。犯罪持续时间越长,心理冲击就越严重。然而,与暴力犯罪受害者不同的是,欺诈受害者很少有单独的心理咨询或康复支持系统。随着网络诈骗变得越来越复杂,金融机构和平台运营商还必须为简单的电信诈骗之外的其他类型的犯罪准备预防和响应系统。还需要努力通过公共服务公告或教育活动来提高公众意识。如何区分浪漫骗局和真正的“调情”?尽管最初很难区分,但还是有一些明显的迹象。首先,如果对方在强调关系密切的情况下反复要求经济支持,或者在请求被拒绝时提到关系破裂,你应该保持警惕。您还应该看看他们是否推迟或拒绝亲自会面。即使在视频通话期间,过滤器等也被用来欺骗人们。另外,如果要求提供过多的个人信息,例如财务信息或财务信息,可以立即切断联系,这是安全的。[查看全文] “这不是爱情,这是一个骗局”……一个以我的钱为目标的甜蜜陷阱,“浪漫骗局”(链接)
国际报纸
2025-11-07
법원 "'분담금 없다' 개별 약정, 표준 계약서보다 우선"
法院:“‘无分摊金’个别约定,优先于标准合同”
工会:“标准合同中可以收取额外费用” 工会成员:“单独的承诺书优先”……裁定,如果当地住房协会向其成员单独写了一份保证书,声明“不会额外出资”,即使项目成本随后增加,也不能要求其提供。法院表示,仅针对特定人员编写的个人协议优先于适用于所有工会成员的标准合同。 9月,水原地方法院在原告A(工会成员)向住房协会B提起的诉讼中,与一审一样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驳回了被告的上诉,要求返还住房协会B支付的首付款等。A先生于2016年7月加入工会,并收到了一份单独的确认函,其中注明“不会有额外的捐款”。起初,A先生因害怕额外缴纳费用而犹豫是否要签署合同,但他相信工会给出的确认信,并支付了约3000万韩元,包括首付款。但2022年临时会员大会后,工会因项目费用增加,要求A先生追加数千万韩元的捐款。当A先生以确认函为由拒绝后,工会将A先生开除。最终,A先生因工会违约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并一审胜诉。工会提出上诉,认为“A先生签订的另一份标准合同中明确写明‘可能需要额外缴纳费用’。”二审法院判决与一审相同。法院裁定,如果两份文件的内容发生冲突,则以个人协议为准。法院表示:“可以看出,工会为了积极招募早期工会会员,仅向包括A先生在内的部分会员提供‘免除额外缴费’等优惠条件,从而鼓励了合同的签订。”并解释说,“工会自己做出的特别承诺现在不能通过援引标准合同的其他条款来推翻。”代表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的Ja-young Yoon律师表示,“当委托人担心工会专门写了一份‘免除额外费用’的函件,并通过事实确认函等方式证明了导致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他补充说:“法院还裁定工会必须遵守其个人承诺,因此我们能够取得良好的结果。”[查看全文] 法院:“无贡献”个人协议优先于标准合同”(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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