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02Suspension of Administrative Disposition
停止执行程序
这是向法院申请在行政诉讼结束前暂停停业等处分效力的程序。仅靠诉讼处分不会停止,因此需要另行申请。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提起本案诉讼
停止执行要求本案诉讼正在系属中,因此要先提起或同时提起撤销诉讼等。
下一步: 申请停止执行说明
停止执行必须有正式诉讼(本案诉讼)才能申请。因为不能在起诉前单独申请停止执行。所以要先提起撤销诉讼,或与停止执行申请一起提起。
- 所需时间
- 因法院情况和紧急程度而异
- 费用
- 印纸2,000韩元、送达费(停止执行的规定中没有提供担保的规定)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 1
提起行政诉讼并不会使停业、吊销执照、迁出命令等处分的效力自动停止。因此,要停止处分,必须另行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只有在本案诉讼(争辩撤销处分的正式诉讼)正在进行时才能申请,所以要先提起撤销诉讼等,或与停止执行申请同时提起。
- 2
在申请书中写明处分会造成什么损失、为什么紧急,并一并提交销售资料、诊断书、合同、雇佣情况等疏明材料(证明情况的材料)(行政诉讼法第23条)。金钱上的损失原则上被视为日后可以恢复的损失,因此必须具体说明难以继续经营等特殊情况。仅凭"损失很大"的陈述很难获得认可。
- 3
法院可以书面审理,也可以召开询问期日,听取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行政诉讼法第8条第2款,民事诉讼法第134条)。如果处分执行日临近,要在申请书中写清楚。这样法院才能了解紧急情况并判断作出决定的时机。
当前步骤 - 4
行政机关会以停止处分对公共福利有何影响等为由提交反对意见书。申请人在询问期日补充说明损失难以恢复以及本案诉讼有胜诉可能。只有逐一回应行政机关的反对理由,法院才能比较双方的情况。
- 5
法院会命令停止处分的效力、停止执行或停止程序的续行,期限至本案判决宣告后的一定期间为止。将决定书正本提交给行政机关后,在该期间内可以继续营业或保留执照。因为现场公务员只有知道已停止执行,才能防止追加处分。
- 6
本案诉讼胜诉的,处分即被撤销。败诉的,从停止期间届满之时起处分效力恢复。停止执行决定作出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撤销该决定,因此决定后也要持续关注情况。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该程序没有法定期限。
准备与确认事项
- 先提起本案诉讼(撤销诉讼等),或与停止执行申请同时提起。没有本案就不能申请。
- 准备销售资料、诊断书、合同、雇佣情况等证明损失的材料。有具体的数字和文件,损失才会得到认可。
- 确认处分的预定执行日,并写明紧急情况。法院可以不经辩论书面作出决定。
- 准备出席询问期日,回应行政机关的反对意见。
- 将决定书正本提交给行政机关。这样在现场才不会被误认为擅自营业。
- 根据本案判决结果,确认处分效力恢复的时间。败诉的,处分会再次执行。
需要律师的情形
以下情况需要立即寻求律师帮助:处分执行日已迫近到几天之内的情况。
需要说明、证明不仅是单纯的金钱损失、而是难以继续经营的情况也是如此。 需要在询问期日应对行政机关反对意见的情况也一样。
金钱上的损失原则上被视为可以恢复。 因此,用什么材料、怎样说明决定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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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 询问期日
现在要做的事
法院可以通过书面材料审理,也可以召开询问期日(传唤双方听取意见的日子)。 因此如果执行日临近,必须在申请书中写清楚这一情况。
- 准备出席询问期日,回应行政机关的反对意见。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4步 · 行政机关提交意见书
机关会提交"停止处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这样的问题"的反对意见书。 申请人以损失难以恢复来应对。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后续步骤没有法定期限。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以下情况需要立即寻求律师帮助:处分执行日已迫近到几天之内的情况。
需要说明、证明不仅是单纯的金钱损失、而是难以继续经营的情况也是如此。 需要在询问期日应对行政机关反对意见的情况也一样。
金钱上的损失原则上被视为可以恢复。 因此,用什么材料、怎样说明决定了结果。
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 Q应向哪个法院提交?
- 向本案诉讼(撤销诉讼)正在审理的法院提交。可以与诉状同时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诉讼提交。停止执行以本案诉讼为前提,因此不能在起诉前单独申请停止执行。
- Q费用是多少?
- 费用不高。申请书印纸费(法院手续费)为2,000韩元,另加送达费。与民事假处分(临时冻结争议标的的措施)不同,原则上不要求保证金、担保。
- Q停业开始日迫在眉睫,决定需要多长时间?
- 所需时间因法院情况而异,请向申请的法院确认。如果执行日临近,就在申请书开头写明该日期,说明紧急情况。法院也可以不经辩论(在法庭上陈述主张的程序)仅凭书面材料作出决定。
- Q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 提交能表明"处分一旦执行,将产生难以用金钱恢复的损失"的材料。需要具体的数字和文件。例如销售账簿、纳税申报书、员工工资台账和雇佣情况。租赁合同、贷款协议(停业、逾期的风险)、客户预约情况也可以使用。如果是健康问题,就提交诊断书。仅有"损失很大"的陈述书是不够的。因为金钱上的损失原则上被视为可以恢复。
- Q停止执行被准许,是不是就等于处分没有了?
- 不是。只是在决定主文规定的时间之前暂停处分的效力或执行。根据大法院判例,过了那个时间,处分的效力就会恢复。因此,像停业这样有期限的处分,剩余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另外,决定书正本也应提交给行政机关的主管部门。这样现场的公务员才会知道已停止并停止执行。
- Q罚款(课征金)或税务处分也能停止执行吗?
- 不容易。因为根据大法院判例,"难以恢复的损失"是指如无特殊情况,无法以金钱补偿的损失。但经济损失也可能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面临重大的经营危机。这是指对资金状况或整体经营的影响非常大的情况。存在这种情况的,就可能属于这种损失。因此要用财务资料具体说明这些情况。
需要律师的情形
- 金钱上的损失原则上被视为可以恢复的损失。因为认为日后可以取回或获得赔偿。但难以继续经营等情况可以例外地获得认可。
- 停止执行决定作出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撤销该决定。决定后也要关注情况。
相关法律
- 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