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03Action to Cancel a Trial Decision
审决撤销诉讼程序
这是无法接受专利审判院的决定(审决)时提起的诉讼。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这一期间是不变期间(不能延长的期间),原则上不能延长。因此收到决定书后必须立即着手准备。
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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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收到审决誊本
专利审判院送达无效审判、驳回决定不服审判、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等的审决(审判的决定)誊本。收到誊本之日是起诉期间的计算基准,因此要保管送达信封和收到日期。
下一步: 向专利法院起诉说明
专利审判院会邮寄记载审判结果的决定书(审决誊本)。收到该决定书之日是30日计算的起点,因此务必保管好信封并记下收到日期。如果无法证明日期,可能会就期限计算产生争议。
- 所需时间
- 专利法院和大法院阶段都因案件的争点和技术难度而差异很大,进展情况请向负责的审判庭确认
- 费用
- 印花费455,000韩元(以诉讼标的额1亿(1亿)韩元为准,电子诉讼减免10%)、送达费,专利代理人、律师报酬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 1
专利审判院会寄来无效审判、驳回决定不服审判、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等的审决(审判的决定)誊本。收到誊本之日是起诉期间的计算基准,因此要保管好邮寄信封并记下收到日期。以这一日期为准,立即算出剩余期间。
- 2
自收到审决誊本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法院(大田)提起审决撤销之诉(《专利法》第186条)。这一期间是不变期间,原则上不予延长(仅审判长依职权确定附加期间的情形除外,《专利法》第186条第5款)。一旦超过,审决即原样确定,即使审决有误也无法再争辩。
- 3
确定以谁为被告。无效、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等有对方当事人的案件(当事人系),以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驳回决定不服审判等以知识产权处(原特许厅)为对方的案件(决定系),以知识产权处处长为被告(《专利法》第187条)。起诉状中写明撤销事由,即审决的哪项判断有误,并整理审判记录和证据。撤销事由明确,审判的争点才能缩小。
- 4
技术审理官参与审判庭,协助处理技术争点,必要时举行技术说明会。在辩论中审理权利要求解释、与现有技术(先公开的技术)的比较以及是否具有进步性。专利权人可以在诉讼中通过缩小权利要求的更正审判进行应对(如为无效审决撤销诉讼,可至专利法院辩论终结日为止,《专利法》第136条第2款第1项但书)。更正后,争议的权利要求会发生变化,因此要相应地重新整理主张。
- 5
审决有误的,专利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没有错误的,作出驳回请求的判决。专利法院只撤销审决,并不直接决定专利有效还是无效。因此即使取得撤销判决,最终结论也要在重新开启的审判中作出。
- 6
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2周内向大法院上告。上告理由书自收到记录接收通知之日起20日内提交(《民事诉讼法》第425条、第427条)。上告审只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有误,因此上告理由书也必须围绕这一点撰写。
- 7
撤销审决的判决确定后,专利审判院按照判决的撤销理由重新审理并作出审决(《专利法》第189条)。驳回判决确定的,审决维持原样。对重新开启的审判作出的审决,也可以在30日内再次提起诉讼。因此整个程序可能比预想的更长。
当前步骤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30日第2步 向专利法院起诉
- 2周第6步 向大法院上告
准备与确认事项
- 记录收到审决誊本的日期(30日不变期间的起点)。这是原则上不能延长的期限。
- 确认被告(当事人系为对方当事人,决定系为知识产权处处长)。因案件种类而异。
- 从审决书中整理撤销事由,并制作审判记录、证据目录。这些是起诉状的核心内容。
- 备齐需追加提交的现有技术、技术材料。也可以提交新证据。
- 收到判决书后,确认上告期限2周和上告理由书期限20日。两个期限的起算日不同。
需要律师的情形
如果已收到审决誊本,从计算30日期限开始就需要律师帮助。 特别是需要对进步性判断(技术是否足够新颖的判断)或权利要求解释进行争辩的情况。
需要同时进行更正审判的,也从提起诉讼之前就需要帮助。 因为必须在短期限内整理好撤销事由、被告乃至追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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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步 · 确定·重新开启审判
现在要做的事
撤销决定的判决确定后,专利审判院按照判决指出的内容重新审判。 因为专利审判院必须遵循判决的撤销理由。
驳回确定的,决定维持原样。 如果该决定是无效决定,专利原则上视为自始不存在。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是最后一步。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后续步骤没有法定期限。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如果已收到审决誊本,从计算30日期限开始就需要律师帮助。 特别是需要对进步性判断(技术是否足够新颖的判断)或权利要求解释进行争辩的情况。
需要同时进行更正审判的,也从提起诉讼之前就需要帮助。 因为必须在短期限内整理好撤销事由、被告乃至追加证据。
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 Q30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可以延长吗?
- 自收到审决誊本的次日起计算。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或公休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为是不变期间,所以不予延长。例外只有一种。即审判长为居住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地区的人,依职权确定附加期间的情形。与其指望例外,不如以在原期限内提起为准进行准备更为稳妥。
- Q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 无效审判(将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的审判)、权利范围确认审判等有对方当事人的案件,以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对知识产权处(原特许厅)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审判等以知识产权处为对方的案件,以知识产权处处长为被告。被告确定错误可能使程序陷入混乱,因此提交起诉状前要先确认。
- Q费用是多少?
- 需要印花费(法院手续费)和送达费。审决撤销诉讼的诉讼标的额视为1亿(1亿)韩元,因此印花费为455,000韩元。通过电子诉讼提起的,只缴纳十分之九(9/10)。此外,专利代理人、律师报酬按委托合同另行确定。
- Q专利代理人可以单独代理吗?
- 是的,可以。专利审判院的审判和专利法院的审决撤销诉讼,专利代理人可以单独代理。但侵权诉讼只有律师才能代理。因此,如果同时有侵权诉讼在进行,要与律师一起准备,使两个案件的主张保持一致。
- Q审判时没有提交的材料,可以在诉讼中提交吗?
- 是的,可以提交。根据大法院判例,在审决撤销诉讼中,审决中未作判断的违法事由也可以主张和证明。法院可以不受限制地审理这些内容。但在不服驳回决定的案件中,知识产权处处长不能主张与驳回决定理由不同的新的驳回理由。
- Q胜诉后专利会立即变为有效(或无效)吗?
- 不会。专利法院只是撤销审决。判决确定后,专利审判院会按照判决意旨重新审理并作出审决。如果对该审决也难以接受,可以再次在30日内提起诉讼。因此整个过程可能会很长。最好从一开始就把日程安排得长一些。
需要律师的情形
- 30日是不变期间。哪怕超过一天,审决也会确定,因此务必确认收到审决誊本的日期,最迟在20日内着手起草起诉状。
- 专利法院只判断审决是否正确。因此即使胜诉,专利审判院也会重新开启审判,整个期间要安排得长一些。
- 专利审判院的审判和专利法院的审决撤销诉讼,专利代理人可以单独代理(《辩理士法》第8条)。
- 附加期间由审判长依职权确定(《专利法》第186条第5款)。审决撤销诉讼的诉讼标的额视为1亿(1亿)韩元来计算印花费(《民事诉讼等印花规则》第17条之2及第18条之2)。提交新证据的范围因案件种类而异,请与律师、专利代理人确认。
相关法律
- 《专利法》第186条(对审决等的诉讼)、第187条(被告适格)、第189条(审决的撤销)
- 《法院组织法》第28条之4
- 《民事诉讼法》第425条、第427条(上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