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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撤销责令改正等处分之诉
请求撤销责令改正等处分之诉胜诉

企业诉讼协助 | 涉嫌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的委托人,请求撤销责令改正等处分诉讼胜诉

通过企业诉讼,因涉嫌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而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课以责令改正和课征金处分的委托人,成功撤销全部处分的案例。

1. 请求企业诉讼协助的委托人

请求企业诉讼协助的委托人案件经过

委托人希望通过企业诉讼,撤销因部分合作公司违约而被课以的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的责令改正和课征金处分,遂前来寻求企业专业律师的协助。

委托人案件的经过

经营制造企业的委托人此前通过签订定期供应合同,稳定确保主要零部件供应,从而开展业务。

问题出在部分合作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因交货延迟、质量检验缺漏等擅自开展交易而引发。

对此,委托人依据合同上的权利,针对延迟交货和未检验资料提出改正要求,并采取了交易限制措施。

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将此认定为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作出了责令改正和课征金处分。

对此,委托人为通过企业诉讼请求撤销责令改正,向企业专业律师寻求了帮助。

2. 企业诉讼,案件相关法令与争议焦点

韩国《公平交易法》第45条禁止经营者不正当地利用交易上的优越地位,给对方造成不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法》将下列行为视为不公平行为。

1. 不正当地拒绝交易的行为

2. 不正当地歧视对待交易对象的行为

3. 不正当地排斥竞争者的行为

4. 不正当地引诱竞争者的客户与自己交易的行为

5. 不正当地强制竞争者的客户与自己交易的行为

6. 不正当地利用自己交易上的地位与对方交易的行为

7. 以不正当地约束交易对象经营活动的条件进行交易的行为

8. 不正当地妨碍其他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行为

9. 不正当地支援特殊关系人或其他公司的行为

纠正措施与课征金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确认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等不公平交易行为时,可以命令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公平交易法》第49条)

▶ 纠正措施类型

停止交易、防止再犯措施、删除合同条款、禁止报复行为、公布责令改正等

此外,还可以按销售额标准课以课征金。

课征金在按总统令规定的销售额乘以百分之四的金额范围内核定,即使没有销售额,最高也可课以10亿韩元。

3. 企业诉讼,为胜诉提供的协助事项

企业诉讼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胜诉的协助事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企业的措施属于单纯的合同权利行使,还是构成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

对此,企业专业律师系统地证明了供应商的违约,并强调这是企业的正当权利行使。

违约事实关系举证

企业专业律师以文件和证据证明了供应商交货延迟、未履行预付、质量检验资料缺漏等具体事例。

由此明确了委托人企业的措施属于单纯的合同权利行使,并强调其并非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

法律审查及课以课征金的适当性

以韩国最高法院判例和既有案例为依据,具体分析了合同权利行使与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之间的界限。

在实际损害未获证明的情况下,从逻辑上论证了课以课征金缺乏法律依据。

制作了针对课征金核定与法律争议焦点的反驳资料,并积极加以运用。

强调合同原则与交易秩序的平衡

企业专业律师强调,在合同自由原则与《公平交易法》宗旨之间,区分合同权利行使与不公平交易行为至关重要。

并指出,若一律保护违约的供应商,可能会损害交易秩序的稳定性。

4. 企业诉讼协助结果,“撤销判决”

法院采纳了企业专业律师的主张,撤销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责令改正和课征金处分。

由此,委托人得以摆脱不必要的财务负担,继续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若卷入企业诉讼

滥用交易上优越地位案件可能会导致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和课以课征金,若事实关系和法理审查不充分,企业可能会遭受巨大损失。

本法人组建由企业专业律师与各领域专家构成的TF团队,从案件初期便制定系统的应对策略。

从调查阶段到诉讼阶段进行全方位应对,保护企业的权利,并针对长期风险做好准备,提供全方位的协助。

如果您因不公平交易行为即将面临企业诉讼、需要法律帮助,请通过🔗法律咨询预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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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正合理!与律师携手的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准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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