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风险投资,14万亿韩元民间资金涌入,但可投资企业寥寥无几

- - 资金越多,审查越趋保守
- - 更加精细的合同条件
- - 比估值更重要的是“下一轮融资”
- 2. 风险投资市场复苏阶段企业需要检查的事项

- - 核心并非“融资”,而是“结构设计”
- 3. 风险投资的概念与基本结构

- - 企业必须了解的风险
- 4. 风险投资的定性设计方法

- - 结构设计阶段为何需要大倫
1. 风险投资,14万亿韩元民间资金涌入,但可投资企业寥寥无几
风险投资如今已不再仅仅是“获得资金的行为”,而是正在成为设计企业未来架构的过程。

风险投资市场正在重新活跃起来。
2025年新增风险投资金额达13万亿6000亿韩元,创下历史第二大规模,基金募集金额也超过14万亿韩元。
随着监管放宽和政策推动,资金流入渠道明显拓宽。
表面看来,投资环境似乎有所改善,但身处市场的初创企业CEO感受到的氛围却不同。
不少人表示:“都说资金很多,但合同要求反而变得更严苛了。”
资金越多,审查越趋保守
目前,风险投资市场积累了规模可观的干火药资金(尚未投出的投资资金)。
随着投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民间资金参与扩大,VC比过去拥有了更充裕的时间。
由此出现的变化不是“速度”,而是“精准度”。
如今,投资者会综合审查经常性收入模式、单位经济模型、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以及后续融资轮次的设计可行性。
因为即使资金充裕,也没有理由对任何企业都进行投资。
最终,风险投资正转向更重视筛选的市场。
更加精细的合同条件
这一变化在合同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近期投资合同中的以下条款呈现出不断强化的趋势。
- 明确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赎回权的行使条件
- 提高强清算优先权倍数
- 扩大跟售权及拖售权的适用范围
- 强化锁定及经营权相关表决权限制条款
- 根据财务业绩追加调整股权
从企业角度来看,这意味着更有可能形成“接受投资,但经营自主性随之降低的结构”。
投资金额越大,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机制也越精细,因此资金增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对创业公司更加有利。
比估值更重要的是“下一轮融资”
近期,大型风险投资机构正集中关注后期融资轮次和大型交易。
早期阶段企业会接受相对更严格的结构审查,此时最重要的问题是:
“完成本轮融资后,企业能否承受下一轮融资?”
过高的估值短期内可能看似成功,但如果后续融资失败,则可能导致股权稀释、降价融资和经营权不稳定。
风险投资并非一次性事件,而是由连续融资轮次构成的结构。
2. 风险投资市场复苏阶段企业需要检查的事项
风险投资市场进入复苏阶段,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
但当前已进入合同日益精细的时代,企业需要检查以下事项。
当前,比获得投资本身更重要的是理解其结构。
核心并非“融资”,而是“结构设计”
风险投资是设计公司治理结构、表决权及未来战略的过程。
在资金充裕的市场中,真正的竞争力并非IR能力,而是能够说明风险的结构设计能力。
如今,风险投资仍面临定性设计的问题。
3. 风险投资的概念与基本结构
风险投资是专业投资机构向具有高风险、高增长潜力的企业投入资本的投资模式。
通常,VC通过设立基金投资初创企业或成长阶段企业,并在特定期限后通过IPO或M&A收回投资资金。
基本结构
- 投资方式: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等
- 投资目的:企业价值提升后退出
- 退出策略:IPO、战略出售、股权出售
- 合同结构:投资协议 + 股东间协议
尤其是近年来,投资者可在特定条件下将其转换为普通股、必要时可要求赎回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结构已较为普遍。
对企业而言,该结构看似是灵活的融资手段,但视具体条件而定,可能带来财务负担或经营权限制。
企业必须了解的风险
这是投资者在退出时优先收回投资的结构。倍数越高,创始人实际收回的金额就越少。
· 赎回权
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未能完成IPO或退出,投资者可以要求赎回。这会直接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压力。
· 跟售权、拖售权
在M&A时,可能会不以创始人的意愿为转移而出售股权。
· 经营事项同意权条款
合同中可能包含限制企业在未经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作出重大决策的条款。
4. 风险投资的定性设计方法

· 制定融资轮次策略
需要模拟当前融资轮次将对下一轮融资产生何种影响。
· 均衡设计合同条件
需要从长期角度调整清算优先权倍数、赎回条件和转换比例等事项。
· 反推退出情景
需要预先计算IPO或M&A时投资者与创始人的资金回收结构。
· 提前进行法律审查
投资时签订的合同是规定企业未来发展的文件。
合同审查最好不要等到IR之后,而应在谈判初期进行。
风险投资目前正处于规模复苏阶段,但市场已经变得更加冷静。
资金虽然充裕,但结构设计不足的企业不会被选中。因此,企业当前需要思考的不是“能够获得多少资金”,而是“以何种结构实现成长”。
结构设计阶段为何需要大倫
近期投资合同包含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清算优先权、赎回权和跟售权等复杂条件,一个条款就可能使企业价值和创始人的资金回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因此,有必要从制定引资策略的阶段开始,综合审查合同结构、股权稀释模拟、融资轮次设计和退出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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