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抚养费诉讼,详细情况如何?

- - 抚养费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2. 抚养费诉讼,法院的判断如何?

- 3. 抚养费诉讼,大倫的策略是什么?

1. 抚养费诉讼,详细情况如何?
抚养费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为再婚关系。
被告将原告与前配偶所生的A收养为完全收养子女,之后又生育了两名亲生子女。
然而,由于性格差异等原因,二人的婚姻关系逐渐恶化,其间发生了被告对A造成需约5周治疗的鼻骨骨折等伤害的事件。
对此,原告以被告为对象提起了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及抚养费等的诉讼,被告则请求解除对A的完全收养关系。
在本案中,被告是否负有对A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成为主要争点。
抚养费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抚养费诉讼是在抚养权人与非抚养权人就抚养费支付事项未能达成协议时进行的。
程序如下。
① 向管辖家庭法院提交抚养费请求诉讼的起诉状 |
② 法院命令非抚养权人提交财产清单 |
③ 财产清单提交延迟,或财产清单提交不充分时,可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查询非抚养权人的财产 |
④ 法院作出支付抚养费的判决后,即可获得抚养费。 若在支付判决之后仍未能获得抚养费,可以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
🔗抚养费计算器是根据首尔家庭法院的抚养费计算标准表,为计算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而综合考虑子女人数、年龄等因素,计算预估的离婚抚养费。
▣ 韩国《民法》第908条之5(完全收养的解除)
① 养父母、完全收养子女、亲生父或母或检察官,在存在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可以向家庭法院请求解除完全收养关系。
1. 养父母虐待或遗弃完全收养子女,或以其他方式显著损害完全收养子女福利之时
2. 因完全收养子女对养父母的悖伦行为,致使无法维持完全收养关系之时
2. 抚养费诉讼,法院的判断如何?
一审法院支持了离婚请求,部分支持了精神损害赔偿金及财产分割请求,并将子女的亲权人及抚养人指定为原告。
此外,判决A的抚养费由原告负担,被告仅需支付对其他子女的抚养费。
原告对此提起上诉,审理二审的高等法院认为被告也应当支付对完全收养子女A的抚养费,并据此作出判决。
即使与A的关系已经破裂,但由于被告对A的解除收养尚未经过裁判,因此法院认为,除非依据韩国《民法》第908条之5、通过家庭法院的裁判认定解除完全收养关系,否则完全收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将继续维持。据此,法院判断,因完全收养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应继续适用。
更何况,考虑到本案中被告曾对A造成伤害,法院判决认为,免除被告对A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不符合身为未成年人且为被害人的A的福利。
法院还补充指出,若日后解除收养获得宣判且该判决确定,被告可以完全收养关系解除为由,通过另行提起抚养费变更请求,免除抚养费支付义务。
3. 抚养费诉讼,大倫的策略是什么?
我们就抚养费诉讼,分析了这样一则高等法院判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即使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仍应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诉讼是离婚诉讼中尤为复杂、认定金额难以预测的领域。因此需要专业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 🔗离婚诉讼组,由包括家庭法院法官出身的律师在内、在抚养费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离婚专门律师,积极协助委托人解决所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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