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个人信息保护法,具体经过如何?

- - 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2. 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级法院如何判断?

- 3. 个人信息保护法,韩国大法院如何判断?

- 4. 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倫的策略是什么?

1. 个人信息保护法,具体经过如何?

因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而受审的被告人A某,曾任当地一家研究院的院长。
某日,该地区一家殡仪馆收到举报,称“现任合作社理事长正在赌博”。警方接报后突袭现场并展开查处。
问题始于A某次日前往殡仪馆。A某希望确认举报人的确切身份,因此前往殡仪馆管理室,请求查看CCTV监控录像。
殡仪馆工作人员向A某播放了CCTV影像。A某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了该CCTV影像。
检方以A某出于确认特定人员是否举报赌博这一不正当目的,接受了含有个人信息的CCTV影像资料为由提起公诉。
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9条(禁止行为)
处理或者曾经处理过个人信息的人,不得实施下列各项所述行为。
1. 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或方法获取个人信息,或者取得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
2. 泄露因工作知悉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授权提供给他人使用
3. 在无正当权限或超出获准权限的情况下,损坏、灭失、更改、伪造或者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罚则)
5. 违反第59条第2项,泄露因工作知悉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授权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人,以及明知上述情形,仍出于营利或不正当目的接受个人信息提供的人
2. 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级法院如何判断?
关于这起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案件,首先,一审法院认定针对A某的全部公诉事实构成有罪,并判处罚金刑。
但上诉审法院作出了不同判断,推翻一审判决并宣告无罪。
上诉审法院对检方的公诉内容逐项进行了梳理。
检方曾在公诉事实中载明:“工作人员播放CCTV影像资料供被告人观看,被告人使用自己手机的录像功能进行拍摄,从而接受了含有个人信息的CCTV影像资料的‘提供’ 。”
上诉审法院认为,当时殡仪馆工作人员仅播放CCTV影像供A某观看,而工作人员暂时处理其他事务期间,A某暗中擅自拍摄了该影像,这一事实可以认定。
同时,法院提及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第5项。
该条款旨在处罚出于营利或不正当目的接受个人信息‘提供’的行为。因此,如果并非从持有、处理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处接受个人信息提供,而是违背第三方意愿或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虚假或不正当方式获取个人信息,则不能予以处罚。
法院指出,如果认为连此类情形也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第5项等规定予以处罚,就属于超出法条可能含义的扩张解释,因此不被允许。
3. 个人信息保护法,韩国大法院如何判断?
韩国大法院对这起《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案件作出了不同判断。
大法院认为,A某属于“接受个人信息提供的人”。
其理由是,如本案一样,个人肖像、身体形象、位置信息等以视频形式存在时,观看该视频应视为已受让对在世个人之个人信息的支配权和管理权。
大法院还强调,A某要求工作人员播放CCTV视频并进行了观看,因而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接受个人信息提供的行为”。
大法院补充指出,上诉审法院误解了有关“接受个人信息提供的人”的法理,并因此作出了错误判决,故检察官的上告理由成立。
4. 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倫的策略是什么?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争议中,“CCTV”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之一。
尤其是如今,餐厅、咖啡馆等大多数有人到访的场所都安装了CCTV,因此相关争议也更加频繁。
应避免抱着“大家都这么做”的轻率心态安装CCTV,因为这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即使CCTV是合法安装的,也不得出于营利或不法目的将相关视频提供给他人。同样,也不得像上述案例中那样接受他人提供的视频。
如果因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而受到调查,有必要尽快向专业律师咨询。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多名承办过各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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