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商铺销售欺诈,详细情况如何?

- - 商铺销售欺诈,相关信息有哪些?
- 2. 商铺销售欺诈,法院如何判断?

- 3. 商铺销售欺诈,大倫的策略是什么?

1. 商铺销售欺诈,详细情况如何?
就商铺销售欺诈提起诉讼的原告,是分购或购买了仁川一处商住综合楼商铺的人。
但他们后来才得知所购商铺内存在柱子,于是对新建该建筑并受托负责销售业务的A公司和B公司提起了诉讼。
原告主张,在签订销售合同时,A公司和B公司未告知存在柱子等以及由此可能产生使用受限空间的事实。
对此,A公司抗辩称:“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通过宣传册、平面图、立体模型等向原告说明了柱子等的存在。”
商铺销售欺诈,相关信息有哪些?
现介绍不动产交易中所伴随的告知义务。
如果所购设施是决定是否进行不动产交易的重要因素,销售方就必须告知相关内容;如果未尽到该告知义务,购买方可以要求撤销销售合同或损害赔偿。
- 参考韩国最高法院2004다48515号判决 |
2. 商铺销售欺诈,法院如何判断?
在与商铺销售欺诈相关的审判中,法院就原告的返还买卖价款诉讼作出了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即认定了A公司违反告知义务。
法院判决,对请求撤销销售合同的9人,A公司应返还全部销售款及全部迟延利息;对请求损害赔偿的4人,认定购买方在本可知晓告知义务对象事实却未能知晓方面存在10%的过失,从而将A公司的责任限定为90%。
法院说明称:“商铺建筑的宣传册或样板房告示牌上都有各自的平面图,图纸上柱子以‘■’标示,但并未记载可据以得知该标示是否意味着柱子的另行文字”,并判断A公司等未妥善履行告知义务。
此外,法院还表示:“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明确可知交易相对方若就特定情况获得告知便不会进行该交易,那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事先向相对方告知该情况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