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VIOLENCE PROCEDURE

校园暴力案件处理程序

介绍从举报校园暴力到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的审议和处分,以及加害学生和受害学生各自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的处理顺序。

从您的情况开始

请先选择您的立场,再点击相符的情况,即可直接打开该程序的对应步骤。


期限: 90日
列表

校园暴力 01Representation of the Victim before the Committee

学校暴力审议委员会受害人代理程序

这是受害学生一方整理证据和受害事实后,与律师一起向审议委员会要求希望采取的措施的程序。提交的材料会成为审议的判断依据,因此准备工作很重要。

您目前处于哪一步?

选择当前步骤后,该步骤的内容将显示在下方。

  1. 1举报⁠·保全证据
  2. 2撰写受害事实陈述书
  3. 3请求紧急保护措施
  4. 4判断是否同意自行解决
  5. 5提交措施意见书
  6. 6代理出席审议⁠·陈述意见
  7. 7结果通知
  8. 8不服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当前
90日
STEP 1当事人

举报·保全证据

向117、学校或警察举报,并立即取得诊断书、咨询和治疗记录、消息和社交媒体截图、照片和视频、目击者名单。截图要保存原件,使日期和对方可见。

下一步: 撰写受害事实陈述书

说明

向117、学校或警察举报。然后立即取得诊断书、咨询和治疗记录、消息和社交媒体截图、照片和视频、目击同学名单。截图要以原始状态保存,使日期和对方姓名可见。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消息可能被删除,目击同学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

所需时间
案件调查和审议日程因案而异(审议委员会提出请求后,教育长在7日内对受害学生采取保护措施,在14日内对加害学生采取措施)
费用
无费用(律师咨询及陪同费用另计)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1. 1

    向117、学校或警察举报,并立即取得诊断书、咨询和治疗记录、消息和社交媒体截图、照片和视频、目击者名单。截图要保存原件,使日期和对方可见。随着时间推移,消息可能被删除,目击学生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因此要在举报的同时取得证据。

  2. 2

    按时间顺序具体写明何时、何地、何人、做了什么,并一并写明受害程度和目前状态。可以请求监护人在旁陪同。陈述书必须不加夸大、只写事实。夸大的部分一旦被发现,整个陈述就会被认为难以令人相信。

  3. 3

    请求校长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如立即与加害学生分开的即时分离、心理咨询、临时保护等(学校暴力预防法§16)。同时请求将因保护措施而缺勤或接受治疗的期间认定为出勤。

  4. 4

    即使案件符合校长自行解决(在校内了结)的要件,是否召开审议委员会也由受害学生一方选择(学校暴力预防法§13-2)。要综合受害程度和再次受害的可能性作出决定,但在同意之前,先确认是否会出具需要治疗2周以上的诊断书。因为能否自行解决,取决于诊断书上写明的治疗期间。

    当前步骤
  5. 5

    围绕5项要素(严重性、持续性、故意性、反省、和解),以书面形式提交对希望的受害学生保护措施(咨询、治疗、调换班级等)和对加害学生措施的意见。即使加害学生的监护人直接联系要求见面道歉或和解,也可以不予回应。所有联系通过学校或律师接收更为稳妥。

  6. 6

    陈述受害事实和希望的措施(学校暴力预防法§16(2))。事先请求将出席顺序和等候场所分开,以免与加害学生碰面;如希望律师陪同,应事先向审议委员会提出请求。孩子接受过咨询或治疗的,在受害学生一方提出请求时,审议委员会必须听取该专家的意见(§13(5))。

  7. 7

    教育长决定对受害学生的保护措施和对加害学生的措施,并将结果也告知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

  8. 8

    如果对加害学生的措施过轻或保护措施不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教育厅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学校暴力预防法§17-2 · 行政复议法§27)。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90日第8步 不服

准备与确认事项

  • 立即取得诊断书、咨询记录、截图(显示日期和对方)、目击者名单。时间一长就容易丢失。
  • 按时间顺序撰写受害事实陈述书。夸大会降低可信度。
  • 以书面形式请求校长立即分离和采取紧急保护措施。这是为了留下请求日期的记录。
  • 是否同意自行解决,在确认诊断书(治疗期间)后再决定。
  • 意见书围绕5项要素,在审议前提交。这是决定措施的标准。
  • 加害一方直接联系的,不予回应,通过学校或律师沟通。

需要律师的情形

有些情况在写陈述书之前就需要律师的帮助。 比如受害严重或反复发生的情况,以及加害一方否认事实或施压要求和解的情况。

难以判断是否同意校长自行解决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陈述书和意见书中的材料左右着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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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 · 判断是否同意自行解决

现在要做的事

即使是可以在校内了结的轻微案件,是否召开审议委员会也由受害学生一方决定。 同意自行解决的话,不会对加害学生作出处分,所以要综合受害程度和再次受害的可能性作出决定。

  • 是否同意自行解决,在确认诊断书(治疗期间)后再决定。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5步 · 提交措施意见书

以书面形式提交希望的保护措施(咨询、治疗、调换班级等)、希望对加害学生作出什么处分及其理由。

这时要按照严重性、持续性、故意性、反省、和解五项标准来写。 因为审议委员会是用这五项标准确定措施范围的。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 90日第8步 不服

    依据: 学校暴力预防法§17-2 · 行政复议法§27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有些情况在写陈述书之前就需要律师的帮助。 比如受害严重或反复发生的情况,以及加害一方否认事实或施压要求和解的情况。

难以判断是否同意校长自行解决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陈述书和意见书中的材料左右着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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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Q诊断书应在哪里开具、开具什么样的?
受伤部位在医院开具伤害诊断书,焦虑、失眠等精神损害在精神健康医学科开具诊断书或医生意见书。治疗期间为2周以上的,请求在诊断书中写明该期间。能否由校长自行解决,以这一治疗期间为分界。
Q学校想以自行解决结案,我可以直接请求召开审议委员会吗?
是的,可以请求。受害学生或监护人提出请求的,审议委员会委员长必须召集会议。只有在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希望召开审议委员会时,校长才能自行解决。请求方法请向学校或教育支援厅确认。
Q审议当天会和加害学生碰面吗?
在收到出席通知时,向教育支援厅负责人请求将出席顺序和等候场所分开,并确认当天的进行方式。
Q要求希望的措施,就会照此作出吗?
并非如此。审议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标准决定措施。会看严重性、持续性、故意性、反省、和解5项要素的分数以及加重、减轻的标准。因此,在意见书中除了写明希望的措施外,还要附上能表明严重性、持续性、故意性的证据。
Q孩子难以去学校而在家休息,会算缺勤吗?
因保护措施(咨询、治疗、临时保护)而缺勤的期间,经校长认可,可以计入出勤天数。即使在措施决定之前,受害学生请求紧急保护的,校长也可以采取咨询、临时保护、治疗等措施。所以要以书面形式请求紧急保护,同时请求认定出勤。让孩子在家休息时,最好先告知学校。
Q监护人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吗?
如果是轻微案件,监护人可以亲自撰写陈述书和意见书并出席。但如果是性暴力、网络或集体案件,最好从一开始就与律师一起准备。加害一方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以及还考虑提起刑事控告或损害赔偿的情况也是如此。

需要律师的情形

  • 即使加害学生的监护人直接联系要求见面道歉或和解,也可以不予回应。所有联系通过学校或律师接收更为稳妥。
  • 受害学生或监护人提出请求的,审议委员会必须召集会议(学校暴力预防法§13(2)第3项),但对于同意自行解决后可以再次请求召开的事由和期限,法令没有另行规定。所以在同意之前要确认教育支援厅的说明。
  • 陈述书必须不加夸大、只写事实。夸大的部分一旦被发现,整个陈述就会被认为难以令人相信。

相关法律

  • 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法(学校暴力预防法)第13条、第13条之2、第16条、第17条之2
  • 行政复议法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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