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PROCEDURE

民事案件处理程序

从提交起诉状到判决和强制执行,分阶段介绍民事案件在法院的处理顺序。

从您的情况开始

请先选择您的立场,再点击相符的情况,即可直接打开该程序的对应步骤。


列表

民事 10Deposit (Gongtak)

提存程序

这是在对方不收钱或不知道应付给谁时,把钱交存法院以了结还款义务的程序。清偿提存在缴款完成后债务即告消灭。

您目前处于哪一步?

选择当前步骤后,该步骤的内容将显示在下方。

  1. 1填写申请书
  2. 2提交
  3. 3受理
  4. 4审查
  5. 5决定及通知
  6. 6缴纳提存金
  7. 7确认缴款
  8. 8提存金缴款证明

程序流程图

点击方框即可在下方查看说明。

  • 基本步骤
  • 附加措施 / 选择
  • 驳回 / 异议
  • 程序终结
当前
STEP 1当事人

填写申请书

选择提存种类(清偿、担保、执行等),填写提存书和附件(提存通知书、资格证明等)。

下一步: 提交

说明

选择为什么交存这笔钱(为了还债、作为保证金、因为执行等),填写提存书和所需文件。因为提存种类不同,提交的提存所和所需文件也不同。

所需时间
提存所审查文件后决定是否受理,所需时间请向该提存所确认
费用
提存金;清偿提存另需以投递证明方式寄送提存通知书的邮费

程序进行指南

请从头按顺序阅读。红色文字为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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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存有多种。清偿提存是在想还钱但对方拒绝受领或无法得知应付给谁时,把钱交存法院提存所以消灭债务。担保提存是把法院作为假扣押、停止执行等条件而命令提供的担保(保证金)交存。

    当前步骤
  2. 2

    选择提存种类,填写提存书和附件。如果是清偿提存,需要寄给被提存人(收钱的人)的提存通知书;由代理人申请的,需要资格证明等。清偿提存向债务履行地(应还债的地方;没有另行约定的,为债权人的现住所,民法第467条第2款)的提存所提交(民法第488条第1款)。依民事执行法的担保提存,可以向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或执行法院的提存所提交(民事执行法第19条第1款),其他担保提存则向发出提供担保命令的法院确认应向哪个提存所提交。

    当前步骤
  3. 3

    亲自到有管辖权的提存所提交,或在电子提存网站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个人、法人、律师、法务士可以用认证证书注册为用户后使用电子提存。但律师、法务士和部分法人必须事先到提存所注册为用户(提存规则第70条)。

  4. 4

    提存官受理申请并编制案件编号,审查提存要件、记载内容和附件。作出受理决定(接受的决定)后,向提存人送达缴款请求书,向提存物保管人(银行)送达受理通知。

  5. 5

    收到请求书后,在指定期间内向提存物保管人(银行)缴纳提存金。也可以汇入虚拟账户。期间内未缴纳的,受理决定失去效力,必须从头重新申请。

  6. 6

    银行确认到账并通知提存官后,即可打印提存书(缴款证明)。清偿提存此时即视为已还债,并向被提存人寄送提存通知书。担保提存必须将该提存书提交给发出提供担保命令的法院。

  7. 7

    之后进入被提存人领取钱款的领取请求程序,或提存人取回钱款的取回请求程序。难以接受提存官处分的,可以向管辖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在保持提存同一性的范围内,例如更正被提存人姓名,也可以申请更正提存书。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该程序没有法定期限。

准备与确认事项

  • 确认提存种类(清偿、担保、执行)和有管辖权的提存所。种类不同,提交的地方也不同。
  • 如果是清偿提存,确认被提存人的姓名、地址,准备提存通知书。该通知书会寄给对方。
  • 如果是担保提存,准备提供担保命令书的复印件。这是提存的依据文件。
  • 要使用电子提存,先注册认证证书(律师、法务士和部分法人需事先到现场注册)。
  • 收到缴款请求书后,在指定期间内缴纳提存金。超过期间的,必须重新申请。
  • 担保提存要将提存书提交给发出提供担保命令的法院。这样担保的提供才会得到确认。

需要律师的情形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的帮助:被提存人是谁不确定的情况,以及难以证明提存要件(对方拒绝受领的事实等)的情况。

涉及担保提存的金额和期限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不符合要件的,提存可能不被接受,或者债务不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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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 填写申请书

现在要做的事

选择为什么交存这笔钱(为了还债、作为保证金、因为执行等),填写提存书和所需文件。 因为提存种类不同,提交的提存所和所需文件也不同。

  • 确认提存种类(清偿、担保、执行)和有管辖权的提存所。种类不同,提交的地方也不同。
  • 如果是清偿提存,确认被提存人的姓名、地址,准备提存通知书。该通知书会寄给对方。
  • 如果是担保提存,准备提供担保命令书的复印件。这是提存的依据文件。
  • 要使用电子提存,先注册认证证书(律师、法务士和部分法人需事先到现场注册)。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2步 · 提交

亲自到提存所提交,或在电子提存网站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 律师、法务士和部分法人在使用电子提存前,必须到提存所注册为用户。

今后须遵守的期限

后续步骤没有法定期限。

何时需要律师介入

以下情况在申请前需要律师的帮助:被提存人是谁不确定的情况,以及难以证明提存要件(对方拒绝受领的事实等)的情况。

涉及担保提存的金额和期限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为不符合要件的,提存可能不被接受,或者债务不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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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在该程序中马上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Q应向哪个提存所提交?
因提存种类而异。清偿提存(把应还的钱交存提存所)向债务履行地的提存所提交。没有另行约定的,以债权人的现住所为履行地。假扣押等依民事执行法提供的担保,可以向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或执行法院的提存所提交。其他担保提存,请向发出提供担保命令的法院确认应向哪个提存所提交。刑事和解金提存(刑事提存)向该刑事案件正在审理的法院所在地的提存所提交。
Q有手续费吗?除提存金外还有哪些费用?
申请提存本身不收手续费。只需缴纳全部提存金,如果是清偿提存,再加上以投递证明方式向被提存人寄送提存通知书的邮费即可。电子提存通过虚拟账户汇款即可。
Q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基本上需要提存书2份和身份证。如果是清偿提存,需要与被提存人(收钱的人)人数相同的提存通知书。还要提交可确认被提存人地址的材料(居民登记抄本等)。由代理人申请的,需要委托书等证明代理权限的文件。担保提存要附上提供担保命令书的复印件。刑事提存要附上案件编号和起诉书复印件等可以特定被害人的材料。提存书格式可在电子提存网站和提存所领取。
Q清偿提存什么时候都可以做吗?
不是。可以提存的情形是有规定的。即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无法受领(拒绝受领、不能受领)的情形。无法得知谁是债权人(债权人不明)时也可以提存。提存书中必须写明该事由。事先以内容证明提出还款并取得拒绝的答复,有助于证明对方拒绝的事实。
Q提存后对方不来领取会怎样?
对方不来领取也没关系。因为清偿提存在缴款完成时债务即告消灭。但在对方接受提存之前,提存人也可以取回钱(取回)。取回的,视为自始未提存,债务恢复。无人领取的提存金经过10年后归属国库。
Q收到了提存通知书。怎样领钱?
携带提存通知书、身份证、印鉴章(或本人签名)到提存所提交领取请求书即可。本人亲自请求且金额在1,000万韩元以下的,无需印鉴证明书,仅核对身份证即可领取。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在没有"保留异议"的情况下领取,就视为承认了提存人所写的条件。因此,如果认为金额不足,应在领取请求书上写明"保留异议后受领"。

需要律师的情形

  • 难以接受提存官处分的,可以向管辖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 个人、法人、律师、法务士可以用认证证书注册为用户后使用电子提存。律师、法务士和部分法人必须事先到提存所注册为用户。
  • 在保持提存同一性的范围内,例如更正被提存人姓名,可以申请更正提存书。

相关法律

  • 提存法
  • 提存规则
  • 民法第487条(清偿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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