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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诽谤)
违反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诽谤)不起诉

诽谤罪处罚 | 因网络帖子遭控告,取得“无犯罪嫌疑”结果的策略

这是委托人在诽谤罪处罚案件中因网络帖子遭到控告,最终摆脱刑事处罚风险并以“不起诉”处分结案的案例。

1. 诽谤罪处罚 | 案件情况

委托人因诽谤罪处罚问题来到大倫律師事務所。其在自己使用的一家会员制高尔夫球场的在线Q&A公告栏上发布了表达对运营方式的不满和质疑的帖子,后因涉嫌违反韩国《信息通信网法》规定的诽谤行为而遭到控告。

委托人在帖子中以较为直白且带有攻击性的语气提出,某位会员正在行使过度权限,运营方在未就会员资格问题作出正式说明的情况下采取了不负责任的应对方式。

其表达方式和传达的内容与事实情况存在部分差异,结果引发了其是否意图损害运营方名誉的误解。

对方主张该帖子是以诽谤为目的、基于虚假事实发布的内容,并提起控告;调查机关开始正式审查是否符合通过信息通信网实施诽谤并予以处罚的要件。

在必须考虑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危急情况下,委托人意识到初期陈述内容和解释方向的确定十分重要,因此找到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紧急请求咨询。

诽谤罪处罚 | 案件情况

诽谤罪处罚相关法律信息,成立要件与处罚幅度

根据韩国法律,公开传播可能贬损他人社会评价的事实或虚假事实,可能构成诽谤;利用信息通信网等发布帖子,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认定诽谤罪并予以处罚,须符合以下要件。

① 故意性(诽谤目的):是否并非单纯表达意见,而是具有指责特定人员的目的

② 公开性:是否采用不特定多数人或第三人能够知悉的公开形式

③ 摘示事实或虚假事实:是否具体披露了可能损害他人名誉的内容

④ 诽谤行为:是否属于可能贬损他人社会评价或声誉的行为

实际上,诽谤罪的处罚幅度会根据所摘示内容属于“事实”还是“虚假事实”,以及表达的目的和经过而有较大差异。

行为内容

处罚幅度

公开摘示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2年以下徒刑或监禁(不服劳役),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公开摘示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5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通过信息通信网传播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通过信息通信网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7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此外,即使诽谤嫌疑得到认定,也可能综合故意性、公益目的、真实性以及与被害人的关系等多种情形,在量刑时予以减轻或以不起诉结案。

因此,在诽谤罪处罚案件中,初期仔细审查成立要件,准确分析相关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何种类型并采取应对措施,十分重要。

2. 诽谤罪处罚 | 协助事项

在诽谤罪处罚案件中,帖子是否实际指向特定人员、是否属于虚假事实以及是否具有诽谤目的均为核心争议焦点,因此我们围绕这些问题制定了应对策略。

构建否定特定性的论证结构

我们重点主张,作为诽谤罪处罚成立前提的“被害人特定性”并不明确。


我们结合判例法理,梳理了仅凭帖子中的表述难以断定其指向特定个人这一点,并将其写入法律意见书。


此外,我们还附上了能够表明普通读者难以客观识别特定对象的分析资料。

证明不具虚假性及虚假认识

我们强调,涉案表述即使可能存在部分夸大,但从整体语境来看,也不过是基于事实关系提出质疑或表达意见。


我们特别指出,委托人是否“明知内容虚假”才是关键,并说明委托人是根据较为客观的资料撰写帖子的。


我们积极援引判例所持观点,主张部分细节差异不能直接被断定为“摘示虚假事实”。

强调不存在诽谤目的

我们向调查机关说明,诽谤罪处罚的另一项重要要件——“诽谤目的”也难以认定。


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强调,委托人发布帖子的目的并非攻击个人,而是要求就运营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问题。


我们以相关表述采用提问式句式而非情绪化指责为依据,否认委托人具有诽谤意图。

3. 诽谤罪处罚 | 协助结果

在诽谤罪处罚案件中,调查机关综合考虑了被害人指向并不明确、部分夸张表述难以直接认定为虚假事实,以及缺乏证据证明委托人明知内容虚假并具有诽谤目的等情况,作出了“无犯罪嫌疑(不起诉)”处分。

最终,委托人得以在未受刑事处罚的情况下结案。这是我们逐项梳理诽谤罪的成立要件并采取相应对策所提供的策略性协助取得的结果。

应对诽谤罪处罚,“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诽谤罪处罚并不只是是否受到刑事处罚的问题。

调查过程中留下的记录、发展为民事诉讼的可能性以及社会形象受损等各种法律和社会风险也会随之产生。


一次陈述、一句解释都可能影响最终判断,因此初期应对策略会直接左右结果。


我们通过避免调查范围不必要地扩大,并采取兼顾刑事和民事问题的策略性应对措施,将委托人的风险降至最低。

如果您目前的情况与诽谤罪处罚有关,那么现在需要的并非只是缓解不安,而是采取系统性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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