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违反医疗法,护士的骨髓采集成为争议的案件

- - 违反医疗法,一审与二审对护士骨髓采集问题的判断
- 2. 违反医疗法,最高法院对护士骨髓采集问题的判断

- 3. 大倫针对违反医疗法诉讼的策略是什么?

1. 违反医疗法,护士的骨髓采集成为争议的案件
这是一起关于护士的骨髓采集是否违反医疗法的案件。
峨山社会福祉财团下属首尔峨山医院血液内科、肿瘤内科、小儿肿瘤血液科的12名教授,涉嫌在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指使同一医院所属的护士实施为采集骨髓检查所需骨髓检体的骨膜穿刺,从而进行无资格医疗行为,被提起公诉。
该违反医疗法案件的核心是护士为骨髓检查而实施的骨膜穿刺行为。
骨膜穿刺是用针刺入骨盆部位、采集骨髓血液和组织的侵入性检查。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骨膜穿刺是只有医生才能实施的绝对医疗行为,还是护士的诊疗辅助行为。
违反医疗法,一审与二审对护士骨髓采集问题的判断
🔗违反医疗法一案中,一审判决财团无罪。
理由是:没有规定明确要求以检查为目的的骨髓检查中的骨膜穿刺必须由医生亲自实施,且具有肿瘤专科护士资格的护士在医生的指示或委托下实施医疗行为,尚不足以认定为无资格医疗行为。
然而,负责上诉审的法院认为,护士实施的骨膜穿刺采集并非诊疗辅助,而属于诊疗行为。
其观点是,根据医疗法,诊疗行为只有医生才能实施,护士仅能辅助;该案中护士的骨髓采集属于无资格医疗行为,构成违反医疗法。
二审认为,无论医生是否在现场,只要护士亲自实施以检查为目的的骨髓检查,即属于诊疗行为本身而非诊疗辅助,因此推翻一审判决,对违反医疗法的行为判处罚金2,000万韩元。
2. 违反医疗法,最高法院对护士骨髓采集问题的判断
但负责上诉审理的韩国最高法院认为该违反医疗法案件“骨髓检查不能视为只有医生才能实施的诊疗行为”,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最高法院认为,护士可实施的诊疗辅助行为范围虽不包括需要高度知识与技术、只有医生才能实施的医疗行为,但只要不是医疗行为本身,医生便可将医疗行为过程中伴随的诊疗辅助行为指示或委托给护士。
此外,判决要旨还指出,护士在实施辅助行为时,医生并不能始终在现场逐一指导∙监督,视情况而定,即便不到场,进行一般性的指导∙监督也可能已经足够。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该骨髓检查是具备素质与熟练度的护士即可实施的医疗行为,护士接受过骨髓检查所需的基本解剖学知识、骨髓检查的流程以及骨髓检查前∙后护理等方面的培训,是具有专业性与理解力的医疗人员。
3. 大倫针对违反医疗法诉讼的策略是什么?
与违反医疗法相关的医疗行为,其主体也随着时代潮流而急剧变化。
由于医疗行为的种类日益多样,其概念也会随着医学发展与社会进步而变化,因此需要针对各种情况作出合理的法律解释。
该案件不仅涉及护士的骨髓采集行为是否构成违反医疗法的问题,更可视为一个为区分医生与护士之间模糊业务领域提供标准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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