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约定款项诉讼,派遣费用返还约定引发争议的案件

- 2. 约定款项诉讼,韩国大法院的判断

- - 争议焦点1:派遣的性质
- - 争议焦点2:返还款项的实质
- - 判决结论
- 3. 约定款项诉讼,大倫的协助事项

- - 劳动及民事领域专业律师、韩国劳务师TF团队协助
1. 约定款项诉讼,派遣费用返还约定引发争议的案件

这是一起在约定款项诉讼中,派遣费用返还约定引发争议的案件。
H技术院(以下简称技术院)为加强国际核能相关业务,将其员工A某作为由派遣机构承担费用的专家派往E国际机构。
派遣前,技术院与A某签订约定,内容为“派遣结束后,A某应返回技术院,履行为期相当于派遣期限2倍的义务服务;如有违反,应返还技术院向E国际机构支付的304,000欧元(约4亿9千万韩元)”。
为派遣A某,技术院以预算支援名义向E国际机构支出了304,000欧元的欧盟货币。
然而,A某于派遣结束后不久的2019年7月向技术院表示辞职,并未返回技术院。
因此,技术院以A某违反义务服务条款为由,对其作出纪律性免职处分,并提起要求返还派遣费用的约定款项诉讼。
一审支持了技术院的请求,但二审和韩国大法院作出相反判断,认定该返还约定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0条,因而无效。
2. 约定款项诉讼,韩国大法院的判断
该约定款项诉讼案件的核心在于,与海外派遣有关的返还约定是否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0条。

争议焦点1:派遣的性质
该约定款项诉讼的争议焦点之一是派遣的性质属于进修还是提供劳动。
韩国大法院认定,A某被派遣并非单纯的进修或教育培训,而是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动。
法院提出了以下依据。
-工作的性质:A某在E国际组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该工作并非单纯的进修或培训,而被评价为“为实现用人单位事业目的而提供的实质性劳动”。
-目的的明确性:技术院为开展其目的事业而派遣A某,法院认定该派遣以执行工作为目的。
-指挥监督关系:技术院要求A某提交月度、季度报告及不定期资料,A某依要求提交报告等,双方持续维持着受管理和监督的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2:返还款项的实质
该诉讼的争议焦点之一是 返还款项的实质究竟属于培训费还是工资。
《劳动基准法》第20条(禁止预定违约赔偿)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订立就劳动合同不履行预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额的合同。”
根据韩国大法院以往的判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返还进修费用等与教育培训相关的实际支出,该约定有效;但约定返还已经支付的工资,则被认定无效。
本案中,韩国大法院基于以下理由,认定技术院向E国际组织支出的费用实质上也属于劳动报酬。
-该款项具有实质性派遣工作的报酬而非A某进修费用的性质
-属于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支出,与教育培训有所区别
-派遣工作是在长期海外工作这一特殊劳动环境中进行的,作为其对价而已经支出的费用属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因此,法院认定本案的返还约定实质上属于针对劳动合同不履行而预定违约金的合同,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0条。
判决结论
-二审、韩国大法院:该约定违反禁止预定违约赔偿条款(《劳动基准法》第20条),因而无效
韩国大法院判示:“海外派遣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动,返还对象费用也属于劳动报酬,因此要求返还该费用的约定限制劳动者选择职业的自由,并违反禁止预定违约赔偿原则。”据此,法院驳回了技术院就约定款项请求提起的上告。
3. 约定款项诉讼,大倫的协助事项
该约定款项诉讼案件可被评价为,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返还约定款项纠纷中最常争议的“违约金约定的合法性”确立重要法律原理的判例。
尤其是,该判决为因海外派遣或以教育培训为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引发的约定款项返还请求诉讼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法律标准,预计将在实务中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本次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重视以下实务检查事项。
▶明确派遣目的
明确区分派遣是以教育培训为目的,还是以实际执行工作为目的,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区分支出费用的性质
具体确定返还对象费用属于教育培训费还是劳动报酬
▶审查违约金约定
约定在一定期间内未履行服务义务即返还固定金额,原则上可能存在违法性
▶完善内部规定
相关规定如预定一律返还,则有必要进行法律审查,确认是否可能违反《劳动基准法》
劳动及民事领域专业律师、韩国劳务师TF团队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具备丰富约定款项诉讼实务经验的专业律师与律所所属韩国劳务师协作,提前管理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风险。
▶面向企业的实务咨询
-协议书事前审查及设计咨询
结合与海外派遣、进修、委托培训等相关协议书的效力判断标准,提供合同起草咨询,以尽量降低日后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区分工作派遣与进修目的的制度设计
派遣目的属于教育还是工作并不明确时,判断是否实质性提供劳动,并据此分别设计相应的约定体系
-现有协议书风险检查
全面检查已经签订的约定是否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0条,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
▶诉讼应对及举证策略
-代理约定款项返还请求诉讼
为证明企业所签约定的合法性,收集工作业绩资料、分析费用性质,整理举证材料并代理诉讼
-劳动者一方的抗辩策略
劳动者收到约定款项返还请求时,也可围绕派遣目的及是否实质性提供劳动,就主张约定无效提供策略性诉讼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