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刑事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伪证案成功案例”
2021-07-29

加强酒后驾驶标准和处罚的《尹昌浩法》施行已经一个多月了。因此,许多人因酒后驾车而受到处罚,各种其他事件也时有发生。据在釜山、大邱、昌原和晋州设有办事处的大纶律师事务所称,报道并公开了一起与饮酒有关的不寻常案件。这是关于一位客户作为证人出席一位熟人酒后驾车案件并因其证词而被指控作伪证的故事。
被告(委托人)作为 A 先生道路交通违法(酒后驾驶)案件上诉审判中的证人出庭并宣誓。然后他对律师的问题回答“是”,“案发当天证人是否曾与被告一起走到被告汽车停放的地方?”律师的问题是:“证人是否曾经与被告一起散步,然后看到被告上了他的车?”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是”,对于律师的问题,他回答“你在哪里骑车?”他回答说:“我坐在后座。”
但事实上,A先生是酒后驾车到达事故现场的,被告并没有随A先生一起走到A先生汽车停放的事故现场的人行道上,也没有看到A先生坐进汽车后座。因此,被告因提供与上述记忆相反的虚假证言而被指控作伪证。
据此,大纶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通过强有力的辩护,得以赢得无罪判决,他说:“被告看到A先生躺在长凳上,就和A先生一起走到临时停车场,他说要在停放的车辆上休息一会儿,看到A先生上了车后座,他回到家,但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并在法庭上作证,因为他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
法院裁定,被告的证言仅涉及他看到A先生进入汽车后座的事实,而没有提及A先生事后是否酒后驾车。因此,认定A先生醉酒驾驶罪成立的事实并非本案伪证罪起诉书的直接证据,且由于本案起诉书对应的是没有犯罪证据的案件,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韩国律师协会认可的刑事、民事、离婚、家庭事务领域注册资格律师事务所大纶的相关人士表示:“本案以熟人起诉为起因,后来因醉酒驾驶定罪而引发,问题变成了当事人没有作伪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起诉,只要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就可以轻松结案,不必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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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 http://nbntv.co.kr/news/view/52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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