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媒体报道

众多媒体认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一览大纶律师团队的采访、法律解读及专栏文章。

【专栏】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施行与剩余课题

媒体 周一报纸
日期

2024-06-17

浏览量 208

[칼럼] 가상자산이용자보호법 시행과 남은 과제

7月19日,《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终于正式生效。尽管韩国拥有活跃的虚拟资产市场,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指导方针或法规,很难确保虚拟资产市场的稳定。根据区块链数据分析公司Chainaanalysis发布的《2023年虚拟资产国家利润报告》,韩国虚拟资产投资利润排名全球第8位,但与新加坡、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不同,有关虚拟资产的法律和制度仍然不足。

《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虚拟资产用户的权益,建立透明、健全的虚拟资产市场交易秩序,建立政府对虚拟资产用户的权力,并要求他们保护自己的资产。

截至目前,韩国尚未确立虚拟资产的法律性质,因此即使出现虚拟资产的不公平交易或不公平投机行为,也只能类比适用《资本市场法》等监管证券的现行法律,造成困难。

一旦《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实施,许多虚拟资产的灰色地带将被划定。 《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规定虚拟资产经营者有保护虚拟资产用户存款和单独存储用户虚拟资产的义务(所谓冷钱包存储义务),并规定了对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和不正当市场操纵行为的处罚。

特别是,隔离虚拟资产的义务是为了防止黑客破坏。盗币事件频繁发生,一旦发生黑客攻击,想要找到黑客并恢复受损资产并不容易。不仅技术上难以追踪,而且黑客主要驻扎在海外,因此不容易获得国际合作。因此,防止虚拟资产被黑客攻击可能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证券资本市场法》同样禁止使用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和不公平的价格操纵。然而,迄今为止,虚拟资产是否会被视为证券还没有定论,因此很难立即适用与虚拟资产相关的《资本市场法》。在许多情况下,人们被起诉,但由于没有惩罚规定而被判无罪。现在,已经建立了一种制裁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方法,在《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中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此举有望加强对虚拟资产用户的保护,稳定虚拟资产市场。

当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即使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得以实施,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法律挑战。例如,有ICO的讨论。 ICO(首次代币发行)是一种众筹,从不特定数量的投资者那里筹集初始开发资金来创建新的加密货币。 2017年9月,韩国全面禁止ICO,判定其为投机行为。作为参考,美国、新加坡和日本对其进行监管但允许,而中国和韩国一样完全禁止。

ICO 不受即将实施的《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的保护。然而,随着股票市场上IPO(首次公开募股)的进行,比特币已被批准为ETF,并在萨尔瓦多被采用为法定货币,虚拟资产正在成为世界各地的货币。因此,韩国这个“币强国”不可能永远彻底禁止ICO。我们希望ICO体系尽快稳定建立,为虚拟资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另一个例子涉及法律的适用范围。 《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规定,即使行为发生在境外且影响发生在境内,也同样适用。尽管虚拟资产运营商在新加坡等海外开展业务,但他们经常获得国内投资公司的投资。那么,即使是海外企业,如果获得国内投资公司的投资,是否就意味着国内也能感受到影响呢?对此,看来有必要审视各种案例,确立普遍的法律原则。

与此同时,据称价值482亿日元(约合4200亿韩元)的比特币6月份从日本异常泄露。已确认,部分离线存储(冷钱包)管理的比特币在转移到在线存储(热钱包)时遭到黑客攻击。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即使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能对虚拟资产的损害掉以轻心。

我们不知道未来虚拟资产及其监管将走向何方。关于虚拟资产,仍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探讨。我们希望《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的实施能够成为迈向成熟虚拟资产市场的第一步。

[查看全文] - 【专栏】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的实施及剩余任务(链接)

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