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市政厅站事故’被拘留……专家:“目前我们不能讨论监禁的可能性。”
2024-07-02

警方记录了60多岁的司机
市政府站发生倒车事故,共造成13人伤亡,其中9人死亡,警方2日宣布,已对60多岁的司机A先生(68岁)进行立案调查,并展开调查。
A因肋骨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首尔南大门警察署交通科科长郑容宇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造成致命事故的司机A先生,已根据《交通事故特别法》以职业过失杀人罪被立案侦查。”
郑局长表示:“我们将彻底核实事实,并进行严格、迅速的调查”,并补充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将从各个角度审查是否申请逮捕令。”
对于A先生所说的事故是由于“突然加速”而发生的,郑经理解释说:“到目前为止,突然加速的依据只是嫌疑人的陈述,即使是突然加速,费用也不会改变。我们计划向国立法医学研究所(国家法医院)请求车辆的鉴定,以进一步确认。”
警方今天早上在事故车辆上安装了屏幕,并将其移至国家法医局。国家法证局的车辆事故记录装置(EDR)分析通常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警方正在根据事件相关人员的陈述、目击者、闭路电视(CCTV)和黑匣子录像重建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及肇事车辆的动作。
郑经理表示,“事故解决和现场保存后,我们现在正处于收集证据的阶段。由于我们还没有对视频进行分析,所以很难告诉你事故的具体细节,比如是否加速、如何行驶、撞到哪里。”
警方表示,A先生并没有试图逃离事故现场,经过酒精测试和快速药物测试后,没有发现酒精或毒品的痕迹。
与此同时,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根据目前的情况可以判断是否发生了突发行为,但证明这一点几乎不可能。
当天接受世界日报采访的大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贤德表示,一旦发现突然加速,就可以认为车辆存在缺陷。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提出指控,因为不存在司机疏忽的情况。
对于警方根据《交通事故特别法》对A先生提出职业过失杀人罪的指控,崔律师表示:“目前来看,应该认定为交通事故。”因为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突然爆发。
另一方面,如果发现驾驶员存在疏忽,根据特别交通法第3条第1款规定了交通事故处罚的特别规定,如果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犯有刑法第268条规定的犯罪(职业过失或重大过失导致死亡),则驾驶员可被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最高2000万韩元的罚款,并承担民事责任崔律师解释说。
他预计,“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基本刑期为8个月至最高2年”,并补充道,“这次事故伤亡人数众多,最高也可判处2年监禁。”他补充说:“如果无法从损害中恢复过来,例如与受害者达成协议,那么减刑似乎很难。”
对于突然加速的嫌疑,他说:“目前,目击专家的意见是‘不是突然加速’”,但他指出,“韩国还没有承认突然加速的案例。”
同时,他表示,“仅凭目前媒体发布的车辆逐渐停下的视频,无法断定不是突然加速”,“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是否突然加速是自相矛盾的”。
他补充说,“本次事故,归根结底是车辆突然加速的证明问题,没有证据的话,法院不能采信为证据。不过,似乎可以在量刑标准中考虑到。如果不承认突然加速,那就是驾驶员的过错,所以处罚过重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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