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认购贷”电子产品租赁诈骗案被盗5亿韩元……钟范被判“缓刑”
2024-09-13

通过网络广告招募信用不良人员后共谋实施“耐用品”犯罪
报名互助后,立即处理掉提供的免费礼物并“兑现”。
利用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信用不良者实施价值13亿韩元的“家电租赁诈骗”的犯罪团伙成员中,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从犯缓刑。
7月15日,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刑事庭(审判长全庆浩)以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诈骗罪(欺诈)罪被逮捕并被起诉的A某(41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判处本案主要犯罪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分别入狱六个月。
据了解,他们通过所谓的电子产品“耐用系统”(网络新词,意思是“拯救自己”)获得了总计13亿韩元的利润,这是一种变种贷款,即在订阅互助公司特定产品的同时,通过租赁合同提供的电子产品等昂贵产品立即转售给第三方,并支付必要的资金。
其中,A先生被指控向2023年4月开始看到贷款广告后联系他的贷款人提出互助“持久救济”罪,介绍受害公司的产品,并通过在签约互助产品后处置向贷款人提供的昂贵产品来获利。
调查发现,大部分贷款人信用较差,存在财务问题,因此即使报名了互助产品,也没有正常支付互助金和家电分期付款的意愿或能力。
特别是,A先生被指控与其他熟人被告串谋,通过主要在他所在地区的网吧招募“长期贷款”贷款申请人,然后实施上述犯罪165次,并挪用价值5亿韩元的物品。
在本次刑事庭审中,A先生的律师强调被告并非本案的主犯,并坚持通过透露本案财产的市场价值低于起诉书所述的挪用数额,将被告纳入考虑范围。
审理此案的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刑事第一庭表示:“被告系统性地分工实施的所谓‘耐用品’犯罪,不仅给作为直接受害者的受害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危害,因为它最终使许多陷入连小额贷款都困难的困境的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恶化。”他还表示,“共犯分别通过销售家用电器获利。由于‘耐用品’犯罪的性质,本案中各被告人从犯罪中实际获得的利润并不等于每起犯罪记录的挪用金额。”
法院随后表示,对A先生量刑的理由是:“受害公司已经偿还了部分损失并达成了协议,因此不想对A先生进行惩罚,而且他从调查之初就基本承认了犯罪行为并进行了反思,这是一个有利的情况。”
代表先生的律师事务所大纶的林惠珍律师说,“有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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