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笑戏弄”……被指为校园暴力加害者的女中学生为何获“不起诉”?
媒体 KBC光州广播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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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被认定为校园暴力实施者的中学生,被校园暴力对策审查委员会判处“不予采取行动”,其背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当地法律界23日报道,蔚山江南教育厅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对去年2月被指控欺凌同校同学的中学生A做出了“不采取行动”的决定。
去年,经同校同学B女士举报,A女士被认定为校园暴力实施者。
声称是:“A小姐因在其他同学面前发表嘲笑和戏弄言论而感到羞愧。”
但A女士完全否认了相关说法,称“我什至不是B女士的亲密朋友”,“根本没有什么特殊事件或轶事”。
作为助理参与学术暴力委员会审议过程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黄圭和律师辩称,“该报告是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做出的”。
黄律师强调,“即使B女士所说的一些内容也很模糊,因为她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A女士从未做过任何报道的事情。”
他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称“这样的报道对无辜的A小姐来说是又一个伤害,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并补充说:“必须做出明智的决定,防止任何学生被不公平地贴上校园暴力实施者的标签。”
审理此案的蔚山江南教育厅学术暴力委员会裁定 A 女士“无罪”。
黄律师指出,“近年来,随着言语暴力、网络欺凌等被认定为校园暴力的校园暴力种类日趋多样化,相关报道不断增多”,“由于只需受害人陈述即可举报,因此诬告或反向伤害的报道也不少。”
同时他强调,“如果你卷入校园暴力,一定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因为这会对你未来的个人生活,包括高考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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