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邻居性骚扰的女性受害者……釜山律师声称精神受到损害,“法院决定损害赔偿”
媒体 纳弗新闻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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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一名男子因向女邻居发送性侮辱、侮辱性短信,并向她投掷物体造成伤害,被判处罚款。
釜山地方法院西部分院以伤害、侮辱、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等罪名立即起诉的A先生(74岁),被釜山地方法院西院判处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计划,并缴纳500万韩元罚款。
当时,A先生向受害人发送了三条含有引起性羞耻和厌恶内容的短信,并闯入受害人家中扔出塑料牛奶盒,致使受害人受伤。
据此,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法院确认赔偿金额为550万韩元。当时的原告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沉载国代表律师)表示,“被告经常发送性骚扰短信,原告因侵入住宅、受伤、工作干扰等而感到痛苦”,并解释道,“我们通过获取通话记录、短信、112报告处理记录、医疗确认书、受伤情况等证据材料,证明了原告的精神损害”。诊断证书和事实调查证书。”
他接着建议,“利用通讯网络进行的数字性犯罪不会给受害者造成创伤,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因此,如果你受到性骚扰短信的困扰,你应该在具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寻找解决方案,而不是忍受。”
在线新闻组记者 onnews@dt.co.kr
查看原文 - https://news.naver.com/main/read.nhn?mode=LSD&mid=sec&sid1=101&oid=029&aid=000257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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