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我的土地”……但如果你长期使用它,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媒体 KBC光州广播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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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即使土地不属于个人所有,如果长期免费使用,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去年8月,原告A向土地所有者B提起了关于设立通行地役权的诉讼,春川地方法院束草分院做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
A先生于2001年在江原道襄阳郡购买了土地并建造了房屋居住。
后来我在2019年尝试卖掉房子,但收到房产中介的回复说不可能。
因为这是一片所谓的“盲地”,没有与周围道路相连的道路。
然而,A先生的立场却不同。
位置是在房屋建造之前就有一条连接土地和一般道路的通道。
A先生还声称,大约20年前,当这片土地遭到破坏时,他亲自修复了它,并将其用作通道。
法院做出了对 A 先生有利的裁决。
法院表示,“A先生从2003年起就一直使用该通道作为进入房屋的通道”,“由于(土地)已使用20多年,到2023年底将具备获得通行权的条件。”
代表A先生的律师事务所“大纶”黄瑞英律师解释说:“虽然A先生继续使用本案中的争议通道,但业主B先生没有采取任何特别措施(例如收取通行费),容忍了通道的开放。”
他补充说,“法院也考虑了所有这些要点,似乎承认A先生免费通过该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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