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投资本金不退还”,60岁被控诈骗……法院“起诉事实未证实无罪”
2025-01-22

检察官指控称,“推荐投资保本高回报,无意返还投资资金”。
法院:“所有汇款细节不能被视为投资资金,不能证明本金得到保证。”
曾有一起案件,一名60多岁的男子被指控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借口诈骗熟人数亿韩元,一审被判无罪。
据证实,昌原地方法院刑事1庭庭长郑润泽上月5日表示,“被告人无罪”,以诈骗罪对60多岁的A某进行了刑事审判。
A先生向B先生推荐了虚拟货币投资,B先生通过日常的帮助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B先生做出回应,在3年零6个月的时间里向A先生汇款了81次约4亿韩元,但没有收到任何退款。
检方指控A先生犯有欺诈罪,认为他欺骗B先生进行投资,尽管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意愿或能力支付。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 A先生反驳说,“我从来没有承诺给B先生保证本金”,“钱没有退回来是因为投资失败,发生了损失,并不是不想支付。”
此外,他还表示,“其中有很多私人物品,例如应B先生的要求代办事务收款”,并声称“B先生寄来的所有钱都不能被视为投资资金”。
审理此案的昌原地方法院院长郑润泽判决A先生无罪。
首席法官郑润泽表示,“从汇款内容来看,其中包含许多难以视为投资的小额金额”,并判断“很难将起诉书中列出的所有汇款行为都视为投资收益”。
“受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汇款,尽管他实际上没有赚取任何利润,”裁决继续说道。 “证词的可信度很弱,因为他说他对虚拟货币了解不多,尽管他为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了多次转账。”
同时,法院认为,起诉书事实未得到合理怀疑,“尚未明确证明被告谎称保本、保高利”。
在本次诉讼中,代理被告A的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纶的宋在白律师解释说:“为了在特定的起诉书中认定有罪,需要具有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力的证据”,并解释说,“本案中,没有提交支持B先生主张的录音文件或备忘录等合理证据,法院似乎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记者孙东旭 (twson@lawleader.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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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60 多岁的人因未归还投资于虚拟货币的本金而被指控欺诈......法院认定他“无罪”,因为起诉书未经证实(快捷方式)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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