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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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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律AI竖起斥和碑的律师协会…应像美国一样先允许后监管"

媒体 韩国经济
日期

2025-02-03

浏览量 65

"법률AI 척화비 세우는 변협…美처럼 先허용 後규제해야"

“内部开发的技术受到审查而不是受到保护。
律师事务所侵犯基本权利……“竞争力也在减弱”
律师针对广告规则提起宪法申诉

“世界各地的合法技术市场正在以天文数字增长,但仅在韩国,先进技术就被拒绝,就像兴宣大院君立碑一样。令人震惊的是,仅仅因为该服务添加了‘人工智能 (AI)’,就被列为监管对象,甚至没有审查其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这是毁灭性的。”

大纶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朴东日(通过第8次律师考试,如图)2日接受《韩国经济日报》采访时,对限制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节目广告的《律师广告规则》第5条提出宪法请愿的背景进行了如下解释。韩国律师协会去年10月制定的这条规则规定,律师事务所若要宣传其在工作中应用人工智能程序的事实,必须经过律师协会的认证并由负责的律师监督。还禁止让消费者直接使用人工智能程序。

随后,律师协会对开发免费法律咨询聊天机器人“AI大陆Aju”的Daeryuk Aju律师事务所实施了纪律处分,Daeryuk Aju最终停止了该服务。 Daeryuk Aju 开始上诉程序,表示将审查纪律处分的不公平性。尽管韩国律师协会没有改变其强硬立场,但国内律师事务所仍在继续冲击法律技术市场。最近加入年销售额1200亿韩元大型律师事务所行列的大纶于上月16日推出了与AI大陆Aju类似的“AI大纶”。

大纶声称律师广告规则侵犯了律师事务所的职业执业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朴代表律师表示:“这是企业自己花费相当大的成本开发的技术,但不幸的是,他们不但没有采取措施保护它,反而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督。”他批评说,“在美国,超过一半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都采用了人工智能技术,当一项新服务推出时,首先是被允许的,只有在出现副作用时才受到部分监管。”

大纶声称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便利性。他强调,“认为律师应该垄断法律知识的逻辑是一种傲慢的想法。”

记者 张瑞宇 (suwu@hanky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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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正在为合法的人工智能欺诈设定成本......像美国一样,应该先允许,后监管”(快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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