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师被控性骚扰学生……二审减刑,为何?
2025-02-05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减刑缓刑
法律“考虑受害人的同意后做出决定”
一名 40 多岁的男子因在担任兼职高中教师时对学生进行性骚扰和性虐待而受审,经上诉后被减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4-3庭(庭长林宗孝、朴惠善、吴永相)推翻了对金正恩的原审判决。
原审判决限制儿童完成性暴力治疗计划和虐待儿童治疗计划各 40 小时以及在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相关组织就业 5 年的命令维持不变。
A先生被指控在2022年至次年约7个月的时间里在学校猥亵其学生B女士20次。
庭审中,A先生声称,“因为我对学生很友好,所以在课堂上有一些有趣的身体接触”,但“没有像受害人所说的那样,存在猥亵等故意猥亵行为”。
第一次审判认定 A 先生所有罪名成立,并判处他入狱。法院在阐述量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人是一名教师,有举报性犯罪、虐待儿童等犯罪行为的义务,因多次对受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罪责更大。”
与一审一样,上诉法院裁定 A 先生的所有指控均有罪。但A先生承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并与受害人达成了协议,成为减刑的理由。
上诉法院裁定,“原审量刑理由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受害人也表达了不希望被告受到惩罚的意见,因此我们判决对他有利”。
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金明哲律师解释说:“具有保护和监督学生义务的教师,如果对学生实施性犯罪,将受到严厉处罚。”他补充说:“A先生的案件在一审中被判入狱,很难推翻。但由于在上诉审判中帮助与受害人达成协议,他得以免于入狱缓刑。”
同时,金律师补充道:“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被法庭拘留的可能性很大。虽然与受害人的协议对量刑有影响,但除协议与否之外的因素可能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你必须考虑所有这些因素,然后做出回应,才能期待有利的结果。”
记者金钟哲 (jckim99@sportsseo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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