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侵犯圆珠笔录音机专利的电子公司代表被判无罪……展示技术差距
媒体 首尔报纸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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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电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因销售外观与专利圆珠笔录音机相似的录音机而被竞争对手公司起诉,但最终被洗清了罪名。
仁川桂阳警察局最近决定不转发被指控违反专利法的30多岁的A先生。 A先生被指控销售与B公司去年申请专利的录音机类似的产品。
B公司向A先生发出了停止销售录音机或支付许可费的证明,但由于A先生没有回应,B公司以违反专利法为由提起诉讼。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称他所销售的录音机是在开发阶段就与专利律师协商设计的,以防止法律纠纷和专利侵权。同时,他辩称,“B公司的专利是基本组成部分的专利,并非特殊技术要素,因此其违反专利法的主张不成立。如果仅根据文字和部分要素认定专利侵权,将会阻碍各行业的技术发展。”
警方判定专利法下的侵权行为是否仅限于权利要求中指定的技术要素,而B公司的投诉被认为不属于这些专利权的范围。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赵珉宇律师解释说:“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专利权是结合列出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的。由于每个组成部分都没有单独受到保护,B公司的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的基本原则。”
他还表示,“虽然两款产品肉眼看上去相似,但在USB-C类型、弹性偏压操作板、PCB保护膜等细节技术上存在差异。A先生的产品不属于B公司主张的权利范围,这一点得到了客观证明,该公司被宣告无罪。”
记者 郑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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