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如何在调查初期为自己辩护
2025-04-02
![[기고] 수사초기, 어떻게 방어할 것인가](/_next/image?url=https%3A%2F%2Fd1tgonli21s4df.cloudfront.net%2Fupload%2Fboard%2Fbroadcast%2F20250402064358877.webp&w=3840&q=100)
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分为侦查阶段和根据检察官的起诉书进行的审判阶段。侦查阶段又分为案件移送警方前和案件移送后,并进展至警方阶段和起诉阶段。
在我的执业过程中,我经常遇到一些客户在接受警方调查后才去找律师。虽然我认为这是一次简单的调查,但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有很多案件已经到了重大转折点。
由于审判从检察官提出起诉开始,公众常常忽视及早回应调查的重要性。但现实并非如此。很多案件的案情轮廓和走向很大程度上是在侦查之初,特别是在警方阶段就已经确定的。是否承认指控,发表什么言论以及如何发表,以及每次言论的态度和表达方式,对于是否被起诉以及未来的辩护策略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如果声明前后矛盾或不一致,整个声明的可信度势必会受到动摇。
事实上,尽管是类似案件,但在前期通过法律协助整理事实、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论证一致后,最终“不起诉”或“暂缓起诉”的案件不在少数。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单独调查了几次,然后才聘请律师,不利的陈述已经被记录下来,辩护的空间就大大减少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出于尴尬,贸然否认指控,但后来又改口承认犯罪,从而失去了“从一开始就配合调查”这一重要的量刑要素。
这样一来,最初对调查的反应与“只要接受调查就行”的认知完全不同。声明一旦作出,就无法轻易收回,记录中的单一表述就可能对法律解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参与调查机构调查之前,建议在充分解释案件的法律结构和问题后,明确自己的立场并发表声明。
因此,有必要认识到在接受调查之前获得法律援助是必要的。越早开始辩护策略越好,重要的是要记住,刑事诉讼程序在调查之前开始,而不是在起诉之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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