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媒体报道

众多媒体认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的专业实力。
一览大纶律师团队的采访、法律解读及专栏文章。

因居民集体投诉不准设立畜舍……法院称“违法处分”

媒体 KBC光州广播
日期

2025-07-02

浏览量 63

주민 집단 민원 이유로 축사 설립 불허..法 "위법한 처분"

法院裁定,因一群居民投诉而决定不允许建立畜牧场的决定不公平。

据法律界2日报道,光州地方法院第一行政部门在50多岁的A先生上月19日向全罗南道高兴郡提起的诉讼中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取消了施工许可。

A先生向军方提交了建筑许可证申请,计划在2023年建造一座牲畜谷仓。

负责相关前期审议工作的县规划小组委员会向A先生转达了意见,认为畜牧场建设不存在特殊问题。

然而,委员会突然拒绝了这一提议,称由于附近居民的一系列投诉,需要友好解决。

随后,该县还发布了不予许可的决定,理由是“担心环境污染对当地居民的居住和农业环境造成损害”。

A先生提出异议,但被驳回,最终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A先生辩称,在未对申请书中列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充分审查的情况下,仅根据集体投诉限制施工是违法的。

法院做出了对 A 先生有利的裁决。

法院裁定,“被告首先陈述了小组委员会审议结果被驳回的事实,然后抽象地提出了邻近村庄居民对修建新牲畜棚的反对意见以及《国家土地规划法》规定的理由”,并得出结论,“根据审议结果,被告似乎主要是根据民事申诉做出的处理,而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规定。”

他接着说,“谷仓距离村庄足够远,通路也不经过村庄,因此被告主张的损害风险似乎并不大”,而且“被告似乎没有充分审查原告提出的预防措施的可行性。”

代理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金俊成律师表示:“根据国土规划法,即使因开发活动而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只要能够预防,并作为许可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开发。虽然A先生详细说明了防止环境污染的具体证据和预防措施,但县里只是含糊地重复了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说法,因此法院似乎接受了A先生的主张。”请求。”解释道。

郑义真 (jej88@ikbc.co.kr)

[查看全文]
因居民投诉,不允许建立畜牧场..法律“非法处置”(快捷方式)

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