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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传播”……一名20多岁的男子因跟踪一名少女到她家犯罪而被判入狱。

媒体 钱S
日期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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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유포하겠다" 협박… 10대 소녀 집까지 쫓아가 범행 저지른 20대 실형

一名20多岁的男子因秘密录制与一名十几岁女学生的私人谈话并强迫他们见面而犯下性犯罪,被判入狱。

上月11日,大田地方法院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等罪名,对20多岁的A先生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此外,还下令禁止在儿童和青少年相关机构就业10年,以及刑满后5年缓刑期。

A先生被指控性侵了他去年通过手机通讯认识的一名十几岁的女学生B,并拍摄了这一事件。

调查结果证实,A先生未经允许,对与受害人在电话中发生的性对话进行了录音,并以此为借口怂恿两人见面。

B方呼吁严惩,称A先生来到他们家强迫他们喝酒,犯下了这一罪行。

对此,A 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称这是一种“双方同意的关系”。这是因为 B 女士在发生性关系前询问是否同意时回答“我理解”。

法院判处A先生有期徒刑。法院认为,“案发时,受害人的反抗已经被被告传播录音文件的威胁所压制”,“受害人在性交前被动回应‘我明白’,不能被视为真正行使了性自决权”。

同时,他陈述了量刑理由,称“犯罪手段十分恶毒,用录音文件威胁受害人,强迫他们见面,甚至通奸,甚至趁受害人父母不在的情况下,在自己的住处作案,没有得到受害人的原谅,必然受到社会隔离的严惩。”

B女士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黄世正律师解释说:“这起案件不仅仅是简单的性侵犯,而是通过网络媒体摧毁受害者人格的严重犯罪行为。”他补充道:“尽管如此,法院似乎还是对A先生处以重刑,因为A先生无视受害人及其家人的痛苦,并且毫无悔意。”

记者 黄正源 (jwhwang@mt.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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