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开4亿韩元税务发票的初创公司代表获“不起诉”……为什么?
2025-08-04

因开具4亿韩元虚假税务发票罪名而受到检察机关调查的一家初创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被无罪释放。
上月8日,大田地方检察厅决定以违反《税务犯罪处罚法》罪名,对40多岁的A先生不予起诉。
A先生涉嫌收到虚假税务发票,称其在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从包括一家制造商在内的两家公司收到了材料和服务。
A先生从这些公司开具的税务发票总额达4.5亿韩元。
根据《税务罪犯处罚法》第10条规定,未经实物交易而开具虚假税务发票的,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增值税税率计算供应价值计算税额两倍以下的罚金。
在侦查机关的调查过程中,A先生否认了这一指控,他表示,“在从厂家接收材料时,只是转移了所有权,而实际货物则放置在公司仓库中,导致误认为开具了虚假税务发票。”
他解释说,“之所以在支付过程中没有发生现金交易,是因为该交易是为了冲销公司此前承担的债务而进行的。”
检方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A先生,认为各公司的说法与A先生的说法一致,并且存在相关合同,因此不提出指控。
检方表示,“没有证据表明A先生在未接受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收到了税务发票”。
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大纶律师事务所郑仁浩律师解释说:“A先生与制造商签订合同后,不是实际交付,而是通过修改占有(所有权转移、维持占有)的方式收到了材料。关于付款,A先生与公司代表之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是在开具税务发票时完成的。”
他补充道,“就另一家公司而言,A先生当时无力支付交易价款,所以他写了欠条并收到了货物。不过,这也是双方同意的事情,并偿还了部分款项。”他补充说:“在本案中,不能认为虚假开具的加工税务发票是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创建的,因此应该对A先生实行不起诉。”
高友利 (wego@ikbc.co.kr)
[查看全文]
初创公司首席执行官因开具价值 4 亿韩元虚假税务发票的指控“无罪”......为什么? (快捷方式)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扰,请到最近的办公室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