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3年前……”50多岁女子对儿童性骚扰指控不认罪
媒体 京畿日报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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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虽然事件发生在三年前,但过于具体的说法很难理解。”
一名50多岁的女性嫌疑人被指控触摸一名小学生,被判无罪。
据法律界7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富川分院上月18日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强迫儿童卖淫、中介、性骚扰)罪名,对50多岁女性A女士作出无罪判决。
2020年8月,A先生因在自家附近便利店前触摸B的嘴唇、拍屁股而被B的父母起诉。
在随后的调查中,A先生声称,“由于当时没有与B见面的事实,因此存在带有性意图的身体接触这一事实不成立。”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认定A先生无罪。
法院陈述了量刑理由,称“在调查过程中,B先生对A先生的面部表情和面部特征描述过于详细,其关于与A先生第一次见面的陈述与葵花中心和法庭上的陈述不同。”
法院特别表示,“这起案件是在案发之日起三年后被报道的,我们不能排除受害人父母在与被告发生争执后认为性犯罪者是被告的可能性。考虑到事件发生在下午2点至4点之间,考虑到被告的工作时间,他们在该日期实际遇到对方的可能性也不高。”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金钟瑞律师解释说:“本案是在事件发生三年多后才提起的,不能排除投诉是出于对客户的报复而夸大或歪曲事实的可能性。”他补充道,“我们通过准确地说明了贷款公司抵押物权是通过投诉人的户籍登记建立的,以及B集团搬迁的情况等事实,才获得了无罪判决。”
记者 Seohyun Lee (sunshine@kyeong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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